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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晉文/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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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全晉文 卷二
作者:嚴可均
卷三
嚴可均著。

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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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諱炎,字安世,文帝长子。魏嘉平中封北平亭侯,歷給事中、奉車都尉、中壘將軍。加散骑常侍,迁中护軍假节。常道鄉公即位,迁中抚軍,進封新昌鄉侯。晉國建,立为世子,拜抚軍大將軍。咸熙二年立为晉太子,八月嗣晉王位,十二月受魏禪。改元四:泰始、咸宁、太康、太熙。在位二十六年,諡曰武皇帝。廟號世祖。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43472&page=50

下制王昌不應为前母服太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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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事有非常,当依準舊典,为之立斷。今議此事,稱引赵姬、叔隗者粗是也。然後狄與晉和,故姬氏得迎叔隗而下之。吴寇隔塞,毖與前妻,终始永绝。必义无两嫡,则赵衰以可专制隗氏。昌为人子,岂得擅替其母。且毖二妻并以绝亡,其子犹後母之子耳,昌故不應制服也。《晉書·禮志中》

即位改元大赦詔泰始元年十二月景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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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詔御史中丞等,昔朕皇祖宣王,聖哲钦明,诞應期运,熙帝之戴,肇启洪基。伯考景王,履道宣猷,缉熙諸夏,至于皇考文王,睿哲光远,允协靈祇,應天顺人,受兹明命。仁济于宇宙,功格于天地。肆魏氏弘鉴於古训,仪刑于唐虞,畴咨群后,爰辑大命於朕身。予一人畏天之命,用弗敢违。遂登坛于南郊,受终于文祖,燔柴班瑞,告类上帝:惟朕寡德,负荷洪烈,允执其中。托於王公之上,以君临四海,惴惴惟惧,罔知所济。惟尔股肱爪牙之佐,文武不贰心之臣,乃祖乃父,实左右我先王,以弼宁帝室,光隆大业。思與萬國,共飨体祚。其大赦天下,與之更始,自谋反大逆不道已下,在元年十二月七日昧爽以前,皆赦除之。改咸熙二年为泰始元年,賜人爵五级,露布天下,及諸王公國别使,稱朕意焉。《文馆词林》六百六十八,又见《晉書·武帝紀》,有删节。

封魏帝奂为陈留王詔十二月丁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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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德昭融,远鉴天命,钦象歷数,用禪厥位,敢咨询故训,以敬授青土于東國,永为晉宾。载天子旌旗,乘五时副車,行魏正朔,郊祀天地,禮樂制度,皆如魏舊,以承王显祖之禮祀。《通典》七十四

又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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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上書不稱臣,答报不为詔,一如宾禮。同上

封功臣詔泰始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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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唐虞三代之盛,暨於汉魏创制,褒崇元勋,班爵行赏,行國同禮,施禄逮下,萬邦咸仰。朕以寡德,登於天位,记于王公之上。腹心股肱文武之臣,光济帝业。余嘉乃勋,庆赏之行,其用宜速。《御覽》二百引王隱《晉書》

進太傅司馬孚封爵詔十二月乙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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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傅勋德弘茂,朕所瞻仰,以光导弘训,镇静宇内。愿奉以不臣之禮。其封为安平王,邑四萬户。進拜太宰、持节、都督中外諸軍事。《晉書·安平王孚傳》

为樂安王鉴燕王机选师友詔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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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安王鉴、燕王机并以长大,宜得辅导师友,取明经儒学,有行义节俭,使足严惮。昔韩起與田苏游而好善,宜必得其人。《晉書·樂安王鉴傳》

以曹志为樂平太守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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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在前世,雖歷运迭兴,至於先代苗裔,傳祚不替,或列藩九服,式序王官。选众命贤,惟德是與,盖至公之道也。魏氏諸王公养德藏器,壅滞旷久,前雖有詔,当须简授,而自顷众职少缺,未得式叙。前济北王曹志履德清纯,才高行洁,好古博物,为魏宗英,朕甚嘉之。其以志为樂平太守。《晉書·曹志傳》

以王珣何遵为散骑常侍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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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年,案,王珣,文明王皇后弟,字良夫,魏中领军王肃子也。历河南尹侍中。何遵字思祖,太宰何曾子也。历大仆卿。東晉别有王珣,字元琳,历尚書令卫将军,與此王珣姓名偶同。

  給事黄門侍郎王珣,元理通原,笃志好学,不殒先业,在朝有干事之才;給事何遵,公亮笃诚,有才干器任,久歷朝位,职用有效。今宜各叙進,拾遗左右,其以珣遵并为散骑常侍,皆徒分当有误。與内常侍更读文書。《書鈔》五十八引《晉起居注》

