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晉文/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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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全晉文 卷三
作者:嚴可均
卷四
嚴可均著。

武帝[編輯]

以裴秀為司空詔泰始四年正月辛未[編輯]

  夫三司之任,以翼宣皇極,弼成王事者也。故經國論道,賴之明哲,苟非其人,官不虛備。尚書令、左光祿大夫裴秀,雅量弘博,思心通遠,先帝登庸,贊事前朝。朕受明命,光佐大業,勛德茂著,配蹤元凱。宜正位居體,以康庶績。其以秀為司空。《晉書·裴秀傳》

以賈充守尚書令詔正月[編輯]

  尚書令,百揆之首,總齊機衡,出納朝政,治績之所繇也。車騎將軍賈充,忠允清正,通理經遠,兼迪文武,謨勛弘著,其以充守尚書令。《書鈔》五十九引《晉起居注》

賞定新律諸臣詔正月丙戍[編輯]

  漢氏以來,法令嚴峻。故自元成之世,及建安、嘉平之間,咸欲辯章舊典,刪革刑書。述作體大,歷所無成。先帝愍元元之命陷於密網,親發德音,釐正名實。車騎將軍賈充,獎明聖意,諮詢善道。太傅鄭沖,又與司空荀ダ、中書監荀勖、中軍將軍羊祜、中護軍王業及廷尉杜友、守河南尹杜預、散騎侍郎裴楷、潁川太守周雄、齊相郭頎、騎都尉成公綏荀軍、尚書郎柳軌等,典正其事。朕每鑒其用心,常慨然嘉之。今法律既成,始班天下,刑寬禁簡,足以克當先旨。昔蕭何以定律受封,叔孫通以制儀為奉常,賜金五百斤,弟子皆為郎。夫立功立事,古之所重。自太傅、車騎以下,皆加祿賞,其詳依故典。《晉書·賈充傳》

  昔蕭何以定律令受封,叔孫通制儀為奉常,賜金五百斤,弟子百人皆為郎。夫立功立事,故今之所重。宜加祿賞,其詳考差敘,輒如詔簡異弟子百人,隨才品用,賞帛萬餘匹。《晉書·刑法志》

耕籍詔正月丁亥[編輯]

  夫國之大事,在祀與農。是以古之聖王,躬耕帝藉,以供郊廟之粢盛,且以訓化天下。近世以來,耕藉止於數步之中,空有慕古之名,曾無供祀訓農之實,而有百官車徒之費。今修千畝之制,當與群公卿士躬稼穡之艱難,以率先天下。主者詳具其制,下河南,處田地於東郊之南,洛水之北。平良田水中者,若無官田,隨宜便換,而不得侵人也。《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一。

大赦詔正月戊子[編輯]

  古設象刑而眾不犯,今雖參夷而奸不絕,何德刑相去之遠哉先帝深愍黎元,哀矜庶獄,乃命群後,考正典刑。朕守遺業,永惟保皇基,思與萬國以無為為政。方今陽春養物,東作始興,朕親率王公卿士。耕藉田千畝。又律令既就,班之天下,將以簡法務本,惠育海內。宜寬有罪,使得自新,其大赦天下。長吏、郡丞、長史各賜馬一匹。《晉書·武帝紀》。

賜郡縣長吏詔正月庚寅[編輯]

  使四海之內,棄末反本,競農務功,能奉宣朕志,令百姓勸事樂業者,其唯郡縣長吏乎!先之勞之,在於不倦。每念其經營職事,亦為勤矣。其以中左典牧種草馬,賜縣令長相及郡國丞各一匹。《晉書·食貨志》

以羊祜為尚書左僕射詔二月甲寅[編輯]

  夫總齊機衡,允厘六職,朝政之本也。祜執德清劭,《御覽》作「散騎常侍中軍將軍羊祜秉德清劭」。忠亮純茂,經緯文武,謇謇正。雖處腹心之任,而不總樞機之重,非垂拱無為委任責成之意也。其以祜為尚書左僕射衛將軍,給本營兵。《晉書·羊祜傳》,又見《御覽》二百十一引干寶《晉紀》。

