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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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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
2005年12月29日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六次會議於1958年6月3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本模板所指的決定包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的修改或廢止法律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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