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肥市2017年預算執行情況及2018年預算草案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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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財政局
2018年2月2日
本作品收錄於《合肥市預算執行情況及預算草案的報告
——2018 年 1 月 10 日在合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託,現將合肥市 2017 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8 年預算草案提請大會審議,並請市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員提出意見。

一、2017 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2017 年,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市政府及財稅部門深入貫徹實施五大發展行動計劃,認真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全年預算執行情況良好,較好地完成了市第十五屆人大六次會議確定的各項財政預算任務。

(一)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1.全市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2017 年,全市財政收入 1251.15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103.12%,比上年增長 12.3%,其中稅收收入 1102.75 億元,占比 88.14%。地方收入 655.9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101.14%,增長 6.68%,扣除營改增後中央地方分成比例調整為五五分享因素影響,同口徑增長 12.75%。全市支出 964.13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99.43%,增長 12.13%。

2.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2017 年,市級(包括市本級和四個開發區,下同)財政收入 859.17 億元,完成預算的 103.87 %,增長 13.94%。其中,地方收入 418.94 億元,完成預算的 100.96%,增長 8.28%,同口徑增長 14.57%。市級支出 523.43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99.41%,增長 13.19%。

市級預算平衡情況:市級地方收入 418.94 億元,加稅收返還 72.76 億元、上級轉移支付 220.28 億元、下級上解 16.14 億元、債務轉貸收入 51.22 億元、上年結轉 1.72 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20.63 億元、調入資金 2.65 億元等,收入總計 804.34億元。市級支出 523.43 億元,加對下稅收返還 24.18 億元、對下轉移支付 163.33 億元、上解上級 29.94 億元、債務還本支出25.82 億元、對下債務轉貸支出 28.15 億元、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6.38 億元,支出總計 801.23 億元。收支相抵,年末結轉 3.12億元。

3.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2017 年,市本級財政收入 771.93 億元,完成預算的104.28%,增長 14.26%。其中,地方收入 368.69 億元,完成預算的 101.44%,增長 8.54%,同口徑增長 15.64%。市本級支出 382.11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99.23 %,增長 17.22 %。

市本級預算平衡情況:市本級地方收入 368.69 億元,加稅收返還 72.76 億元、上級轉移支付 220.28 億元、下級上解 18.89億元、債務轉貸收入 51.22 億元、上年結轉 1.56 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11.4 億元、調入資金 1.52 億元等,收入總計746.32 億元。市本級支出 382.11 億元,加對下稅收返還 24.4 億元、對下轉移支付 252.93 億元、上解上級 29.94 億元、債務還本支出 11.99 億元、對下債務轉貸支出 41.98 億元,支出總計743.35 億元。收支相抵,年末結轉 2.97 億元。

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主要收支項目執行情況:

(1)主要收入項目執行情況。[編輯]

國內增值稅(地方分成部分)114.09 億元,完成預算的86.43%;企業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38.54 億元,完成預算的94.46%;個人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12.69 億元,完成預算的113.77%;城市維護建設稅 18.4 億元,完成預算的 82.02%;契稅 76.43 億元,完成預算的 118.49%。

(2)主要支出項目執行情況。[編輯]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2.24 億元,完成預算的 99.44%;公共安全支出 19.87 億元,完成預算的 99.9%;教育支出 34.78 億元,完成預算的 99.94%;科學技術支出 30.07 億元,完成預算的99.99%;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4.19 億元,完成預算的 99.4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26.05 億元,完成預算的 99.7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30.21 億元,完成預算的 98.79%;節能環保支出 35.62 億元,完成預算的 99.66%;城鄉社區支出 128.92 億元,完成預算的 99.91%;農林水支出 17.39 億元,完成預算的95.66%;交通運輸支出 14.11 億元,完成預算的 93.83%;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2.95 億元,完成預算的 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1.全市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2017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 1280.22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104.78%,增長 15.3%。政府性基金支出 1333.44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96.84%,增長 16.04%。

2.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2017 年,市級政府性基金收入 981.93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104.83%,增長 12.47%。政府性基金支出 887.23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96.36%,增長 11.01%。

市級預算平衡情況:市級政府性基金收入 981.93 億元,加上級轉移支付 6.15 億元、債務轉貸收入 89.9 億元、上年結轉 34.5億元、下級上解 3.2 億元等,收入總計 1115.68 億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887.23 億元,加對下轉移支付 122.38 億元、債務還本支 出 20.19 億元、對下債務轉貸支出 51.05 億元、調出資金 1.5 億元,支出總計 1082.35 億元。收支相抵,年末結轉 33.33 億元。

