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科協外事審批權問題的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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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科協外事審批權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88〕30號 1988年6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關於中國科協外事審批權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88〕30號
國家科委、中國科協:
你們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日《關於中國科協外事審批權限問題的請示》(〔88〕科協發外字206號)收悉。
國務院同意中國科協根據有關規定自行審批國家科委 授權範圍之內的出國(包括赴港澳地區)和來華事項。中國科協負責人出訪由國家科委審批,其中相當副部級以上人員和著名科學家出訪,由科委會簽外交部(或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報國務院審批。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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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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