文明太后崩答群臣請既葬即吉詔四月[編輯]

  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達禮也。受終身之愛,而無數年之報,柰何葬而便即吉,情所不忍也。《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

又詔答[編輯]

  攬省奏事,益增感剝。夫三年之喪,所以盡情致禮,葬已便除,所不堪也。當敘吾哀懷,言用斷絕,柰何!柰何!《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

又詔答[編輯]

  不能篤孝,勿以毀傷為憂也。誠知衣服末事耳,然今思存草土,率當宋志作「常」。以吉物奪之,乃所以重傷至心,非見念也。每代禮典質文皆不同耳,何為限以近制,使達喪闕然乎!《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

責成二千石詔六月甲申[編輯]

  郡國守相,三載一巡行屬縣,必以春,此古者所以述職宣風展義也。見長吏,觀風俗,協禮律,考度量,存問耆老,親見百年。錄囚徒,理冤枉,詳察政刑得失,知百姓所患苦。無有遠近,使若朕親臨之。敦喻五教,勸務農功,勉勵學者,思勤正典,無為百家庸末,致遠必泥。士庶有好學篤道,孝悌忠信,清白異行者,舉而進之;有不孝敬於父母,不長悌於族黨,悖禮棄常,不率法令者,糾而罪之。田疇辟,生業修,禮教設,禁令行,則長吏之能也;人窮匱,農事荒,奸盜起,刑獄煩,下陵上替,禮義不興,斯長吏之否也。若長吏在官公廉,慮不及私,正色直節,不飾名譽者,及身行貪穢,諂黷求容,公節不立,而私門日富者,並謹察之。揚清激濁,舉善彈違,此朕所以垂拱總綱,責成於良二千石也。於戲戒哉!《晉書·武帝紀》

遣使者侯史光等周行郡國詔七月戊午[編輯]

  古之王者,以歲時巡狩方岳,其次則二伯述職,不然則行人順省。扌覃人誦志。故雖幽遐側微,心無壅隔,下情上通,上指遠諭,至於鰥寡,罔不得所,用垂風遺烈,休聲猶存。朕在位累載,如臨深川,《宋志》作「泉」,當是「淵」字,唐避諱改。夙興夕惕,明發不寢,坐而待旦,思四方水旱災眚,為之怛然。勤躬約己,欲令事事當宜。常恐眾吏用情,誠心未著,萬機兼猥,慮有不周,政刑失謬,而弗獲備覽。百姓有過,在予一人。惟歲之不易,未遑卜征巡省之事,下《宋志》作「人」。之未,其何以恤之。今使使持節侍中副給事黃門侍郎銜命四出,周行天下,親見刺史二千石長吏,申諭朕心,懇誠至意,訪求得失損益諸宜,觀省政教,《宋志》作「治」。問人間患苦。周典有之曰:「其萬姓《宋志》作「人」,當是民字,唐避諱改。之利害為一書,其禮俗政事刑禁之逆順為一書,其悖逆暴亂作慝犯令為一書,其札喪凶荒厄貧為一書,其康樂和親安平為一書,每國辨異之,以返命於王。」以周知天下之故。斯舊章前訓,今率由之。還具條奏,俾朕昭然鑒於幽遠,若親行焉。大夫君子,其各悉乃心,敬乃事,嘉謀《宋志》作「謀」令圖,苦言至戒,與使者盡之,無所隱諱。方將虛心以俟,其勉哉勖之,稱朕意焉。《晉書·禮志下》,《宋書·禮志》二,《通典》五十四。

詔有司奏事勿隱情九月[編輯]

  雖詔有所欲,及奏得可而於事不便者,皆不可隱情。《晉書·武帝紀》

詔諸賢良方正直言會東堂四年[編輯]

  省諸賢良答策,雖所言殊途,皆明於王義,有益政道。欲詳覽其對,究觀賢士大夫用心。《晉書·摯虞傳》

封外曾祖母及從母詔四年[編輯]

