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蔡達峰 2022年8月30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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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科學普及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業,是普惠民生、兼濟天下的公益行動,是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推動新時代科普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根據2022年度監督工作計劃,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執法檢查組,對科學技術普及法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編輯]黨和國家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和科學普及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全局和戰略高度,對科技創新和科學普及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並開創性地提出「科技創新、科學普及是實現創新發展的兩翼,要把科學普及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為我國新時代科普工作指明了發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開展科普法執法檢查,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本次執法檢查,是科普法頒布實施20年來的首次執法檢查。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栗戰書委員長專門作出批示,提出明確要求,強調「這次檢查科普法實施情況,第一個任務就是深入學習貫徹習總書記關於科技創新和科學普及的指示、論述,既推動科學技術知識的普及,也推動全民科學思想、科學精神、科學方法的普及」,並明確「本次檢查還有一個任務,就是調查了解實踐對修法提出的新需求,突出法律自身存在的空白點、薄弱點和不適應,提出修改本法的意見建議,為修改好這部法律提供堅實可靠的依據」。
執法檢查組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張春賢、吉炳軒、艾力更·依明巴海、蔡達峰任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楊振武、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主任委員李學勇任副組長,成員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教科文衛委組成人員、全國人大代表。4月11日,檢查組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創新與科學普及的重要論述,傳達學習栗戰書委員長的批示要求,部署執法檢查工作。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中國科協負責同志匯報科普法的實施情況,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廣電總局、中國科學院提供書面匯報材料。4月至7月,檢查組分為4個小組,由常委會領導帶隊對北京、山東、河南、廣東、雲南、新疆6省(區、市)實施科普法情況進行檢查,深入19個地市州,實地檢查90家科普場館設施,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召開6次會議,聽取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匯報,與科普工作者、科學家、企業家、專家學者等座談交流。同時委託遼寧、福建、江西、湖北、四川、陝西6省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科普法實施情況開展自查。委託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中國科普研究所進行法律實施情況評估和問卷調查,回收21480份有效問卷,形成2份委託評估報告和1份問卷調查報告。7月22日,檢查組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研究討論執法檢查報告。