賜王经孙郎中詔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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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尚書王经,雖身陷法辟,然守志可嘉,門户湮没,意常愍之。其賜经孙郎中。《魏志·夏侯玄傳》注引《汉晉春秋》

賜王基家奴婢詔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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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司空王基,既著德立勋,又治身清素,不营产业,久在重任,家无私积,可謂身没行显,足用励俗者也。其以奴婢二人賜其家。《魏志·王基傳》

詔报傅玄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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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清远有禮之臣者,此尤今之要也。《晉書·傅玄傳》

恤傅佥詔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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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將軍傅佥,前在关城,身拒官軍,致死不顾。佥父彤,复为刘备战亡,天下之善一也。岂由彼此以为异,佥息著募。《蜀志·杨戏傳》注引《蜀记》

听邓艾立後詔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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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太尉王淩谋废齊王,而王竟不足以守位。征西將軍邓艾矜功失节,实應大辟。然被書之日,罢遣人众,束手受罪,比於求生遂为恶者,诚复不同。今大赦得还,若无子孙者,听使立後,今祭祀不绝。《三国·魏志·邓艾傳》

听群下终丧詔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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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將吏二千石以下遭三年丧者,听归终宁,庶人复除徭役。《宋書·禮志》二,《通典》八十。

赦罪饬治詔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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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王淩谋废齊王,而王竟不足以守位。邓艾雖矜功失节,然束手受罪。今大赦其家,还使立後。兴灭继绝,约法省刑。除魏氏宗室禁锢。諸將吏遭三年丧者,遣宁终丧。百姓复其徭役。罢部曲將长吏以下质任。省郡國御调,禁樂府靡丽百戏之伎及雕文游畋之具。开直言之路,置谏官以掌之。《晉書·武帝紀》。案:此與前二詔同,唯罢部曲将以下为异,盖史家省并数詔为之。

禁淫祀詔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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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聖帝明王修五岳四渎、名山川泽,各有定制,所以报阴陽之功而当幽冥之道故也。然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故祝史荐而无愧辞,是以其人敬慎幽冥而淫祀不作。末世信道不笃,僭禮渎神,纵欲祈请,曾不敬而远之,徒偷以求幸,妖妄相煽,舍正为邪,故魏朝疾之。其按舊禮具为之制,使功著於人者必有其报,而妖淫之鬼不乱其间。《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四》,《通典》五十五。

罢供奉詔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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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黄厩离車,共田猎嬉游之事,凡若此类,皆悉罢之。《北堂書鈔》一百三十七引《晉起居注》

掾属作令詔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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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里长吏,亲民之要也。若县令有掾属才堪治民者,当以参选。《書鈔》七十八引《晉起居注》

正旦彻樂詔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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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朕遭悯凶,奉承洪业,追慕罔极,正旦雖当受朝,其伎樂一切,勿有所设。又殿前及文武织成帷幙之属,皆不须施。《御覽》二十九引《晉起居注》。

詔迁郤正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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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昔在城都,颠沛守义,不违忠节。及见受用,尽心干事,有治理之绩。其以正为巴西太守。《蜀志·正傳》。

詔有司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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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使人之不加諸我,此古人所难。交关人事,诩之罪耳,岂尚書令能防乎!其勿有所问。《晉書·裴秀傳》。时安远护军郝诩與故人書云:與尚書令裴秀相知,望其为益,有司奏免秀官,詔云云。

詔答李憙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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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干翼朝政,有勋绩於王室,不可以小疵掩大德。《晉書·裴秀傳》。司隶校尉李憙复上言,骑都尉刘尚为尚書令裴秀占官稻田,求禁止秀,詔云云。

又詔答李憙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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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者,天下取正,不避亲贵,然後行耳,吾岂將枉纵其间哉!然案此事皆是友所作,侵剥百姓,以缪惑朝士。奸吏乃敢作此,其考竟友以惩邪佞。涛等不贰其过者,皆勿有所问。《易》稱「王臣蹇蹇,匪躬之故」。今憙亢志在公,当官而行,可謂「邦之司直」者矣。光武有云「贵戚且敛手以避二鲍」,岂其然乎!其申敕郡寮,各慎所司,宽宥之恩,不可数遇也。《晉書·李憙傳》。憙上言刘友、山涛、中山王睦、武陔各占官三更稻田,詔云云。

以華峤为散骑常侍詔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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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骑以从容侍从,承答顾问,掌赞詔命,平处文籍,故前世多参用文学之士。議郎華峤,有论議著述之才,其以峤为散骑常侍,兼與中書共参著作事。《書鈔》五十八、《御覽》二百二十四并引《華峤集》。