3.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2017 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 977.5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104.75%,增長 12.44%。政府性基金支出 731.57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95.89%,下降 2.91%,主要是市本級對縣(市)區轉移支付增加,相應減少本級支出。

市本級預算平衡情況: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 977.5 億元,加上級轉移支付 6.15 億元、債務轉貸收入 89.9 億元、上年結轉33.67 億元、下級上解 3.2 億元,收入總計 1110.42 億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731.57 億元,加對下轉移支付 260.44 億元、債務還本支出 2.41 億元、對下債務轉貸支出 83.96 億元、調出資金 0.89億元,支出總計 1079.28 億元。收支相抵,年末結轉 31.14 億元。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1.全市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2017 年,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3.43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98.72%,增長 39.4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6.76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99.34%,增長 2.92 倍,增長較快主要是上級下達轉移支付 1.86 億元。

2.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2017 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3.09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98.83%,增長 43.7%。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2.65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98.63%,增長 77.51%。

市級預算平衡情況: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3.09 億元,加上級轉移支付 1.86 億元和上年結轉 0.24 億元,收入總計 5.19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2.65 億元,加調出資金 0.68 億元和對下轉移支付 1.86 億元,支出總計 5.19 億元。收支相抵,年 末結轉 81 萬元。

3.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2017 年,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2.68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100%,增長 86.79%,增長較多主要受國有企業股權轉讓收益等一次性因素影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2.09 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 100%,增長 80.47%。

市本級預算平衡情況: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2.68億元,加上級轉移支付 1.86 億元,收入總計 4.54 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2.09 億元,加調出資金 0.59 億元和對下轉移支付 1.86 億元,支出總計 4.54 億元。收支相抵,年末無結轉。

(四)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1.全市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2017 年,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 310.21 億元,為預算的 102.49%,增長 13.72%。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 222.11 億元,為預算的 98.87%,增長 15.05%。

2.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編輯]

2017 年,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 259.44 億元,為預算的 103.11%,增長 14.95%。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 177.33 億元,為預算的 98.13%,增長 15.59%。

需要說明的是,2017 年四個開發區社會保險基金納入市本級統一核算,因此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與市本級相同。除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基金外,其他險種的執行情況需報經省級有關部門審核。

以上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是財政快報數,具體情況待決算編制完成並經審計後,將專題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

(五)落實市人大預算決議有關情況。[編輯]

圍繞市十五屆人大六次會議有關決議,及市人大財經委的審查意見,市政府及其財政部門認真研究,逐項落實。

1.預算管理全面強化。一是收入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加強收入預期管理,深化綜合治稅,強化稅源管理,收入質量保持較高水平。穩步推進營改增試點,按規定取消或停徵 2 項政府性基金、41 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徵範圍,各項減負政策全部落實到位。二是預算執行進度進一步加快。嚴格預算剛性約束,強化預算執行督查通報、上門會商和領導約談,壓實部門主體責任;拓寬政府採購預採購範圍;擴大國庫集中支付授權支付範圍,加強動態監控,預算執行質效並舉。三是資金使用效益進一步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全面推開,出台支出績效自評工作規範、績效管理工作考核實施細則等制度,績效目標編制實現全覆蓋,對 835 個支出項目開展績效運行監控,加強績效管理考核結果運用。加大存量資金盤活和預算統籌力度,及時將收回資金統籌用於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

2.財稅改革深入推進。一是預算管理更科學。創新建成財政支出政策庫,支出政策跟蹤評估機制更加健全,政策落實反饋機制有效建立;探索以政策為支撐引導預算分配,完整編制政策預算,提高年度預算編制科學性和有效性。中期財政規劃進一步完善,跨年、延續實施的政策全部編入規劃,加強項目日常儲備和動態管理。二是預決算約束再增強。試編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探索編制部門財務報告,實現市本級和縣(市)區、市直各單位全覆蓋。預決算信息公開細化深化,債務信息、重大專項設備購置和信息化項目等情況首次公開。財務集中管理平台上線運行,市本級 295 家預算單位財務核算更加便利高效;縣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授權支付提標擴面。三是區域協調發展再發力。出台《關於進一步完善市區財政體制的通知》,統一共享稅分享比例,適度下沉財力,建立均衡性轉移支付制度,提升區級公共服務保障能力,促進市區均衡發展。加大對下支持力度,撥付對縣(市)區轉移支付 513.37 億元,其中市級轉移支付 361.45 億元。四是資源配置方式再優化。規範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開展 PPP 項目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可承受能力論證。動態調整分級分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 錄,完整編制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預算。

