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下達2018年中央對地方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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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下達2018年中央對地方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的通知
財預〔2018〕56號
2018年4月18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財政部網站

關於下達2018年中央對地方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的通知

財預〔2018〕56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支持資源枯竭城市和獨立工礦區、採煤沉陷區解決社會矛盾,促進轉型發展,按照《中央對地方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辦法》(財預〔2017〕103號),現將2018年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分配下達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省級財政部門要根據本地資源枯竭城市和獨立工礦區、採煤沉陷區轉型發展情況和財力水平,適當加大轉移支付規模,完善省對下轉移支付分配辦法,重點向財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資源枯竭試點城市,轉型發展任務重的獨立工礦區、採煤沉陷區傾斜。納入補助範圍的資源枯竭城市和獨立工礦區、採煤沉陷區的基層財政部門要加強預算管理,優化支出結構,制定資金使用及績效目標方案,切實將轉移支付資金用於規定的領域和方向。

附件:2018年中央對地方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情況表

財政部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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