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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晋文/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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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全晋文 卷二
作者:严可均
卷三
严可均著。

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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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讳炎,字安世,文帝长子。魏嘉平中封北平亭侯,历给事中、奉车都尉、中垒将军。加散骑常侍,迁中护军假节。常道乡公即位,迁中抚军,进封新昌乡侯。晋国建,立为世子,拜抚军大将军。咸熙二年立为晋太子,八月嗣晋王位,十二月受魏禅。改元四:泰始、咸宁、太康、太熙。在位二十六年,谥曰武皇帝。庙号世祖。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43472&page=50

下制王昌不应为前母服太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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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事有非常,当依准旧典,为之立断。今议此事,称引赵姬、叔隗者粗是也。然后狄与晋和,故姬氏得迎叔隗而下之。吴寇隔塞,毖与前妻,终始永绝。必义无两嫡,则赵衰以可专制隗氏。昌为人子,岂得擅替其母。且毖二妻并以绝亡,其子犹后母之子耳,昌故不应制服也。《晋书·礼志中》

即位改元大赦诏泰始元年十二月景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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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诏御史中丞等,昔朕皇祖宣王,圣哲钦明,诞应期运,熙帝之戴,肇启洪基。伯考景王,履道宣猷,缉熙诸夏,至于皇考文王,睿哲光远,允协灵祇,应天顺人,受兹明命。仁济于宇宙,功格于天地。肆魏氏弘鉴于古训,仪刑于唐虞,畴咨群后,爰辑大命于朕身。予一人畏天之命,用弗敢违。遂登坛于南郊,受终于文祖,燔柴班瑞,告类上帝:惟朕寡德,负荷洪烈,允执其中。托于王公之上,以君临四海,惴惴惟惧,罔知所济。惟尔股肱爪牙之佐,文武不贰心之臣,乃祖乃父,实左右我先王,以弼宁帝室,光隆大业。思与万国,共飨体祚。其大赦天下,与之更始,自谋反大逆不道已下,在元年十二月七日昧爽以前,皆赦除之。改咸熙二年为泰始元年,赐人爵五级,露布天下,及诸王公国别使,称朕意焉。《文馆词林》六百六十八,又见《晋书·武帝纪》,有删节。

封魏帝奂为陈留王诏十二月丁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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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德昭融,远鉴天命,钦象历数,用禅厥位,敢咨询故训,以敬授青土于东国,永为晋宾。载天子旌旗,乘五时副车,行魏正朔,郊祀天地,礼乐制度,皆如魏旧,以承王显祖之礼祀。《通典》七十四

又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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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上书不称臣,答报不为诏,一如宾礼。同上

封功臣诏泰始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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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唐虞三代之盛,暨于汉魏创制,褒崇元勋,班爵行赏,行国同礼,施禄逮下,万邦咸仰。朕以寡德,登于天位,记于王公之上。腹心股肱文武之臣,光济帝业。余嘉乃勋,庆赏之行,其用宜速。《御览》二百引王隐《晋书》

进太傅司马孚封爵诏十二月乙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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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傅勋德弘茂,朕所瞻仰,以光导弘训,镇静宇内。愿奉以不臣之礼。其封为安平王,邑四万户。进拜太宰、持节、都督中外诸军事。《晋书·安平王孚传》

为乐安王鉴燕王机选师友诏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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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安王鉴、燕王机并以长大,宜得辅导师友,取明经儒学,有行义节俭,使足严惮。昔韩起与田苏游而好善,宜必得其人。《晋书·乐安王鉴传》

以曹志为乐平太守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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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在前世,虽历运迭兴,至于先代苗裔,传祚不替,或列藩九服,式序王官。选众命贤,惟德是与,盖至公之道也。魏氏诸王公养德藏器,壅滞旷久,前虽有诏,当须简授,而自顷众职少缺,未得式叙。前济北王曹志履德清纯,才高行洁,好古博物,为魏宗英,朕甚嘉之。其以志为乐平太守。《晋书·曹志传》

以王珣何遵为散骑常侍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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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年,案,王珣,文明王皇后弟,字良夫,魏中领军王肃子也。历河南尹侍中。何遵字思祖,太宰何曾子也。历大仆卿。东晋别有王珣,字元琳,历尚书令卫将军,与此王珣姓名偶同。

  给事黄门侍郎王珣,元理通原,笃志好学,不殒先业,在朝有干事之才;给事何遵,公亮笃诚,有才干器任,久历朝位,职用有效。今宜各叙进,拾遗左右,其以珣遵并为散骑常侍,皆徒分当有误。与内常侍更读文书。《书钞》五十八引《晋起居注》

