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
關於北京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 環審〔2009〕193號 2009年4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
環境保護部2009年4月21日印發。來源:北京地鐵七號線工程變更環境影響報告書附件2(PDF第286至292頁) |
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0日,我部在北京市主持召開了《北京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審查會。由有關部門代表和專家15人組成審查小組(名單附後)對報告書進行了評審。根據審查小組的評審結論,提出如下審查意見:
一、北京市城市軌道交通線網由中心城軌道交通網絡和市郊鐵路網絡組成。《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明確了北京市軌道交通的最新發展目標為:至2020年,北京市軌道交通線網共由21條線路構成,其中市區線16條,郊區線5條,線路總長662.4公里。《北京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的規劃範圍為北京市市域,規劃年限為2007-2015年,共涉及19條軌道線路,包括地鐵線15條,輕軌2條,市郊鐵路2條。規劃期內累計施工線路長度447.4公里,其中地下線288.2公里,高架線(地面線)159.2公里;規劃車站290座,設地下站220座,地面站70座;共設車輛段、停車場19處,合計占地面積約443.4公頃。
二、報告書在對規劃涉及區域的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的基礎上,對規劃實施涉及的環境敏感目標和環境影響進行了識別,分析了規劃實施的主要資源環境制約因素,預測了規劃實施可能產生的噪聲、振動以及對重要環境敏感目標的影響,論證了該規劃與其他相關規劃的協調性,提出了規劃的優化調整建議和預防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並針對噪聲、振動、電磁、異味等環境影響因子提出了規劃實施的環境控制要求。報告書基礎資料比較翔實,評價內容較全面,採用的預測和分析方法適當,對主要環境影響特徵、範圍和程度的預測分析基本合理,提出的規劃調整建議和不良環境影響的預防或減緩對策措施基本可行,評價結論總體可信。
三、從總體上看,北京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與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環境保護等相關規劃較為協調,規劃擬定的線網總體布局、規模和建設時序基本合理。在依據報告書結論和審查小組意見進一步優化調整規劃,認真落實各項預防和減輕不良環境影響對策措施的基礎上,規劃實施不存在重大環境制約因素。
四、該規劃在優化調整和實施過程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新建線路穿越北京市五環路內區域和已建、擬建大型居住區、文教區等環境目標集中的區域時,原則上應採取地下敷設方式。
(二)地下線路在採取減振措施並達到相關標準後,建議控制距離不應小於30米,在距地下線兩側30米以內區域不宜規劃建設住宅、醫院、學校等振動敏感建築。軌道交通地面線(含高架)兩側的噪聲控制距離應控制在30米以上;高架線路段要針對敏感目標的影響情況,採取預留聲屏障等相應降噪措施。車輛段、停車場等設施應合理布局,與居民區等敏感目標的距離建議控制在30米以上。
(三)M15線在五環路以內除與M13線換乘需要部分採用高架外的其餘路段、S1線石門路站-石門營站路段和石門路站-門頭溝路站路段、S2線高教園站-昌平站路段建議採用地下線敷設方式。S1線從五路起點至五環路段是重要的城市幹道,兩側居民集中居住區較密集,建議調整為地下線敷設方式。
(四)S1線和S2線以高架方式跨越永引上段和京密引水渠昆明湖上段的路段應在科學論證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線位走向和敷設方式。做好M14線與南水北調中線總幹渠西四環暗涵的協調,避免線路對幹渠水質產生不良影響。
(五)M6線穿越歷史文化保護區、M15線穿越清華大學等區段,應根據文物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振動影響評價結果,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提出避讓敏感目標的優化方案。
(六)地上線路工程設施應避讓景觀敏感地段,確實無法避讓的,要加強地面設施的景觀設計,保持線路與原有景觀的協調。
(七)加強規劃實施過程中對地下水位的動態監測,優化施工工藝和方案,加強對施工降水的綜合利用,防止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對於規劃線網穿越地下飲用水源保護區防護區的路段,應加強施工期環境安全管理,禁止廢水直接排放。
(八)在規劃實施過程中,每隔五年左右進行一次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在規劃修編時應重新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五、規劃中所包含的近期(一般為五年內)建設項目,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時,需重點論證項目實施產生的聲環境、振動環境影響以及可能產生的環境風險,對穿越地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地下飲用水源防護區、歷史文化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綠地、文物保護單位、地下文物埋藏區、居民區等環境敏感區的線段和站點,應對其影響的方式、範圍和程度做出深入評價,充分論證方案的環境合理性,落實環境保護措施。涉及有關規劃的協調性分析、區域環境現狀、固體廢棄物等方面的內容可以適當簡化。
附件:《北京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小組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印)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北京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小組名單
[編輯]牟廣豐 | 巡視員 | 環境保護部環評司 |
文 英 | 調研員 |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
何劍楓 | 主任科員 |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
張建國 | 處 長 | 北京市國土局 |
陸春雷 | 主任科員 |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
李 昂 | 科 員 | 北京市文物局 |
崔旭光 | 主任科員 | 北京市水務局 |
毛文永 | 研究員 | 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
趙光復 | 研究員 | 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
江家驊 | 教 高 | 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
李彥武 | 研究員 |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
李鳳軍 | 總 工 | 建設部地鐵研究中心 |
李 巍 | 教 授 | 北京師範大學 |
段 偉 | 總 工 | 北京市水務局 |
王翊虹 | 高 工 | 北京地勘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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