  外曾祖母故司徒王朗夫人楊氏,舅氏尊屬,鄭、劉二從母,先後至愛。每惟聖善,敦睦遺旨,渭陽之感,永懷靡及。其封楊夫人及從母為鄉君,邑各五百戶。《晉書·文明王皇后傳》

報傅玄上便宜詔四年[編輯]

  得所陳便宜,言農事得失及水官興廢,又安邊御胡政事寬猛之宜,申省周備,一二具之。此誠為國大本,當今急務也。如所論皆善,深知乃心,廣思諸宜,動靜以聞也。《晉書·傅玄傳》

以衛瓘為青州刺史詔泰始五年二月壬午[編輯]

  征東將軍衛瓘,忠允清識,有文武之才,宜令宣風萬里,為青州刺史,以統戎政。《書鈔》七十二引《晉起居注》

歲計吏功詔二月丁亥[編輯]

  古者歲書群吏之能否,三年而誅賞之。諸令史前後,但簡遣疏劣,而無有勸進,非黜陟之謂也。其條勤能有稱尤異者,歲以為常。吾將議其功勞。《晉書·武帝紀》

詔諸葛京署吏三月已未[編輯]

  諸葛亮在蜀盡其心力,其子瞻,臨難而死義,天下之善一也。其孫京,隨才署吏。《蜀志·諸葛亮傳》注引《晉起居注》

賜王宏谷傳十月丙子[編輯]

  朕惟人食之急,而懼天時水旱之運,夙夜警戒,念在於農。雖詔書屢下,敕厲殷勤,猶恐百姓廢惰以捐生植之功。而刺史、二千石、百里長吏未能盡勤,至使地有遺利而人有餘力,每思聞監司糾舉能不,將行其賞罰,以明沮勸。今司隸校尉石鑒上汲郡太守王宏勤恤百姓,導化有方,督勸開荒五千餘頃,而熟田常課頃畝不減。比年普飢,人食不足,而宏郡界獨無匱乏,可謂能矣。其賜宏谷千斛,布告天下,咸使聞知。《晉書·良吏·王宏傳》,又見《食貨志》。

為城陽王兆立後詔十一月[編輯]

  亡弟千秋少聰慧,有夙成之質。不幸早亡,先帝先後特所哀愍。先後欲紹立其後,而竟未遂,每追遺意,情懷感傷。其以皇子景度為千秋後,雖非典禮,亦近世之所行,且以述先後本旨也。《晉書·城陽王兆傳》

普告州郡舉壯勇秀異詔十二月[編輯]

  吳會未平,宜得猛士以濟武功。雖舊有薦舉之法,未足以盡殊才。其普告州郡,有壯勇秀異才力傑出者,皆以名聞。將簡其尤異,擢而用之。苟有其人,勿限所取。《晉書·馬隆傳》

以荀ダ行太子太傅詔五年[編輯]

  侍中、太尉ダ,溫恭忠允,至行純備,博古洽聞,耆艾不殆。其以公行太子太傅,侍中、太尉如故。《晉書·荀ダ傳》

太子敬禮師傅詔五年[編輯]

  太子拜傅,如弟子事師之禮。《北堂書鈔》六十五引《晉起居注》

詔定二傅不臣拜[編輯]

  秦漢以來,舊章廢滅,隨時改作,其故事不可依用,宜遠准古議,定二傅不臣拜。《御覽》二百四十四引《晉書》。何曾議太子少傅當稱臣拜,荀ダ曰:太之與少,自二傅之名次耳,非於太子有輕重也。下詔。

詔為睢陵公王祥發哀五年[編輯]

  為睢陵公發哀,事乃至今。雖每為之感傷,要未得特敘哀情。今便哭之。《晉書·王祥傳》

詔勿罪麴路五年[編輯]

  狂狷怨誹,亦朕之罪,勿罪也。《群書治要》二十九引《晉書》。泰始五年,廷尉上西平民麴路伐登聞鼓,言多妖妄毀謗,帝詔。按:《治要》所載《晉書》,乃王隱書也。

詔責汝南王亮泰始六年六月[編輯]