赐王经孙郎中诏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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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尚书王经,虽身陷法辟,然守志可嘉,门户湮没,意常愍之。其赐经孙郎中。《魏志·夏侯玄传》注引《汉晋春秋》

赐王基家奴婢诏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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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司空王基,既著德立勋,又治身清素,不营产业,久在重任,家无私积,可谓身没行显,足用励俗者也。其以奴婢二人赐其家。《魏志·王基传》

诏报傅玄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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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清远有礼之臣者,此尤今之要也。《晋书·傅玄传》

恤傅佥诏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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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将军傅佥,前在关城,身拒官军,致死不顾。佥父彤,复为刘备战亡,天下之善一也。岂由彼此以为异,佥息著募。《蜀志·杨戏传》注引《蜀记》

听邓艾立后诏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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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太尉王凌谋废齐王,而王竟不足以守位。征西将军邓艾矜功失节,实应大辟。然被书之日,罢遣人众,束手受罪,比于求生遂为恶者,诚复不同。今大赦得还,若无子孙者,听使立后,今祭祀不绝。《三国·魏志·邓艾传》

听群下终丧诏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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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将吏二千石以下遭三年丧者,听归终宁,庶人复除徭役。《宋书·礼志》二,《通典》八十。

赦罪饬治诏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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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王凌谋废齐王,而王竟不足以守位。邓艾虽矜功失节,然束手受罪。今大赦其家,还使立后。兴灭继绝,约法省刑。除魏氏宗室禁锢。诸将吏遭三年丧者,遣宁终丧。百姓复其徭役。罢部曲将长吏以下质任。省郡国御调,禁乐府靡丽百戏之伎及雕文游畋之具。开直言之路,置谏官以掌之。《晋书·武帝纪》。案:此与前二诏同,唯罢部曲将以下为异,盖史家省并数诏为之。

禁淫祀诏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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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圣帝明王修五岳四渎、名山川泽,各有定制,所以报阴阳之功而当幽冥之道故也。然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故祝史荐而无愧辞,是以其人敬慎幽冥而淫祀不作。末世信道不笃,僭礼渎神,纵欲祈请,曾不敬而远之,徒偷以求幸,妖妄相煽,舍正为邪,故魏朝疾之。其按旧礼具为之制,使功著于人者必有其报,而妖淫之鬼不乱其间。《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四》,《通典》五十五。

罢供奉诏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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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黄厩离车,共田猎嬉游之事,凡若此类,皆悉罢之。《北堂书钞》一百三十七引《晋起居注》

掾属作令诏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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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里长吏,亲民之要也。若县令有掾属才堪治民者,当以参选。《书钞》七十八引《晋起居注》

正旦彻乐诏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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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朕遭悯凶,奉承洪业,追慕罔极,正旦虽当受朝,其伎乐一切,勿有所设。又殿前及文武织成帷幕之属,皆不须施。《御览》二十九引《晋起居注》。

诏迁郤正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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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昔在城都,颠沛守义,不违忠节。及见受用,尽心干事,有治理之绩。其以正为巴西太守。《蜀志·正传》。

诏有司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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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使人之不加诸我,此古人所难。交关人事,诩之罪耳,岂尚书令能防乎!其勿有所问。《晋书·裴秀传》。时安远护军郝诩与故人书云:与尚书令裴秀相知,望其为益,有司奏免秀官,诏云云。

诏答李憙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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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干翼朝政,有勋绩于王室,不可以小疵掩大德。《晋书·裴秀传》。司隶校尉李憙复上言,骑都尉刘尚为尚书令裴秀占官稻田,求禁止秀,诏云云。

又诏答李憙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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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者,天下取正,不避亲贵,然后行耳,吾岂将枉纵其间哉!然案此事皆是友所作,侵剥百姓,以缪惑朝士。奸吏乃敢作此,其考竟友以惩邪佞。涛等不贰其过者,皆勿有所问。《易》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今憙亢志在公,当官而行,可谓“邦之司直”者矣。光武有云“贵戚且敛手以避二鲍”,岂其然乎!其申敕郡寮,各慎所司,宽宥之恩,不可数遇也。《晋书·李憙传》。憙上言刘友、山涛、中山王睦、武陔各占官三更稻田,诏云云。

以华峤为散骑常侍诏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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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骑以从容侍从,承答顾问,掌赞诏命,平处文籍,故前世多参用文学之士。议郎华峤,有论议著述之才,其以峤为散骑常侍,兼与中书共参著作事。《书钞》五十八、《御览》二百二十四并引《华峤集》。