转華峤为秘書监典领著作詔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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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書郎峤,体素宏简,文雅该通,经覽古今,博闻多识,属書实录,有良史之志,故转为秘書监。其加散骑常侍,班同中書寺,为内台使,中書散骑著作,及治禮音律,天文数术,南省文章,門下撰集,皆典领之。《御覽》二百三十四引《華峤集》

下羅憲詔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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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忠烈果毅,有才策器干,可給鼓吹。《晉書·羅憲傳》。憲领武陵太守,泰始初入朝,詔云云。

郊祀詔泰始二年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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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禮,朕不虑改作之难,令便为永制,众議纷互,遂不时定,不得以时供飨神祇,配以祖考。日夕难企,贬食忘安,其便郊祀。《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三》。

皇后諱勿下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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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内諱不出宫,而近代諱之,非也。勿下。《南齊書·禮志》上。泰始二年正月,有司奏:故事,皇后諱與帝諱俱下。詔云云。

除祠厉殃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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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在祀典,除之。《通典》五十五。泰始二年,有司奏,春分祠厉殃及禳祠,詔云云。

傳封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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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等之封,皆录舊勋。本为县侯者,傳封次子为亭侯、鄉侯为关内侯,亭侯为关中侯,皆食本户十分之一。《晉書·武帝紀》

择立谏官詔二月庚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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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者百官,官箴王阙。然保氏特以谏诤为职,今之侍中、常侍实处此位。择其能正色弼违匡救不逮者,以兼此选。《晉書·武帝紀》

詔有司以書答孙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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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汉文、光武怀抚尉他、公孙述,皆未正君臣之仪,所以羁縻未宾也。皓遣使之始,未知國庆,但以書答之。《晉書·武帝紀》。帝既受禪,吴人来祭吊,有司奏为答詔,帝曰云云。

优崇陈留王詔五月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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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留王操尚谦冲,每事辄表,非所以优崇之也。主者喻意,非大事皆使王官表上之。《晉書·武帝紀》,《通典》七十四。

賜王沈葬钱并地詔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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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骠骑將軍王沈,忠允笃诚,执德弘毅,外清方夏,内熙衮职,歷位著稱,厥功茂焉。不幸薨殒,志业未究。今当葬,其賜钱三十萬,葬田一顷。《御覽》五百五十六。

营造宗廟詔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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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者前奏,就魏舊廟,诚亦有準。然於祗奉神明,情犹未安,宜更营造。《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三》

答群臣请易服复膳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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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感念幽冥,而不得终苴絰於草土,以存此痛,况当食稻衣锦,诚诡然激切其心,非所以相解也。吾本諸生家,傳禮来久,何必一旦便易此情於所天!相从已多,可试省孔子答宰我之言,无事纷纭也。言及悲剥!柰何柰何!《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通典》八十。

又答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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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覽奏議,益以悲剥,不能自胜!柰何柰何!三年之丧,自古达禮,诚聖人稱情立衷,明恕而行也。神靈日远,无所诉告,雖薄於情,食旨服美,所不堪也。不宜反覆,重伤其心,言用斷绝,柰何!柰何!《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通典》八十。

謁陵詔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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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上旬,先帝弃天下日也,便以周年。吾茕茕,当复何时一得叙人子之情邪!思慕烦毒,欲诣陵瞻侍,以尽哀愤。主者具行备。《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

答群臣奏停謁陵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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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茕忽尔,日月已周,痛慕摧感,永无逮及。欲瞻奉山陵,以叙哀愤,体气自佳耳。又已凉,便当行,不得如所奏也。主者便俱行备。《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

謁陵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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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者哀适三十日,便为宫所弃,遂离衰,痛感岂可胜言。顾汉文不使天下尽哀,亦帝王至谦之志。是以自割,不以副諸君子,有三年之爱,而身禮廓然,当见山陵,何心而无服,其以衰行。《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

答群臣谏止衰謁陵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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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知不在此麻布耳。然人子情思,为欲令哀丧之物在身,盖近情也。群臣自当按舊制。《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

允群臣不以衰謁陵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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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情不能及耳,衣服何在。諸君勤勤之至,岂苟相违。《晉書·禮志中》、《宋書·禮志二》。