3.優化支出凸顯重點。一是落實民生保障更有力。全市民生支出 818.42 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 84.89%,比上年提高 2.83 個百分點,充分保障教育、科技、醫療等公共事業發展。繼續大力實施省市「31+9」項民生工程,累計投入 119 億元,建成項目點 4.3 萬個。整合資金 55 億元,用於縣(市)區農業、交通、生態環境等社會事業建設。二是支持脫貧攻堅更精準。嚴格執行「地方財政收入增量的 10%增列專項扶貧預算、清理回收財政存量資金中可統籌使用的 50%用於脫貧攻堅、涉農項目資金原則上不低於 40%優先投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規定,全年安排各類扶貧資金 14.69 億元,按季開展財政扶貧資金重點督查,提高扶貧資金使用績效。三是助推經濟轉型更有效。有力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統籌撥付資金 22 億元,着力推動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在加大科研項目和協同創新平台發展等專項資金投入的同時,分別出台資金管理制度,着力提高資金績效水平。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省「三重一創」、製造強省等戰略部署,優化「1+3+5」政策體系,嚴格聯合審查和 績效評價,當年安排兌現政策資金 31.26 億元。加大「雙創示範」資金投入,強化金融信貸保障,示範目標順利實現。

4.財政監督嚴格高效。一是依法接受人大和審計監督。嚴格落實重大事項報告、議案建議辦理、民生工程巡視等工作機制,及時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預算清理情況以及預算科目調整等事項。依託財政信息化平台,積極配合市人大開展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建設。二是加強債務風險防控。修訂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嚴格舉債程序和債務限額管理要求,出台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債務管理納入政府目標考核範圍,債務風險處於較低水平。三是嚴格財政資金監管。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嚴控「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認真開展預算單位財務監督檢查、「小金庫」防治、財務決算檢查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等工作,開展預決算公開、財政收入質量專項檢查,嚴肅財經紀律。

二、本屆政府財政工作回顧[編輯]

2013 年以來,市政府及其財政部門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省市黨代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新預算法要求和市委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打造「大湖名城、創新高地」,聚焦服務發展、強化創新驅動,全面發揮財政職能作用,有力保障了全市經濟社會發展。

五年來,財政實力實現了新跨越。全市財政收支持續保持量質齊升的良好態勢,與合肥經濟社會跨越發展形成良性循環。全市財政收入在2015年首次突破千億大關,2017年實現1251.15億元,自2013 年以來年均增長 12.5%。地方財政收入從 438.62億元增長到 655.9 億元,年均增長 10.99%。收入質量穩中向好,稅收占比保持在 88%以上。財政收入在全省的首位度從 22.83%提高到 25.76%。全市財政支出從 630.85 億元增長到 964.13 億元,年均增長 11%。其中,民生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從 76.8%提高到 84.89%。

五年來,財政管理踏上了新台階。圍繞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持續推進全口徑預算、透明預算、滾動預算、績效預算,創新開發應用財政支出政策庫、財務集中管理平台,多項改革成果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2016 年,因真抓實幹成效明顯,我市被國務院評為全國地方財政管理工作先進典型市。

五年來,財政職能發揮了新成效。緊扣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的新定位,充分發揮財政在落實五大發展理念中的主動性,全面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不斷創新方式支持經濟發展,持續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在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社會公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強基本,法治財政全面推進。五年來,市政府及財政部門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堅持把加強財政制度建設作為推動依法理財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嚴格貫徹落實新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加快完善財政制度體系,先後制定各類財政管理制度 370餘項,確保了預算管理嚴格規範,預算信息公開透明,財政監督約束有力。

以新預算法指導四本預算管理,四本預算草案同時接受市人大審議和監督,政府預算體系實現「全覆蓋」。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行業專家等參與預算編審,「開門辦預算」進一步深化。嚴格執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批准的年初預算、調整預算,穩妥開展收入預期管理,穩步提高收支質量。預算信息公開深入推進,全市各級各部門依法依規、全面、完整、及時公開預決算信息,公開範圍不斷拓展,公開內容持續細化。主動接受人大審查和政協民主監督,自覺加強審查、審計問題整改落實,積極藉助審查、審計促進財政工作提高。每年開展市直單位財務檢查,紮實做好小金庫、扶貧資金等專項檢查,市政府和市直部門每年簽訂財務管理風險防控承諾書,財政監督 力度持續加大,財經紀律遵從度進一步提高。