转华峤为秘书监典领著作诏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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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书郎峤,体素宏简,文雅该通,经览古今,博闻多识,属书实录,有良史之志,故转为秘书监。其加散骑常侍,班同中书寺,为内台使,中书散骑著作,及治礼音律,天文数术,南省文章,门下撰集,皆典领之。《御览》二百三十四引《华峤集》

下罗宪诏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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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忠烈果毅,有才策器干,可给鼓吹。《晋书·罗宪传》。宪领武陵太守,泰始初入朝,诏云云。

郊祀诏泰始二年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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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朕不虑改作之难,令便为永制,众议纷互,遂不时定,不得以时供飨神祇,配以祖考。日夕难企,贬食忘安,其便郊祀。《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三》。

皇后讳勿下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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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内讳不出宫,而近代讳之,非也。勿下。《南齐书·礼志》上。泰始二年正月,有司奏:故事,皇后讳与帝讳俱下。诏云云。

除祠厉殃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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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在祀典,除之。《通典》五十五。泰始二年,有司奏,春分祠厉殃及禳祠,诏云云。

传封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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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等之封,皆录旧勋。本为县侯者,传封次子为亭侯、乡侯为关内侯,亭侯为关中侯,皆食本户十分之一。《晋书·武帝纪》

择立谏官诏二月庚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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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者百官,官箴王阙。然保氏特以谏诤为职,今之侍中、常侍实处此位。择其能正色弼违匡救不逮者,以兼此选。《晋书·武帝纪》

诏有司以书答孙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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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汉文、光武怀抚尉他、公孙述,皆未正君臣之仪,所以羁縻未宾也。皓遣使之始,未知国庆,但以书答之。《晋书·武帝纪》。帝既受禅,吴人来祭吊,有司奏为答诏,帝曰云云。

优崇陈留王诏五月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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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留王操尚谦冲,每事辄表,非所以优崇之也。主者喻意,非大事皆使王官表上之。《晋书·武帝纪》,《通典》七十四。

赐王沈葬钱并地诏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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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骠骑将军王沈,忠允笃诚,执德弘毅,外清方夏,内熙衮职,历位著称,厥功茂焉。不幸薨殒,志业未究。今当葬,其赐钱三十万,葬田一顷。《御览》五百五十六。

营造宗庙诏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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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者前奏,就魏旧庙,诚亦有准。然于祗奉神明,情犹未安,宜更营造。《晋书·礼志上》、《宋书·礼志三》

答群臣请易服复膳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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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感念幽冥,而不得终苴绖于草土,以存此痛,况当食稻衣锦,诚诡然激切其心,非所以相解也。吾本诸生家,传礼来久,何必一旦便易此情于所天!相从已多,可试省孔子答宰我之言,无事纷纭也。言及悲剥!柰何柰何!《晋书·礼志中》、《宋书·礼志二》、《通典》八十。

又答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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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览奏议,益以悲剥,不能自胜!柰何柰何!三年之丧,自古达礼,诚圣人称情立衷,明恕而行也。神灵日远,无所诉告,虽薄于情,食旨服美,所不堪也。不宜反复,重伤其心,言用断绝,柰何!柰何!《晋书·礼志中》、《宋书·礼志二》、《通典》八十。

谒陵诏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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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上旬,先帝弃天下日也,便以周年。吾茕茕,当复何时一得叙人子之情邪!思慕烦毒,欲诣陵瞻侍,以尽哀愤。主者具行备。《晋书·礼志中》、《宋书·礼志二》。

答群臣奏停谒陵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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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茕忽尔,日月已周,痛慕摧感,永无逮及。欲瞻奉山陵,以叙哀愤,体气自佳耳。又已凉,便当行,不得如所奏也。主者便俱行备。《晋书·礼志中》、《宋书·礼志二》

谒陵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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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者哀适三十日,便为宫所弃,遂离衰,痛感岂可胜言。顾汉文不使天下尽哀,亦帝王至谦之志。是以自割,不以副诸君子,有三年之爱,而身礼廓然,当见山陵,何心而无服,其以衰行。《晋书·礼志中》、《宋书·礼志二》。

答群臣谏止衰谒陵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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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知不在此麻布耳。然人子情思,为欲令哀丧之物在身,盖近情也。群臣自当按旧制。《晋书·礼志中》、《宋书·礼志二》

允群臣不以衰谒陵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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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情不能及耳,衣服何在。诸君勤勤之至,岂苟相违。《晋书·礼志中》、《宋书·礼志二》。