這次檢查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思想引領與實踐行動相統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重要論述貫穿執法檢查全過程,邊檢查邊宣講,以實際行動推動新時代科普高質量發展。二是法律監督與法律修改相促進。認真落實栗戰書委員長的批示要求,圍繞執法檢查和法律修改兩項任務,深入調查了解實踐對修法提出的新需求,認真梳理總結、研究提出修改科普法的意見。三是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結合。通過前期調研確定7大檢查重點並細化為26個具體問題,檢查中緊扣法律規定,着重發現和研究法律實施中的堵點難點,推動行之有效的科普制度落實到位。四是視頻聽取匯報、定點檢查與隨機抽查相協同。堅持防控和檢查兩手抓、兩不誤,在定點檢查的同時,隨機抽查11個城市的21個點位,還採取視頻會議、委託檢查、第三方評估、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多渠道了解法律實施的真實情況,確保執法檢查力度不減、標準不降,取得紮實成效。
二、實施成效
[編輯]從檢查情況看,科普法的制定實施,為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學文化素質、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和科學普及工作,習近平總書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引領我國科普事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國務院及各部門、各地方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黨對科普工作的全面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科普法,推動科普工作體系逐步健全,科普服務能力不斷增強,全民科學素質大幅提升,創新文化建設深入推進,為我國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科普協同工作格局日趨完善
[編輯]一是法律法規體系不斷健全。全國共有29個省(區、市)先後制定了科普條例或實施辦法,天津、廣西、寧夏、新疆等地開展了科普條例修訂或監督工作,山東、河南等地出台關於社會科學普及、科普教育基地、防震減災科普的政策法規。層次分明、覆蓋全面的科普法律制度規範基本形成。二是科普發展規劃穩步落實。國務院先後出台《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2006—2010—2020年)》《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2021—2035年)》,中辦、國辦即將印發《關於新時代進一步加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意見》。科技部牽頭制定國家科普發展五年規劃,16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將全民科學素質工作納入本級黨委、政府考核。三是工作協調機制持續優化。國務院推動全民科學素質建設,科學素質建設協同機制日益完善。科技部牽頭建立由41個部門組成的全國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地依法建立健全科普工作協調製度,支持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科普。北京、上海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不斷完善,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各部門協同聯動的科普發展格局加快形成。
(二)全民科學素質水平大幅提升
[編輯]科普向公眾傳遞科學的思想觀念和行為方式,推動我國科學素質水平跨入新的發展階段。據統計,2020年我國公民具備科學素質的比例達到10.56%,是2005年1.6%的6.6倍。全國各地公民科學素質水平跨越提升,上海、北京超過24%,位居全國前兩位;廣東、福建、山東、湖北等8省市超過全國總體水平;遼寧、河南、陝西等6省市超過10%。東部地區科學素質水平持續領跑,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分別達到15.54%、15.21%和14.24%,科學素質對科技創新、經濟發展呈現出顯著促進作用。科普已成為科學素質提升的重要手段,面向青少年、農民等重點人群的科普活動蓬勃開展。如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大國工匠進校園、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等品牌活動深入開展,貼近百姓、影響廣泛。全國科普日累計組織各類科普活動32.2萬項,輻射公眾達25億人次。
(三)科普事業保障能力持續增強
[編輯]一是財政投入穩步增長。2013—2022年,全國財政科普支出1455.31億元,年均增長8.16%。2020年,全社會科普經費籌集額達到171.72億元,比2006年增長266.7%。2022年安排補助資金66.79億元,支持全國科技館、博物館、文化館等免費開放。二是支出結構逐步優化。大部分經費用於舉辦科普活動、建設科普場館,着力保障科普工作重點項目。2020年,全國科普活動、科普場館基建支出為81.63億、41.43億元,占科普經費使用總額的47.47%、24.09%。三是科普場館建設加快發展。2020年全國共有科技館和科技類博物館1525個,比2006年增加193.8%。實體科技館、流動科技館、科普大篷車、農村中學科技館和數字科技館構成的現代科技館體系快速發展。國家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科學數據中心等科研基地向社會開放8328個。實地檢查的北京自然博物館、山東泰山體育產業集團博物館、河南網絡安全科技館、雲南玉溪防震減災科普館、新疆鄉村科普館等,已成為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的重要平台。