(二)強服務,政策部署有效落實。五年來,圍繞促進供給側改革、科技進步,全面落實減稅降負政策,探索創新財政扶持方式,全力服務經濟發展。

全面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營改增、資源稅等稅制改革全面推開,各類市場主體充分享受改革紅利。認真貫徹國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各項政策。五年來累計落實降費政策65 項,累計減輕企業負擔約 8 億元。堅持實行工業園區工業項目免收費政策,累計免收費約 12 億元。

加大創新轉型升級支持力度。累計投入 73 億元,有力推動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等重大創新平台、科大先研院等協同創新平台的建設運行、技術研發和人才培養。建立扶持產業發展「1+3+5」政策體系並逐年完善,綜合運用基金、「借轉補」、金融產品等多種方式,實現財政扶持由事後發展,吸引高端人才、管理團隊和產業項目等要素在合肥積聚匯集。緊抓 2015 年成功入選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契機,3 年累計爭取中央財政資金 9 億元,創新政策舉措,打造雙創平台,圓滿完成「雙創示範」任務。

(三)強保障,民生福祉持續增進。五年來,全市累計投入民生事業發展支出 3176.1 億元,年均增幅 13.51%,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生活進一步改善,城鄉環境更加優美。

五年來,市本級累計投入 180 億元,支持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各類教育事業發展;投入 8.68 億元支持「書香合肥」建設、文藝創作、公共文化場所免費開放,不斷滿足群眾文化需求;投入 335.14 億元大力支持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就業和社會保障提標擴面;投入 261.12 億元支持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公共衛生均等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積極籌措資金 1123.8 億元,支持軌道交通、城鄉基礎設施等重大項目建設快速推進;投入 283.4 億元重點用於污染治理、生態建設以及環保能力建設,綠色發展理念牢固樹立;投入 449 億元持續推進民生工程建設,累計實施 60 余個省、市民生工程項目,建成教育、衛生、住房、農村基礎設施等領域 22 萬餘個項目點,惠及全市 760 余萬群眾,民生工程考核居全省前列;統籌整合脫貧攻堅資金 28.07 億元,出台《關於財政支持脫貧攻堅實施意見》,建立全市財政扶貧資金清單,實施常態化監督檢查,確保資金使用規範。


(四)強創新,財政改革有力有效。五年來,圍繞建立現代財政制度,認真落實財稅體制改革各項部署,結合合肥實際積極開展創新實踐,多項改革取得重要突破。

建立健全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在全省率先編制中期財政滾動規劃,建立項目動態管理機制,預算編制的前瞻性、科學性、可持續性有力提升。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實現績效目標管理、公開評審、績效自評、預算管理過程和預算績效考核問責「五個全覆蓋」。積極探索預算編審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試行按支出政策條款編制預算,為政策執行、動態監控和績效評估奠定基礎。建立運行財政支出政策庫,健全政策動態更新、政策預算編制、政策執行監控、政策績效評估、政策監督檢查五大機制。嚴格執行盤活資金有關要求,依法依規收回沉澱資金,健全存量資金清理、掛鉤機制,資金效益顯著提高。依託「互聯網+」,創建運行市直預算單位財務集中管理平台,成功構建財務監管共享新模式,實現預算、執行、核算、決算的閉環管理。2013 年先行試編市本級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在全省率先出台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並不斷擴大試編範圍,積累豐富試編經驗。全面推進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改革和預算執行資金支付方式改革,強化現金管理,落實公務卡結算制度,按款級經濟科目執行部門預算,財政資金撥付全流程監控機製成效顯現。進一步理順市區財政收入分配關係,保障區級更好履行事權,促進區域協調共享發展,為今後市區兩級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共同提高奠定基礎。

(五)強防控,債務管理規範安全。五年來,嚴格執行預算法和有關規定,強化舉債管理和預算管理,加快存量債務的置換,債務管理規範有序,債務風險安全可控。

先後三次修改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制定出台應急處置預案,政府債務管理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嚴格執行債務限額管理規定,各類政府債務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動態加強風險防控,確保不發生區域性債務風險。全市政府性債務餘額逐年穩步下降,截至 2017 年末,我市政府債務率(一類債務率)低於 40%,遠低於公認的標準警戒線(100%)。我市強化債務管理工作舉措有力、成效顯著,獲省委主要領導批示肯定,並作為典型經驗在全省推廣。