下傅玄、皇甫陶诏泰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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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常侍恳恳于所论,可谓乃心欲佐益时事者也。而主者率以常制裁之,岂得不使发愤耶!二常侍所论,或举其大较而未备其条目,亦可便令作之,然后主者八坐广共研精。凡关言于人主,人臣之所至难。而人主若不能虚心听纳,自古忠臣直士之所慷慨,至使杜口结舌。每念于此,未尝不叹息也。故前诏敢有直言,勿有所距,庶几得以发忄蒙补过,获保高位。苟言有偏善,情在忠益,虽文辞有谬误,言语有失得,皆当旷然恕之。古人犹不拒诽谤,况皆善意,在可采录乎?近者孔晁綦母皆按以轻慢之罪,所以皆原,欲使四海知区区之朝无讳言之忌也。按《武帝纪》此下有“是何言乎,其详评议。”出付外者,宁纵刻峻是信邪?故复因此喻意。《晋书·傅玄传》。又《群书治要》三十引《晋书》。

诏徙陵勿烦扰居人十月丁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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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舜葬苍梧,农不易亩;禹葬成纪,市不改肆。上惟祖考清简之旨,所徙陵十里内居人,动为烦扰,一切停之。《晋书·武帝纪》

以高阳王圭督邺城守诏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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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邺城守事,宜速有人,又当得亲亲有文武器任者。高阳王圭,今未之国,虽当出为蕃辅,以才干事,亦古之制也。其以圭为督邺城守事北中郎将。《御览》二百四十一引《晋起居注》

诏议通籴法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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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百姓年丰则用奢,凶荒则穷匮,是相报之理也。故古人权量国用,取赢散滞,有轻重平籴之法。理财钧施,惠而不费,政之善者也。然此事废久,天下希习其宜。加以官蓄未广,言者异同,财货未能达通其制。更令国宝散于穰岁而上不收,贫弱困于荒年而国无备。豪人富商,挟轻资,蕴重积,以管其利。故农夫苦其业,而末作不可禁也。今者省徭务本,并力垦殖,欲令农功益登,耕者益劝,而犹或腾踊,至于农人并伤。今宜通籴,以充俭乏。主者平议,具为条制。《晋书·食货志》、《通典》十二。

诸王国领兵诏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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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国三军,领兵五千人;次国二军,领兵三千人;小国一军,领兵二千人。上中下三等将军。《书钞》七十一引《晋起居注》。

叙用魏宗曹翕诏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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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翕秉德履道,魏宗之良。今琨远至,其假世子印绶,加骑都尉,赐服一具,钱十万,随才叙用。《魏志·东平灵王徽传》

封夏侯惇近属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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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惇,魏之元功,勋书竹帛。昔庭坚不祀,犹或悼之。况朕受禅于魏,而可以忘其功臣哉?宜择惇近属劭封之。魏志·夏侯惇传》注引《晋阳秋》

以侯史光为御史中丞诏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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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忠亮笃素,有居正执义之心,历职内外,恪勤在公,其以光为御史中丞。虽屈其列校之位,亦所以伸其司直之才。《晋书·侯史光传》

追赠王沈司空诏泰始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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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表扬往行,所以崇贤垂训,慎终纪远,厚德兴教也。故散骑常侍、骠骑将军、博陵元公沈蹈礼居正,执心清粹,经纶坟典,才识通洽。入历常伯纳言之位,出干监牧方岳之任,内著谋猷,外宣威略。建国设官,首登公辅,兼统中朝,出纳大命,实有翼亮佐世之勋。其赠沈司空公,以宠灵既往,使没而不朽。又前以翼赞之勋,当受郡公之封,而固辞恳至,嘉其让德,不夺其志。可以郡公官属送葬。《晋书·王沈传》

立皇太子诏谕群臣三年正月丁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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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朕以不德,托于四海之上,兢兢祗畏,惧无以康济宇内,思与天下式明王度,正本清源,于置胤树嫡,非所先务。又近世每建太子,宽宥施惠之事,间不获已,顺从王公卿士之议耳。方今世运垂平,将陈之以德义,示之以好恶,使百姓蠲多幸之虑,笃终始之行,曲惠小仁,故无取焉。咸使知闻。《晋书·武帝纪》

  统承大业,惧未能光祖宗之遗德,至于建嗣树嫡,非所务也。《初学记》十引《晋起居注》。泰始三年,有司奏正统立嫡,诏云云。案:此即前诏,而文互异,故并录之。

立皇太子不大会诏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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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怀哀惨,每岁正会,以四方集,故不从心耳,此日可不会。《通典》一百四十七

报文立辞太子中庶子诏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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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称与田苏游,非旧德乎。《华阳国志》十一

