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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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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決定
1991年12月29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1991年/第七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1年/第46號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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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2月29日通過)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68年《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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