財政工作五年來取得的成績,是市委科學決策、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市人大、政協及代表委員們加強監督、有力指導的結果,也是全市人民艱苦奮鬥、共同努力的結果。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財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主要是:隨着收入基數提高和稅制改革進一步推進,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財政收入增速趨緩;促進創新轉型升級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仍需加大投入,財政收支矛盾在一定時期內依然存在;預算執行進度不夠均衡,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有待提高,績效管理和評價的質量還需要提升等。我們將高度重視這些問題,並採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三、今後五年財政工作目標[編輯]

2018 年至 2022 年,是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的衝刺階段,是合肥在全國提前、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奮力開創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副中心建設新局面的關鍵階段,財政工作要更加主動作為,更加勤勉奮進,進一步發揮好財政職能作用。今後五年,全市財政工作的主要思路是: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扣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以實施五大發展行動計劃為抓手,以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為目標,加快法治財政建設,完善財政體制,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提高預算編制水平,嚴格預算執行,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統籌推進「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進一步提高財政收支運行質量。

今後五年,全市財政工作的主要目標是:

財政收入水平持續提升。全面提升依法理財水平,深入推進協稅護稅工作,大力培植稅源,積極優化稅源結構,依法依規強化財政收入預期管理,財政收入增速高於經濟增長,收入質量穩中求進。

財政支柱作用充分發揮。全面落實中央、省各項財政政策,按新發展理念創新財政政策內容和方式,強化財政在創新轉型升級發展中的支持引領作用。堅持統籌兼顧,勤儉節約,財政支出結構更加優化,推進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力保障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財政資金績效顯著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全面深化,可考核、可量化、可追溯、可約束的績效管理機制基本健全,覆蓋財政分配、財政管理、財政政策、財政監督全流程的績效管理全面建立,績效結果導向作用有效發揮。

現代財政制度加快建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初步明確,財政收入分配關係更加協調,區域發展較為均衡,預算管理更加規範透明,標準定額體系基本建立,財政管理制度機制更加健全,預算約束嚴格有力,風險管理安全可控。

四、2018 年政府預算草案[編輯]

2018 年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着力支持全市創新轉型升級、民生改善、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為我市加快建立國家級科學中心和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提供強有力的財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預算安排情況。[編輯]

全市預算:根據市本級和 13 個縣(市)區一般公共預算匯總情況,2018 年全市財政收入預期增長 10%左右,全市支出預計 931.82 億元。

市級預算:根據四個開發區 2018 年預算匯編情況,開發區財政收入預期 185.31 億元(扣除市區兩級財政體制調整因素,同口徑增長 9.64%),加市本級財政收入預期 699.97 億元,市級財政收入預期總量 885.28 億元,同口徑增長 10.4%。其中,開發區地方收入預期 91.78 億元(同口徑增長 6.3%),加市本級地方收入預期 326.11 億元,市級地方收入預期 417.88 億元,同口徑增長 6.03%。市級支出安排 540.68 億元。

市級預算平衡情況:地方收入 417.88 億元,加稅收返還72.76 億元、上級轉移支付 127.12 億元、下級上解 30.4 億元、上年結轉 3.12 億元、調入資金 40.59 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5.81 億元,收入總計 697.67 億元。市級支出 540.68 億元,加上解上級 37.66 億元、對下轉移支付 92.11 億元、對下稅收返還 24.18 億元,結轉支出 3.04 億元,支出總計 697.67 億元。

市本級預算:2018 年,市本級財政收入預期 699.97 億元,同口徑增長10.49%;地方收入預期326.11億元,同口徑增長6%。根據調整後的市區財政體制,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2018 年市本級支出相應安排 405.36 億元(不含省提前下達 2018年轉移支付資金 31.14 億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 57.53 億元,項目支出安排 347.83 元。主要支出科目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3.83 億元,增長 34.69%。主要用於:按照調整後的公用經費政策和定額標準,安排市直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經費和辦公經費;合肥市大數據平台、「互聯網+政務服務」等平台運行維護;黨政辦公區域運行保障等。

2.公共安全支出 21.62 億元,增長 22.65%。主要用於:足額安排公安及交警辦案經費;警務數據中心和警務智能語音雲平台等業務系統的開發維護;公安、消防業務必要的防護裝備、器材設備購置和業務場所維修改造等。