原孔晁上书犯讳诏三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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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晁自理,顷所称引,虽不与今相值,然情有所由,其特原之。然则自今以后,三帝讳情亦矍然,长吏以上,足闲礼法,可如旧科。其馀散官以下,但有谬语者,不可具责。又古者内讳不出宫,但勿听以为名字,至于吾名,但在见避过礼,其或过谬,皆勿却问,以烦简书也。《通典》一百四

议增吏俸诏九月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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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者以德诏爵,以庸制禄,虽下士犹食上农,外足以奉公忘私,内足以养亲施惠。今在位者禄不代耕,非所以崇化之本也。其议增吏俸。《晋书·武帝纪》

以义阳王望为太尉诏九月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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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尚贤庸勋,尊宗茂亲,所以体国经化,式是百辟也。且台司之重,存乎天官,故周建六职,政典为首。司徒、中领军,以明德近属,世济其美;祖考创业,翼佐大命,出典方任,入赞朝政,文德既著,武功宣畅。逮朕嗣位,弼道惟明,宜登上司,兼统军戎,内辅帝室,外隆威重。其进位太尉,中领军如故。置太尉军司一人,参军事六人,骑司马五人。又增置宫骑十人,并前三十,假羽葆鼓吹。《晋书·安平王孚附传》。望,孚第二子。

以荀ダ为司徒诏九月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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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禹命九官,契敷五教,所以弘崇王化,示人轨仪也。朕承洪业,昧于大道,思训五品,以康四海。侍中、司空ダ,明允笃诚,思心通远,翼亮先皇,遂辅朕躬,实有佐命弼导之勋。宜掌教典,以隆时雍。其以ダ为司徒。《晋书·荀ダ传》。案:《书钞》五十二引《晋起居注》两条,并作六年,误。

诏答侯史光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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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保耆艾元老,高行清粹,朕所毗倚,以隆道宏治者也。前后逊让,不从所执,此非有司所得议也,其寝光奏。《御览》二百六引《晋书》。御史中丞侯史光上言,祥久以疾病,阙废朝会,应免官。诏云云。案:《书钞》五十二引王隐《晋书》前四句同,今《晋书·王祥传》有删节。

王祥致仕诏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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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之致仕,不事王侯。今虽以国公留居京邑,不宜复苦以朝请。其锡几杖,不朝,大事皆谘访之。赐安车驷马,第一区,钱百万,缉五百匹,床帐簟褥,以舍人六人为睢陵公舍人,置官骑二十人。以公子骑都尉肇为给事中,使常优游定省。又以太保高洁清素,家无宅宇,其权留本府,须所赐第成乃出。《晋书·王祥传》

以何曾为太保诏九月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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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谟明弼谐,王躬是保,所以宣崇大训,克咸四海也。侍中、太尉何曾,立德高峻,执心忠亮,博物洽闻,明识弘达,翼佐先皇,勋庸显著。朕纂洪业,首相王室。迪惟前人,施于朕躬。实佐命兴化,光赞政道。夫三司之任,虽左右王事,若乃予违汝弼,匡奖不逮,则存乎保傅。故将明衮职,未如用厥辟之重。其以曾为太保,侍中如故。《晋书·何曾传》

博议中山王睦立祢庙诏泰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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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文不明,此制度大事,宜令详审。可下礼官博议,乃处当之。《晋书·高阳王睦传》

许中山王睦立祢庙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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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诸侯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太祖即始封君也。其庙不毁,前诏以谯王中山王父非诸侯,尊同礼不相厌,故欲令各得祭,以申私恩也。然考之典制,事不经通。若安平王诸子并封,皆得立庙祭祢,亲尽数终,其庙当毁,无故下食友庶之国,猥更随昭穆而废,非尊祖敬宗之义也。其如前奏施行。《通典》五十一

追封文明王太后母羊氏诏泰始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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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汉文追崇灵文之号,武、宣有平原、博平之封,咸所以奉尊尊之敬,广亲亲之恩也。故卫将军、兰陵景侯夫人羊氏,含章体顺,仁德醇备,内承世胄,出嫔大国,三从之行,率礼无违。仍遭不造,频丧统嗣,抚育众胤,克成家道。母仪之教,光于邦族,诞启圣明,祚流万国。而早世殂陨,不遇休宠。皇太后孝思蒸蒸,永慕罔极。朕感存遗训,追远伤怀。其封夫人为县君,依德纪谥,主者详如旧典。《晋书·文明王皇后传》,《御览》又见二百二。

诏称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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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华为黄门侍郎,博览图籍,四海之内,若指诸掌。《书钞》五十八引王隐《晋书》泰始三年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