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地鐵七號線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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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地鐵七號線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
環審〔2009〕269號
2009年5月2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關於北京地鐵七號線工程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
環境保護部2009年5月31日印發。[1]第280頁

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北京市地鐵七號線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京投規字〔2009〕50號)收悉。經研究,批覆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北京市豐臺區、宣武區、崇文區和朝陽區,線路沿兩廣路、廣渠路、垡頭西路和垡頭南路等敷設,全長約23.9公里,全部採用地下敷設方式,設車站23座,焦化廠車輛段,牽引變電所19座,及配套的通信、信號、供暖、通風、給排水等輔助設施。

該項目符合《北京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2007年-2015年)》,要全面落實各項防治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的措施,將不利環境影響程度降至最低。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我部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項目建設。

二、項目建設與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合理布置施工場地,落實施工期噪聲和振動防治措施。敏感點附近的場地要封閉施工,車站與車輛段的施工場地要在周圍設立隔聲圍牆或吸聲屏障,靠近三義西里等18處敏感點的一側設置3米高隔聲屏障。妥善安排作業時間,高噪聲作業儘量安排在白天,高、中考期間儘量減少在聲環境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進行夜間施工,必須連續作業或者有特殊施工需要的,要向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減少爆破施工,採用控制爆破技術等措施保護周圍敏感建築。

(二)嚴格控制運營期振動和噪聲影響,落實防治措施。中鐵諮詢大廈、北京基督教會珠市口堂等9處敏感點段線路設置Vanguard減振扣件,車輛段試車線、世紀華僑城等4處敏感點段線路設置Ⅲ型軌道減振器扣件,廣安門內大街299號、京華印書局等5處古建築敏感點段線路設置鋼彈簧浮置板道床。車站排風亭、冷卻塔以及車輛段、停車場的空壓機、風機等設備應採取消聲、隔聲等降噪措施,在試車線靠近孛羅營村一側設置聲屏障1200米,高度不小於4米,確保滿足相關聲環境功能區要求。對噪聲振動敏感區域加強跟蹤監測。

配合有關部門合理規劃沿線土地使用,隧道垂直上方區域和兩側各15米範圍內不宜新建振動敏感建築,聲環境敏感點距離風亭、冷卻塔不小於15米,垡頭站風亭與出入口選址應與北京聯合大學協商後確定。

(三)落實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加強地下水位、水質跟蹤監測,設地下水觀測井,嚴密監控北京市水源四廠地下水水源保護區水源防護區路段,確保工程建設不會對水源四廠地下水水質造成影響。儘量採用盾構法進行施工,防止其他施工方法產生的廢水下滲影響地下水和水源井水質。化工區沿線施工前須進行地下水監測。制定施工期應急預案,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並報告。

(四)沿線土壤污染情況須在施工前完成詳細勘察,查明污染範圍和污染程度,對於危險廢物,應按照國家相關要求進行處置,防止其對地下水等產生污染,並提出應急處理預案。

(五)做好景觀協調與文物保護工作。應加強地鐵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等地面構築物與城市景觀的協調,尤其重視珠市口站、虎坊橋站的景觀設計,實現新建人工建築與周圍城市景觀的自然協調。對文物採取保護措施,加強對文物所在地區地面沉降的監測。

(六)嚴格落實污廢水、固廢與大氣等防治措施。生產廢水經處理用於中水系統,生活污水處理後排入市政管網。棄土統一清運處理,生活垃圾收集後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運營期車輛段的危險廢物臨時儲存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防滲堆放設計。合理設置風亭位置和排風口朝向,應在出風口採取過濾、除臭措施,周圍種植吸附性能強的植物等措施防治廢氣污染。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嚴格落實各項環保措施。

(一)落實業主內部的環境管理部門、人員和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有關方面環境保護施工的責任。根據批覆的環境保護措施重新核定環境保護投資概算。落實環境保護設計,同步進行環境保護初步設計、招標設計和技術施工設計。開展環保招標,將環保措施納入施工承包合同中,開展工程環境監理工作。

(二)工程規模以及防治措施等發生重大變更時,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重新履行相關審批手續。項目竣工後,必須按規定程序申請環保設施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該項目方可正式投入運營。

四、我部委託北京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抄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公司,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建設委員會,豐臺區、宣武區、崇文區和朝陽區環境保護局,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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