3.教育支出 52.26 億元,增長 9.3%。主要用於:保障市屬學校基礎設施建設、校園維修及信息化項目運行;安排各類研究院經費,加快新型協同創新平台建設;對縣(市)區教育給予補助,並根據新的財政體制,加大地方教育附加對區級補助的力度;推動民辦教育、職業教育發展;對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和高等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資助等。

4.科學技術支出 71.59 億元,增長 75.38%,主要用於:推進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及科大新校區建設;扶持智能語音及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落實省「三重一創」政策配套資金,加快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安排自主創新、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等。

5.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6.3 億元,增長 42.07%,主要用於:安排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新市中心圖書館建設經費;支持城市閱讀空間等場館的建設、設備改造更新和圖書購置;支持合肥廣播電視台新聞頻道改版;安排政府購買宣傳服務資金;促進體育事業發展等。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24.47 億元,增長 23.83%。主要用於:安排就業、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專項資金;支持社會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安排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市級配套資金;優待城鎮義務兵及安置退役士兵;保障市級民生工程建設等。

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13.55 億元,增長 81.09%(同口徑),主要用於:支持公立醫院綜合績效補助制度改革;保障公立醫院基礎設施建設、智慧醫療項目開展和醫療設備購置;支持公立醫院學科建設、人才培養、醫療質量控制和市級公立醫院化解債務;保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及家庭醫生簽約項目推進;保障計劃生育及婦女兒童健康工作開展;對重性精神病人給予醫療救助;加大食品藥品監管投入;安排城居醫保市級配套資金;安排援助南蘇丹醫療隊專項經費等。

8.節能環保支出 27.58 億元,增長 51.8%(同口徑)。主要用於: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環保建設;安排環巢湖治理專項資金、大別山水環境生態補償資金;安排秸稈綜合利用和焚燒獎懲經費、城市集中供熱企業減排獎勵、污染治理專項經費等。

9.城鄉社區支出 119.49 億元,下降 14.3%。主要用於:安排基礎設施建設及還本付息資金;推進市級公益性項目及信息化項目建設;安排部分市政設施維護補助等。

10.農林水支出 18.51 億元,增長 21.63%。主要用於:支持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大力實施扶貧項目;安排現代農業發展、美麗鄉村建設、源水購置等專項資金;保障綠化大會戰、貧困村人居環境整治、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小型水利工程管護工作開展;安排土地整治項目經費;安排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配套資金等。

11.交通運輸支出 3.04 億元,下降 4.71%(同口徑),主要用於:保障國省道、農村公路養護維修;給予村村通班車冷線財政補貼等。

12.其他各項支出 23.12 億元,主要包括支持資源勘探信息、住房保障、商業服務、糧油物資儲備、國防、金融和國土海洋氣象等事務,保障債務付息,並根據預算法規定安排預備費。

市本級預算平衡情況:地方收入 326.11 億元,加稅收返還72.76 億元、上級轉移支付 127.12 億元、下級上解 32.68 億元、上年結轉 2.97 億元、調入資金 40.43 億元,收入總計 602.05億元。市本級支出 436.5 億元(含提前下達 31.14 億元),加上解上級 37.66 億元、對下轉移支付支出 100.52 億元、對下稅收返還 24.4 億元,結轉支出 2.97 億元,支出總計 602.05 億元。

需要說明的是:

一是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草案是在市直部門(單位)預算草案基礎上匯編完成的。為方便代表審議,市直各部門(單位)的部門預算草案一併提交大會現場,供代表查詢。

二是省提前下達 2018 年轉移支付資金 31.14 億元在市本級預算草案中單獨反映(詳見附件五十一、五十二)。

三是根據《預算法》和中央及省相關規定,市財政已提前下達各縣(市)區 2018 年轉移支付資金 100.52 億元。

四是今年以來,為保障政府職能工作正常開展,市財政已參照 2017 年同期支出水平支付了部分必須的基本支出、項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情況。[編輯]

全市預算:根據市本級和 13 個縣(市)區政府性基金預算匯編情況,2018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安排 840.9 億元,下降 34.32%。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安排 817.65 億元,下降38.68%。

市級預算:根據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預期和四個開發區預算匯編情況,2018 年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安排 617.61 億元,下降 37.1%。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安排 491.4 億元,下降44.61%。

市級預算平衡情況:市級政府性基金收入 617.61 億元,加上級轉移支付 3.48 億元、上年結轉 33.33 億元,收入總計 654.42億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491.4 億元,加調出資金 40 億元,對下轉移支付 93.57 億元,支出總計 624.97 億元。收支相抵,年末結轉 29.45 億元。