下傅玄、皇甫陶詔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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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常侍恳恳於所论,可謂乃心欲佐益时事者也。而主者率以常制裁之,岂得不使发愤耶!二常侍所论,或举其大较而未备其条目,亦可便令作之,然後主者八坐广共研精。凡关言於人主,人臣之所至难。而人主若不能虚心听纳,自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至使杜口结舌。每念於此,未尝不叹息也。故前詔敢有直言,勿有所距,庶几得以发忄蒙补过,获保高位。苟言有偏善,情在忠益,雖文辞有谬误,言语有失得,皆当旷然恕之。古人犹不拒诽谤,况皆善意,在可采录乎?近者孔晁綦母皆按以轻慢之罪,所以皆原,欲使四海知区区之朝无諱言之忌也。按《武帝紀》此下有「是何言乎,其详评議。」出付外者,宁纵刻峻是信邪?故复因此喻意。《晉書·傅玄傳》。又《群書治要》三十引《晉書》。

詔徙陵勿烦扰居人十月丁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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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舜葬苍梧,农不易亩;禹葬成紀,市不改肆。上惟祖考清简之旨,所徙陵十里内居人,动为烦扰,一切停之。《晉書·武帝紀》

以高陽王圭督邺城守詔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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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邺城守事,宜速有人,又当得亲亲有文武器任者。高陽王圭,今未之國,雖当出为蕃辅,以才干事,亦古之制也。其以圭为督邺城守事北中郎將。《御覽》二百四十一引《晉起居注》

詔議通籴法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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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百姓年丰则用奢,凶荒则穷匮,是相报之理也。故古人权量國用,取赢散滞,有轻重平籴之法。理财钧施,惠而不费,政之善者也。然此事废久,天下希习其宜。加以官蓄未广,言者异同,财貨未能达通其制。更令國宝散於穰岁而上不收,贫弱困於荒年而國无备。豪人富商,挟轻资,蕴重积,以管其利。故农夫苦其业,而末作不可禁也。今者省徭务本,并力垦殖,欲令农功益登,耕者益劝,而犹或腾踊,至於农人并伤。今宜通籴,以充俭乏。主者平議,具为条制。《晉書·食貨志》、《通典》十二。

諸王國领兵詔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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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國三軍,领兵五千人;次國二軍,领兵三千人;小國一軍,领兵二千人。上中下三等將軍。《書鈔》七十一引《晉起居注》。

叙用魏宗曹翕詔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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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翕秉德履道,魏宗之良。今琨远至,其假世子印绶,加骑都尉,賜服一具,钱十萬,随才叙用。《魏志·東平靈王徽傳》

封夏侯惇近属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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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惇,魏之元功,勋書竹帛。昔庭坚不祀,犹或悼之。况朕受禪於魏,而可以忘其功臣哉?宜择惇近属劭封之。魏志·夏侯惇傳》注引《晉陽秋》

以侯史光为御史中丞詔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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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忠亮笃素,有居正执义之心,歷职内外,恪勤在公,其以光为御史中丞。雖屈其列校之位,亦所以伸其司直之才。《晉書·侯史光傳》

追赠王沈司空詔泰始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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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表扬往行,所以崇贤垂训,慎终紀远,厚德兴教也。故散骑常侍、骠骑將軍、博陵元公沈蹈禮居正,执心清粹,经纶坟典,才识通洽。入歷常伯纳言之位,出干监牧方岳之任,内著谋猷,外宣威略。建國设官,首登公辅,兼统中朝,出纳大命,实有翼亮佐世之勋。其赠沈司空公,以宠靈既往,使没而不朽。又前以翼赞之勋,当受郡公之封,而固辞恳至,嘉其让德,不夺其志。可以郡公官属送葬。《晉書·王沈傳》

立皇太子詔諭群臣三年正月丁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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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朕以不德,托於四海之上,兢兢祗畏,惧无以康济宇内,思與天下式明王度,正本清源,於置胤树嫡,非所先务。又近世每建太子,宽宥施惠之事,间不获已,顺从王公卿士之議耳。方今世运垂平,將陈之以德义,示之以好恶,使百姓蠲多幸之虑,笃终始之行,曲惠小仁,故无取焉。咸使知闻。《晉書·武帝紀》

  统承大业,惧未能光祖宗之遗德,至於建嗣树嫡,非所务也。《初学记》十引《晉起居注》。泰始三年,有司奏正统立嫡,詔云云。案:此即前詔,而文互异,故并录之。

立皇太子不大会詔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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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怀哀惨,每岁正会,以四方集,故不从心耳,此日可不会。《通典》一百四十七

报文立辞太子中庶子詔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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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稱與田苏游,非舊德乎。《華陽国志》十一