  高平困急,計城中及旗足以相拔,就不能徑至,尚當深進。今奔突有投。而坐視覆敗,故加大戮。今若罪不在,當有所在。《晉書·汝南王亮傳》。秦州刺史胡烈為羌虜所害,亮遣將軍劉、騎督敬琰赴救,不進。當斬,亮與軍師曹ぁ上言,節度之咎,由亮而出,乞丐死。詔云云。

撰錄秘書詔七月乙巳[編輯]

  自泰始以來,大事皆撰錄秘書,寫副。後有其事,輒宜綴集以為常。《晉書·武帝紀》

以譙周為散騎常侍詔六年秋[編輯]

  騎都尉譙周,間居中道,不仕危國。蜀亡之際,勸劉禪歸命,有忠君濟民之謀,又耽習典藝,博物洽聞,朕甚嘉之,以為散騎常侍。《書鈔》五十八引干寶《晉紀》

幸辟雍行鄉飲酒禮下詔十二月[編輯]

  「禮儀之廢久矣,乃今復講肄舊典。」賜大常絹百匹,丞、博士及學生牛酒。《晉書·禮志下》

優禮功臣詔六年[編輯]

  昔漢祖以知人善任,克平宇宙,推述勳勞,歸美三俊。遂與功臣剖符作誓,藏之宗廟,副在有司,所以明德庸勛,藩翼王室者也。昔我祖考,遭世多難,攬授英雋,與之斷金,遂濟時務,克定大業。太傅壽光公鄭沖、太保朗陵公何曾、太尉臨淮公荀ダ,各尚德依仁,明允篤誠,翼亮先皇,光濟帝業。故司空博陵元公王沈、衛將軍鉅平侯羊祜才兼文武,忠肅居正,朕甚嘉之。《書》不云乎:「天秩有禮,五服五章哉!其為壽光、朗陵、臨淮、博陵、鉅平國置郎中令,假夫人、世子印綬,食本秩三分之一,皆如郡公侯比。《晉書·鄭沖傳》

以陳邵為給事中詔六年[編輯]

  燕王師陳邵清貞靜,行著邦族,篤志好古,博通六籍,耽悅典誥,老而不倦。宜在左右以篤儒教。可為給事中。《晉書·陳邵傳》,又見《書鈔》五十八、《初學記》十二並引王隱《晉書》。又略見《御覽》二百二十一。

以庾純為河南尹詔六年[編輯]

  河南,京畿大郡,為四方之表則。中書令庾純,清粹忠正,才紹治化,其以純為河南尹。《書鈔》七十六、《御覽》二百五十二並引王隱《晉書》。《書鈔》又引《中興書》,「才紹治化」作「才經治亂」。

追賜譙周詔六年冬[編輯]

  騎都尉譙周,篤志好古,服膺儒義,擢授近侍,命位未加,不幸殞喪,朕甚悼之。賜朝服一具,衣一襲,錢十五萬。喪葬所給,比從散騎常侍之制也。《書鈔》六十三。又見《蜀志·譙周傳》注引《晉陽秋》

又詔[編輯]

  還衣服,給棺直。《蜀志·譙周傳》注引《晉陽秋》

省錄裴秀表草詔泰始七年三月[編輯]

  司空薨,痛悼不能去心。又得表草,雖在危困,不忘王室。盡忠憂國,省益傷切。輒當與諸賢共論也。《晉書·裴秀傳》

贈諡裴秀詔三月[編輯]

  司空經德履哲,體蹈儒雅,佐命翼世,勳業弘茂。方將宣獻敷制,為世宗范,不幸薨殂,朕甚痛之。其賜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三十萬,布百匹。諡曰元。《晉書·裴秀傳》

以高陽王圭為尚書右僕射詔七年三月癸巳[編輯]

  尚書僕射,總括萬機,以貳紀剛,綜詳朝政。《書鈔》五十九引《晉起居注》

  尚書高陽王圭,忠允善政,思量弘濟,蒞官盡心,所居著稱,其以圭為右僕射。《御覽》二百二十一引《晉起居注》

詔賈充都督秦涼七月癸酉[編輯]