市本級預算:2018 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安排613.49 億元,下降 37.24%,主要是根據 2018 年土地交易預測情況,預計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減少。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安排 432.33 億元,下降 40.9%。

市本級預算平衡情況: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 613.49 億元,加上級轉移支付 3.48 億元、上年結轉 31.14 億元,收入總計 648.1億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432.33 億元,加調出資金 40 億元,對下轉移支付 146.37 億元,支出總計 618.71 億元。收支相抵,年末結轉 29.4 億元。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情況。[編輯]

全市預算:2018 年,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2.44 億元,下降 28.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2.45 億元,下降 63.81%。

市級預算:2018 年,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1.94 億元,下降 37.24%。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1.46 億元,下降 44.71%。

市級預算平衡情況: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1.94 億元,加上級轉移支付 0.64 億元和上年結轉 0.01 億元,收入總計 2.59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1.46 億元,加調出資金 0.49 億元和對下轉移支付 0.64 億元,支出總計 2.59 億元。收支相抵,年末無結轉。

市本級預算:2018 年,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1.7億元,下降 36.53%,扣除 2017 年國有企業股權轉讓收益一次性因素影響,同口徑增長 12.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1.28億元,下降 38.97%。

市本級預算平衡情況: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1.7億元,加上級轉移支付 0.64 億元,收入總計 2.34 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1.28 億元,加調出資金 0.43 億元和對下轉移支付 0.64 億元,支出總計 2.34 億元。收支相抵,年末無結轉。

(四)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安排情況。[編輯]

全市預算:2018 年,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安排 458.13億元,增長 47.68%。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安排 357.33 億元,增長 60.88%。

市本級預算:2018 年,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安排401.45 億元,增長 54.74%。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安排 308.14億元,增長 73.76%。收支增長幅度較大,主要受 2018 年我市全面啟動實施新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影響。

需要說明的是,2018 年四個開發區社會保險基金納入市本級統一核算,因此市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與市本級相同。除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基金外,其他險種的預算編制情況需報經省級有關部門審核。

五、2018 年財政主要工作[編輯]

一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全面推進法治財政建設,堅持依法履行財政職能,進一步健全依法理財制度體系,完善財政重大事項決策機制,規範財政收支活動和具體行政行為。密切跟蹤國家稅制改革動向,落實稅改措施,做好環境保護稅開徵後的跟蹤調研和動態評估分析。密切關注中央及省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準確把握市區新財政體制運行狀況,穩步推進市、縣(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健全轉移支 付制度體系,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二是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深入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全面落實市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等制度,加強對市直部門和縣(市)區的培訓指導。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庫和中介庫,提高績效評價的科學性和規範性。加大考核問責力度,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推進績效目標、評價結果對外公開,引導各級各部門單位自覺提升預算資金績效水平。

三是提升財政管理水平。強化涉稅平台綜合利用,完善收入預期管理工作聯動機制。建立健全財政支出標準定額體系。提升部門滾動財政規劃編制水平。及時批覆並嚴格執行市人大審議批准的預算,硬化預算約束。開展財政支出政策跟蹤落實評估。加強專項資金管理,持續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科學統籌財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是服務經濟轉型升級。以全力保障加快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落實「三重一創」政策,支持創建質量強市、推動「中國製造 2025」試點示範城市建設等為重點,修訂扶持產業發展「1+3+5」政策體系。支持開放平台建設和跨境電商發展,大力促進開放水平提升。支持建立大建設項目預研製度,創新舉措爭取重大項目建設資金。推進國家地下綜合管廊城市試點。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 PPP 模式,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重點領域建設。

五是發揮公共服務職能。持續加大財政支持脫貧攻堅力度,積極探索「三變」改革試點工作,完善資產收益扶貧,創新財政扶貧資金監督檢查方式。完善市級民生工程項目選擇與退出制度,做好民生工程項目、為民辦實事、政府購買服務相結合的文章,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優先保障教育發展,穩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加快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方面公益性項目建設,優化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加大環境保護投入,統籌安排資金重點支持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進住房租賃試點城市建設,有效發揮公共租賃住房社會效益。優化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完善政府購買服務綜合評價機制。

六是全面加強監督管控。增強接受人大、審計監督的自覺性,進一步利用監督結果改進財政工作。配合人大加快預算聯網監督平台建設。持續加強債務管理,積極做好債務風險動態監控評估,嚴防系統性區域性債務風險。提高預決算公開水平,全面深化預算信息公開管理。探索建立預算單位內部控制定期報告、調查處理和整改問責制度,依法加強財政監督檢查和會計管理監督。

各位代表,今年是本屆政府的開局之年,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全市財政工作將緊緊圍繞市委的決策部署,貫徹執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和決定,認真汲取市政協的意見和建議,積極應對國內外發展環境的客觀變化,堅定信心、迎難而上,開拓創新、積極進取,確保圓滿完成全年預算目標,更好的服務全市改革發展大局,為加快大湖名城、創新高地建設,打造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副中心而努力奮鬥!

