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4號) (玉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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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3號) |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4號) 制定機關:玉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0日 |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5號) |
來自玉環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 |
為保障廣大群眾生產生活需要,決定有序推進服務業企業、個體工商戶復工復產,現通告如下:
一、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個體工商戶向所在鄉鎮(街道)、玉環經濟開發區提交申請書(含人員信息匯總表、復工防疫方案)報備後即可復工,餐飲行業(外賣)參照執行。限額以下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下個體工商戶,在落實防疫舉措後可自行復工。
二、大型商業綜合體、專業市場、賓館住宿經報備後,還須商務、衛生防疫等行業主管部門和所在鄉鎮(街道)、玉環經濟開發區現場檢查通過後方能復工。
三、餐飲(堂食)、棋牌室、健身房、影劇院、遊藝廳、網吧、酒吧、茶室、舞廳、卡拉OK廳、公共浴場(室)、足浴店、游泳館、保健推拿、美發美容(理髮除外)、培訓機構等場所相對密閉、人員相對聚集的經營性企業(場所)列入負面清單繼續暫停營業。商業綜合體裡涉及上述經營內容按此管理。
四、恢復經營的單位必須嚴格落實「六必須」防疫舉措,接受「雙隨機」事後實地抽查。如檢查不合格,責令整改直至關停。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玉環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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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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