(四)助力經濟社會發展成效明顯
[編輯]各地堅持把科普融入科技創新、疫情防控、鄉村振興、文旅教育等領域,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惠及廣大人民群眾。如舉辦「百年韶華科普為民——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百年科普展」,突出黨對科普事業的全面領導和方向指引;「科技戰疫」行動廣泛傳播防疫科普知識,助力遏制新冠疫情擴散蔓延;「科技冬奧」主題展覽普及冰雪運動知識,激發公眾的科學興趣和冰雪熱情;「天宮課堂」通過天地互動的太空實驗,在孩子們心中播下科學和夢想的種子。河南、江西、寧夏等地以科技助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將先進的技術套餐送到工廠企業和田間地頭。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精心打造奶牛科普館,成為集科普、文旅、養殖為一體的綜合科普教育基地。雲南、新疆等地積極開展科普大篷車活動,推動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少數民族群眾科學素質不斷提升。
(五)科普人才隊伍建設穩步發展
[編輯]一是科普人員規模逐步擴大。2020年,全國科普專兼職人員總數181.30萬人,其中專職、兼職人員分別為24.87萬、156.43萬人,占當年科普人員總數的13.72%、86.28%。各地積極配備科普專兼職人員,浙江、四川、江蘇和湖北4省超過10萬人,河南、廣東、北京、雲南等14省市超過5萬人。二是科普人才培養機制不斷完善。全國高校設有科學教育等與科普相關的本科專業,相關部門聯合推進高層次科學教育研究生培養試點工作。北京在全國率先增設科學傳播專業職稱,創新推行職稱分類評價和代表作評審制度。湖北等地設立省級科普獎,山東、雲南、新疆等地開展了省級以下科普評獎,表彰做出科普貢獻的組織和人員。三是科普人才隊伍多元發展。越來越多的科學家主動向公眾傳播前沿科學知識,科技特派員成為科學信息可達基層的重要節點,科普志願者發揮了科普生力軍的重要作用。
(六)科普傳播內容和方法手段日漸豐富
[編輯]大量膾炙人口的科普原創作品投放市場,呈現出多樣化、分眾化發展的趨勢。2020年,全國共發行科技類報紙1.58億份,發行科普圖書9853.60萬冊,發行科普期刊1.31億冊;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科普(技)節目總時長12.83萬、16.46萬小時,開辦與科普相關的專業頻率、頻道58套;建設科普網站2732個、科普類微博3282個、科普類微信公眾號8632個,極大豐富了公眾科普文化需求。科普傳播正由線下平面化向線上數字化、智能化相結合的方向發展,科普傳播信息化變革向縱深推進。各地通過網絡、微博、微信形式傳播的科學信息已占八成以上,成為公眾參與科普、了解科學的主渠道。廣東積極建設具有傳播、交易、管理三大功能的「粵科普」公共服務平台。中國科協打造的「科普中國」平台聚合傳播渠道716家,傳播量累計426億人次,成為國內最權威的「國家隊」科普傳播品牌。
三、主要問題
[編輯]從檢查情況看,隨着時代發展和新技術的廣泛應用,科普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挑戰,其中既有科普法實施不到位的問題,也有對黨和國家科普決策部署領會不深刻、工作跟不上的問題,還有科普法與新形勢、新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認識還不到位
[編輯]一些地方沒有站在新時代和戰略高度深刻理解科普工作的重要性,對科普服務科技強國建設的基礎性作用認識不充分,還未牢固樹立「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觀念。實踐中,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融合發展不足,缺乏落實「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制度與措施,「實現創新發展的兩翼」還處在明顯的不平衡狀態。如在一些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科技型企業,科普工作仍屬於「軟任務」「軟指標」,普遍存在重科研輕科普、科研與科普相脫節的現象。在科普理念上,一些地方仍存在重科學技術知識普及,輕科學精神、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普及的現象,科學理性、求實創新的社會氛圍還不夠濃厚。一些面向大眾的科普活動,文化自信、創新自信導向不足,過於強調科技的現實功用價值,忽視了對科學文化、創新文化的塑造和培育。
(二)科普工作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