原孔晁上書犯諱詔三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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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晁自理,顷所稱引,雖不與今相值,然情有所由,其特原之。然则自今以後,三帝諱情亦矍然,长吏以上,足闲禮法,可如舊科。其馀散官以下,但有谬语者,不可具责。又古者内諱不出宫,但勿听以为名字,至於吾名,但在见避过禮,其或过谬,皆勿却问,以烦简書也。《通典》一百四

議增吏俸詔九月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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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者以德詔爵,以庸制禄,雖下士犹食上农,外足以奉公忘私,内足以养亲施惠。今在位者禄不代耕,非所以崇化之本也。其議增吏俸。《晉書·武帝紀》

以义陽王望为太尉詔九月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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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尚贤庸勋,尊宗茂亲,所以体國经化,式是百辟也。且台司之重,存乎天官,故周建六职,政典为首。司徒、中领軍,以明德近属,世济其美;祖考创业,翼佐大命,出典方任,入赞朝政,文德既著,武功宣畅。逮朕嗣位,弼道惟明,宜登上司,兼统軍戎,内辅帝室,外隆威重。其進位太尉,中领軍如故。置太尉軍司一人,参軍事六人,骑司馬五人。又增置宫骑十人,并前三十,假羽葆鼓吹。《晉書·安平王孚附傳》。望,孚第二子。

以荀ダ为司徒詔九月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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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禹命九官,契敷五教,所以弘崇王化,示人轨仪也。朕承洪业,昧于大道,思训五品,以康四海。侍中、司空ダ,明允笃诚,思心通远,翼亮先皇,遂辅朕躬,实有佐命弼导之勋。宜掌教典,以隆时雍。其以ダ为司徒。《晉書·荀ダ傳》。案:《書鈔》五十二引《晉起居注》两条,并作六年,误。

詔答侯史光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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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保耆艾元老,高行清粹,朕所毗倚,以隆道宏治者也。前後逊让,不从所执,此非有司所得議也,其寝光奏。《御覽》二百六引《晉書》。御史中丞侯史光上言,祥久以疾病,阙废朝会,應免官。詔云云。案:《書鈔》五十二引王隱《晉書》前四句同,今《晉書·王祥傳》有删节。

王祥致仕詔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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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之致仕,不事王侯。今雖以國公留居京邑,不宜复苦以朝请。其锡几杖,不朝,大事皆谘访之。賜安車驷馬,第一区,钱百萬,缉五百匹,床帐簟褥,以舍人六人为睢陵公舍人,置官骑二十人。以公子骑都尉肇为給事中,使常优游定省。又以太保高洁清素,家无宅宇,其权留本府,须所賜第成乃出。《晉書·王祥傳》

以何曾为太保詔九月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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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谟明弼谐,王躬是保,所以宣崇大训,克咸四海也。侍中、太尉何曾,立德高峻,执心忠亮,博物洽闻,明识弘达,翼佐先皇,勋庸显著。朕纂洪业,首相王室。迪惟前人,施於朕躬。实佐命兴化,光赞政道。夫三司之任,雖左右王事,若乃予违汝弼,匡奖不逮,则存乎保傅。故將明衮职,未如用厥辟之重。其以曾为太保,侍中如故。《晉書·何曾傳》

博議中山王睦立祢廟詔泰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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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文不明,此制度大事,宜令详审。可下禮官博議,乃处当之。《晉書·高陽王睦傳》

许中山王睦立祢廟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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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禮:諸侯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太祖即始封君也。其廟不毁,前詔以谯王中山王父非諸侯,尊同禮不相厌,故欲令各得祭,以申私恩也。然考之典制,事不经通。若安平王諸子并封,皆得立廟祭祢,亲尽数终,其廟当毁,无故下食友庶之國,猥更随昭穆而废,非尊祖敬宗之义也。其如前奏施行。《通典》五十一

追封文明王太后母羊氏詔泰始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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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汉文追崇靈文之號,武、宣有平原、博平之封,咸所以奉尊尊之敬,广亲亲之恩也。故卫將軍、兰陵景侯夫人羊氏,含章体顺,仁德醇备,内承世胄,出嫔大國,三从之行,率禮无违。仍遭不造,频丧统嗣,抚育众胤,克成家道。母仪之教,光於邦族,诞启聖明,祚流萬國。而早世殂陨,不遇休宠。皇太后孝思蒸蒸,永慕罔极。朕感存遗训,追远伤怀。其封夫人为县君,依德紀諡,主者详如舊典。《晉書·文明王皇后傳》,《御覽》又见二百二。

詔稱張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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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華为黄門侍郎,博覽圖籍,四海之内,若指諸掌。《書鈔》五十八引王隱《晉書》泰始三年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