  秦涼二境,比年屢敗,胡虜縱暴,百姓荼毒。遂使異類扇動,害及中州。雖復吳蜀之寇,未嘗至此。誠由所任不足以內撫夷夏,外鎮醜逆,輕用其眾而不能盡其力。非得腹心之重,推轂委成,大匡其弊,恐為患未已。每慮斯難,忘寢與食。侍中、守尚書令、車騎將軍賈充,雅量弘高,達見明遠,武有折衝之威,文懷經國之慮,信結人心,名震域外。使權統方任,綏靜西夏,則吾無西顧之念,而遠近獲安矣。其以充為使持節、都督秦涼二州諸軍事,侍中、車騎將軍如故,假羽葆、鼓吹,給第一附馬。《晉書·賈充傳》

廷問賢良詔七年[編輯]

  前者對策,各指答所問,未盡子大夫所欲言,故復延見,其具陳所懷。又比年連有水旱災眚,雖戰戰兢兢,未能究天人之理,當何修以應其變?人遇水旱饑饉者,何以救之?中間多事,未得寧靜,思以省息煩務,令百姓不失其所。若人有所患苦者,有宜損益,使公私兩濟者,委曲陳之。又政在得人,而知之至難,唯有因人視聽耳。若有文武隱逸之士,各舉所知,雖幽賤負俗,勿有所限。故虛心思聞事實,勿務華辭,莫有所諱也。《晉書·阮種傳》

以石苞為司徒詔七年[編輯]

  前大司馬苞忠允清亮,才經世務,干用之績,所歷可紀。宜掌教典,以贊時政,其以苞為司徒。《晉書·石苞傳》

詔答有司七年[編輯]

  吳人輕脆,終無能為。故疆場之事,但欲完固守備,使不得越逸而已。以苞計畫不同,慮敵過甚,故徵還更授。昔鄧禹撓於關中,而終輔漢室。豈以一眚而掩大德哉!《晉書·石苞傳》。有司奏苞前有所撓,不堪其任,以公還第,以為弘厚,不宜擢用,詔云云。

以山濤為侍中詔七年[編輯]

  濤清風淳履,思心通遠,宜侍帷幄,盡規左右。《藝文類聚》四十八、《御覽》二百十九引《竹林七賢傳》。山濤泰始七年為侍中,詔書云云。

以羊為中護軍詔七年[編輯]

  中護軍與中領軍,皆掌禁兵,職典武選,宜得堪干其事者。左衛將軍羊有明贍才具,乃心在公,其以為中護軍。《北堂書鈔》六十四、《御覽》二百四十引《晉起居注》。

報石苞詔七年[編輯]

  農殖者,為政之本,有國之大務也。雖欲安時興化,不先富而教之,其道無由。而至今四海多事,軍國用廣,加承征伐之後,屢有水旱之事,倉庫不充,百姓無積。古者稼穡樹藝,司徒掌之。今雖登論道,然經國立政,惟時所急,故陶唐之世,稷官為重。今司徒位當其任,乃心王事,有毀家紓國,乾乾匪躬之志。其使司徒督察州郡播殖,將委事任成,垂拱仰辦。若宜有所循行者,其增置掾屬十人,聽取王官更練事業者。《晉書·石苞傳》,苞為司徒,奏課農桑,詔云云。

胡奮勉入直詔七年[編輯]

  射聲校尉胡奮,外掌方任,內參九列,不宜同之常例,勿使入直。《御覽》二百四十二引王隱《晉書》

以胡奮為冠軍將軍詔七年[編輯]

  議郎胡奮,開爽忠亮,有文武才幹,歷位外內,涉練戎事,威略之聲,著於方外,其以奮為冠軍將軍。《書鈔》六十四《御覽》二百三十九並引《晉起居注》泰始七年詔。

以鄭袤為司空詔七年十二月[編輯]

  光祿密陵侯袤,履行純正,守道沖粹。退有清和之風,進有素絲之節。宜登三階之曜,補袞職之闕。今以袤為司空。《晉書·鄭袤傳》。又見《書鈔》五十二、《初學記》十一引《晉起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