[編輯]科普法第10—12條對科普工作協調製度以及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科協的主要職責作出規定。檢查發現,一些責任主體對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突發問題響應不足,科普工作的影響力和滲透度依然有限。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在有的地方落實還不到位,科普工作的總體設計、統籌協調力度不夠。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能分割重疊,組織管理力量分散,政策引導能力不足,全社會參與科普的意識不強、力度不夠,科普工作合力有待增強。科普法確定科協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會力量,但在執行中未賦予基層科協相應支持和保障,導致一些基層組織難以發揮應有作用。一些地方反映,科普能力建設存在「上熱中溫下冷」、逐級弱化、基層薄弱的現象,基層科普能力和管理力量不足,科普創作和科普傳播不活躍,尚未完全打通科普的基層末端。
(三)科普公共服務效能有待提高
[編輯]科普法第2、7條規定,科普工作應當採取公眾易於理解、接受、參與的方式,堅持群眾性、社會性和經常性。第14、15、24條對科普場館建設、利用、開放等作出規定。檢查發現,一些地方科普工作的覆蓋面和針對性不強,影響了科普服務的質量和可達性。一是一些地方特別是基層科普場館數量不足。地市、縣區科普設施偏少,社區、農村科普設施規模縮減。2020年,全國城市社區科普(技)專用活動室、農村科普(技)活動場地同比減少8.93%、20.38%。二是部分科普場館使用效益還不夠高。一些地方重場館建設、輕科普服務,各類場館之間缺乏自身特色和聯動協作,展教資源創新和服務能力不強。一些地區的科普場館規模小、展品資源更新慢、後續維護能力不足。一些已經建成或認定的科普基地、示範基地活躍度不高。三是科普服務效果還不夠強。一些科普工作重活動、輕日常,規定動作多、自選動作少,與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契合度不高,分眾化、精準化科普服務供給不足。一些地方科普人員專職力量不足、講解隊伍不穩定,導致一些科普場館有「展」無「教」。
(四)科普經費投入和保障還不充分
[編輯]科普法第23條規定,各級政府應當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第25—27條對科普稅收優惠、科普基金、捐贈資助等作出規定。檢查中一些地方和基層單位反映,科普經費投入和實際需求仍有較大差距,影響了科普事業的可持續發展。一是投入總量仍顯不足。2020年全社會科普經費籌集額171.72億元,僅占全社會研發投入2.44萬億元的0.7%,不足1個百分點,比重明顯偏低。受疫情防控等多重因素影響,2020年全社會科普經費投入強度有所下降,較2019年同比減少7.44%。一些地方科普經費投入欠缺,近幾年有的地市州科普經費壓減50%—70%,有的甚至未安排科普經費。二是投入結構不盡合理。科普是公益性事業,科普經費以財政投入為主。2020年全國財政科普投入138.39億元,占全社會科普經費籌集額的80.59%,個別省份的比重甚至達到90%,科普經費籌措渠道較為單一。三是多元投入渠道不夠暢通。企業投入、社會捐贈也是科普經費的重要來源,但企業資金投入嚴重不足,科普企業數量少、規模小,仍處於發展緩慢的起步階段。科普基金、捐贈資助等規定操作性不強,稅收優惠還需加大支持力度。
(五)科普人才隊伍建設亟需加強
[編輯]科普法第15、24、29條對科技工作者參與科普、科普專職人員配備、表彰獎勵等作出規定。我國科普工作體系龐大、點多面廣、任務艱巨,當前的科普人才隊伍難以滿足科普發展的實際需要。一是科普專職人員規模偏小。2016—2019年,我國科普人員大致在180萬上下浮動,其中專職人員為22.35—25.02萬人,僅占總規模的12.07%—13.38%。2020年全國科普人員181.30萬人,其中專職創作、專職講解人員只占總規模的1.02%、2.29%。二是科技工作者參與度偏低。科學知識生產者與傳播者相分離的現象普遍存在,雖然科技工作者參與科普的認同度高、意願強,但由於實質性的考核評價機制缺失,導致其行動力明顯偏弱,從科研到科普的傳遞鏈條不暢通。三是激勵獎勵機制尚不健全。科學家、工程師、教師等供給端參與科普動力不足,科普成效還不能作為職稱評審、崗位聘任、薪酬分配的考核依據。社會力量設立的科普獎項數量類型少、知名度不高。科普成果在國家科技進步獎中的評獎比例和獎勵範圍有限,缺乏科普獎勵的獨特性和感召力。
(六)科普傳播內容和方法手段與新時代要求還不相適應
[編輯]信息技術和媒介技術的快速迭代發展,對科普傳播的內容和方法手段提出了新的挑戰。一些新型科普產品的內容創新、服務創新不足,沒有充分挖掘自身使用場景和承載資源的優勢,沉浸式、趣味性、體驗性互動少,創作展出質量不高,對公眾吸引力不強。一些地方和單位在新技術利用上落後於時代發展,通過網絡、微信、微博、客戶端等新媒體進行科普傳播的方法手段不多,仍局限於圖書報刊、廣播電視、音像製品、宣傳欄、宣傳畫等傳統媒介,尚未形成信息化、全媒體、多渠道的科普傳播矩陣。由於科普生產和傳播主體的多樣化,一些新媒體、自媒體科普在豐富科普資源、拓寬傳播渠道的同時,也存在科普產品和內容質量良莠不齊的現象,甚至引發傳播偽科學、反科學、散布謠言的違法行為。
四、意見建議
[編輯]針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按照常委會領導的指示要求,檢查組對進一步以法治力量推動新時代科普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建議。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科學普及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
