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4號) (玉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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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號) |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4號) 制定機關:玉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5號) |
來自玉環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 |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守住玉環海上門戶,現通告如下:
一、所有港口、碼頭設置卡口,進港船舶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離開船舶,離船一律測量體溫,上岸人員無身體不適症狀一律居家觀察14天(自上岸之日算起);有發熱、咳嗽等身體不適症狀的船員,立即當場臨時隔離,呼叫120護送至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二、我市登記在冊的所有在港漁船不早於2月9日(農曆正月十六)24時前出海,具體開航時間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另行通知。
三、加大「三無」船舶打擊力度,凡納規船舶從事載客行為的,一經發現船舶查扣拆解,船舶駕駛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四、沿海水產養殖戶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管理,不得與疫情較重地區養殖經營人員接觸,養殖物優先保證本市供應。
五、鼓勵沿海群眾積極舉報不明船舶、不明人員靠泊上岸,舉報監督電話:12345。
玉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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