[編輯]要堅持黨對科普工作的全面領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創新與科學普及的重要論述,完整準確理解「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豐富內涵,深刻認識科學普及在提升全民科學文化素質、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關鍵性、基礎性作用,形成「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戰略共識,構建「科學普及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各級黨委、政府要把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作為科普工作的根本遵循,貫穿落實到科技創新、科學普及的全過程和各方面,牢固樹立抓科普與抓創新並重、抓創新必須抓科普的理念,促進科技創新與科學普及有效對接、深度融合,推動科學技術創新發展和廣泛普及,以創新和科普的雙重動力助推創新驅動發展和科技強國建設,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夯實科學根基。
(二)立足新發展階段,更好助力高質量發展
[編輯]要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視野,審視科技創新和科學普及的發展任務。既要在科技、產業等重要領域搶占制高點,形成綜合國力競爭的強大優勢和硬實力,也要在全民科學素質、人才質量、創新文化等方面形成強大的軟實力,「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質創新大軍」,提升科技支撐的整體效能。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強化科普在夯實科技原創基礎與促進社會進步中的作用,着力開展重點人群科學素質提升行動。加強對青少年的科普教育,並在教材和指定課外讀物中更多體現出來。加快提升農民科學素質水平,補齊農業農村科普工作短板。進一步加強對黨政領導幹部、基層幹部的科學素質教育培訓,提高科學決策能力,樹立科學執政觀念。進一步加大對企業家、產業工人等運用新科技知識的普及力度,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實體經濟中的轉化應用。科普工作要覆蓋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拓展和深化對科學思想、科學精神、科學方法的傳播,堅定文化自信和創新自信,培育理性質疑、勇於創新、求真務實、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讓「創新第一動力」的理念落地生根。要強化科普價值引領,圍繞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科普潤物無聲的作用,使愛國主義和科學理性深度植入公眾心中,以科學普及助力社會和諧,助推高質量發展。
(三)完善科普工作體制機制,增強科普工作合力
[編輯]一是健全科普工作協調機制。強化對科普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協同推進,各級政府要將科普發展目標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政府考核體系,進一步建立健全科普工作協調製度,完善科學素質建設協同機制,構建政府引導、社會參與、信息化支撐、市場化運行的大科普工作格局。二是強化全社會科普責任。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規劃引導、政策供給、投入保障和監督檢查,做到有規劃、有政策、有組織、有載體、有方法、知需求。優化跨部門協商決策機制,加強應急科普能力建設,提高科普服務和組織動員能力,充分發揮新媒體的科普傳播優勢,凝聚科研院所、學校、企業、群團組織等各方力量,共建共享「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科普傳播網絡。三是完善科技資源科普化機制。在科技計劃(專項、基金)中,結合實際需求合理設置科普指標,建立科普任務進科研項目、科普經費進科研預算、科普人員進科研團隊、科普成果進科研考核的「四進入」機制,構建「科研+科普」融合發展的新模式。四是健全科普監測評估體系。加強科普工作評價,從相關政策法規執行、科普資源投入、科普項目實施等方面,開展常態化、即時性科普監測評估。
(四)增強科普服務效能,滿足公眾多元科普需求
[編輯]一是繁榮科普作品創作。培育高水平科普創作中心,圍繞「四個面向」等重大主題,提升科普作品原創能力和製作水平。運用新技術手段開發動漫、短視頻、遊戲、科幻片等科普作品,豐富科普作品新形態。二是加強新技術在科普傳播中的應用,創新科普傳播形式。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5G等新技術加強科普信息化建設。推廣「中央廚房」等科普傳播形式,構建一次採集、多元生成、融合傳播渠道,打造健康中國新媒體、「科普中國」平台等科普傳播「國家隊」。三是提升科普服務效能。堅持以公眾需求為導向,把科學知識及時精準送達科普受眾,讓公眾理解科學、讓科學普惠人民。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資源開展科普服務,提升科普進學校進家庭的服務效能。增強科普傳播參與、互動和體驗效果,用老百姓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方式,讓生動有趣、直觀快捷的科普進入千家萬戶、觸手可及。四是強化科普領域輿論引導。增強科普領域風險防控意識和國家安全觀念,強化行業自律規範,既要注重發揮新媒體、自媒體對科普傳播的正向作用,又要對其科普產品內容和質量加強規範管理。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反對偽科學、反科學,打擊假借科普名義散布謠言、欺騙群眾、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五是加強科普交流合作。拓寬科技人文交流渠道,引進國外優秀科普成果,開展青少年國際科普交流,積極組織國際科普活動,打造「一帶一路」等區域科普合作平台,推動優質科普資源共建共享。
(五)提高投入和保障能力,推動科普工作可持續發展
[編輯]一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鼓勵地方政府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補貼、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科普事業。加大科技館免費開放力度,加強免費開放資金保障。對捐贈財產用於科普事業或者投資建設科普場館設施的,依法給予優惠。在各級財政緊平衡的情況下,要建立健全政府、社會、市場等多元主體、多渠道投入機制。二是健全人才培養與評價機制。依託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擴大科普相關專業人才培養規模,鼓勵支持大學生和研究生積極參與科普活動。充分發揮科技工作者「科學傳播第一發球員」作用,推動科技資源直接快捷地轉化為科普資源。加強科普志願服務組織和隊伍建設,注重引導高素質農民、城鎮居民等志願者積極參與科普。完善科普專兼職人員評價激勵機制,把科普成效納入職稱評審、崗位聘任、薪酬分配的業績考核範圍。鼓勵地方加強科普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研究制定科普專業職稱評審標準。鼓勵社會力量設立科普獎項和獎勵基金,擴大國家科技獎勵體系中科普成果的評獎比例和獎勵範圍。三是完善科普基礎設施布局。全面提升現代科技館體系服務能力,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建設科技館,鼓勵和支持具有特色的科普教育基地均衡發展,充分利用公共文化體育設施開展科普。四是實施科普援助工程。把科普援助納入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和東西部協作內容,針對西部地區、民族地區系統開發製作不同類型的科普產品,加大優質科普資源援助力度,提升當地群眾特別是少數民族群眾的科學素質,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六)加快法律修訂進程,健全科普法律制度
[編輯]科普法是我國科技法律體系中的重要法律,對促進我國科普事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着時代發展和新技術的廣泛應用,科普本身的理念、內涵、機制、形式等都發生了重大變化,現行法律的一些條款規定比較寬泛和原則,在實施中存在落地難、效果弱的現象,檢查中各地都提出了修改科普法的建議。修改科普法要堅持繼承與發展並重的原則,鞏固實踐中行之有效的現行法律制度,細化豐富相關條款以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並結合發展形勢和實踐經驗,補充增加新的制度措施。一是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科技創新與科學普及的重要論述,完善科普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方針,增加科技創新、科學精神、科學素質等方面的內容。二是強化科普發展的主體責任,完善政府、社會、市場共同參與的體制機制,擴充社會組織、科普工作者等方面的條款。三是體現科普立法的時代性和前瞻性,突出新媒體科普傳播功能,加強新形態新媒體環境下科普內容的規範和引導,強化科普信息傳播管理,新增科普活動、科普產品等方面的規定。四是完善科普發展激勵機制,加強對科普人員的激勵和保障,健全社會力量參與科普的動員、激勵和監督機制。五是加強與科學技術進步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法律的有效銜接,促進科研與科普有機結合,推動科技創新與科學普及兩翼融合。檢查組根據各方建議,綜合研究提出關於修改科普法的意見,已轉交由科技部牽頭的科普法修改工作領導小組。建議國務院及相關職能部門加快科普法修改進程,儘早按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以上報告,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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