名詞解釋[編輯]

一、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編輯]

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是指經人大批准設立的,按規定籌集用於調節和平衡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運行的預算儲備資金。

二、財政支出政策庫[編輯]

為加強財政支出政策全過程管理,依據《預算法》規定和相關要求,市財政局創新建立財政支出政策庫,搭建政策制定部門、政策執行部門和財政部門跨部門政策信息共享平台,集中反映中央、省、市制定出台且涉及我市正在執行的財政支出政策。同時,依託該支出政策庫,建立了財政支出政策動態更新、預算編制、執行監控、績效評估、監督檢查等五項機制。該系統已於 2017 年7 月正式上線運行,截至 2017 年底,累計在線監控 126 條財政支 出政策,為及時掌握政策執行情況、實施效果和編制預算提供有效抓手。

三、中期財政規劃[編輯]

中期財政規劃是指在編制年度預算的同時,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及形勢發展需要,預測未來兩年的變化,同步編制其後兩年政府及部門的收支規劃預算,並且逐年循環滾動編制的規劃預算。編制中期財政規劃是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的重要基礎,有利於增強預算管理的前瞻性和連續性,提高財政預算的統籌能力,實現財政資金的科學配置和有效整合。

四、市直單位財務集中管理平台[編輯]

市直單位財務集中管理平台是市財政局基於財務共享服務理念,在通過網絡實現市直預算單位財務會計數據集中管理的基礎上,自主研究開發的財政財務管理信息系統。該系統建立了部門預算、預算執行、資產管理、會計核算、財務決算等財政業務系統之間的數據交互接口,既減少了單位財務人員的工作量,提高了市直單位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效率,也實現了對市直預算單位財務數據的實時監控及財政預算資金的全流程監管。我市財務集中管理平台於 2016 年 10 月份上線試運行,2017 年 3 月市直295 家預算單位已全部納入平台管理。

五、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改革[編輯]

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是按「互聯網+電子政務」模式,以信息網絡為支撐,以財政資金支付數據為載體,利用電子憑證庫及電子支付密鑰系統,建立預算單位、財政部門、代理銀行、人民銀行之間安全、高效的資金支付、審核、清算數據通道,以「信息跑路」替代「人工跑路」,以電子支付數據取代紙質支付憑證,實現財政預算執行資金支付的全程無紙化、網絡化和電子化。我市本級已於 2015 年底全面完成支付電子化改革任務,2017 年 11 月我市 13個縣(市)區全部實現國庫支付電子化。

六、PPP 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編輯]

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是指識別、測算 PPP 項目的各項財政支出責任,科學評估項目實施對當前及今後年度財政支出的影響,為PPP 項目財政管理提供依據。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結論分為「通過論證」和「未通過論證」。「通過論證」的項目,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在編制年度預算和中期財政規劃時,將項目財政支出責任納入預算 統籌安排。「未通過論證」的項目,則不宜採用 PPP 模式。

七、政府購買服務[編輯]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需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由政府根據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

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應當根據政府職能性質確定,並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屬於事務性管理服務的,應當引入競爭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

八、「1+3+5」政策體系[編輯]

2014 年合肥市對原有「五大」產業政策進行重大調整,創新建立了「1+3+5」產業政策體系,即:一個規定、三個管理辦法和五大產業政策,同時建立年度完善調整機制。「1+3+5」產業政策體系更加注重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也充分體現了政府的引導作用,並將兩者有機結合起來實現了「四個轉變」,即由事後為主向事中事前介入為主轉變、由分散使用向集中使用轉變、由無償使用為主向有償使用為主轉變、由直補企業為主向創造外部環境為主轉變。「1+3+5」產業政策體系為推動合肥市經濟體系適應新常態,培育新動能,促進創新和技術融合互動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

九、人大預算聯網監督[編輯]

人大預算聯網監督是指人大在財政部門配合下,通過建立健全預算聯網監督系統,依法對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決算實現全過程監督。系統建成後,在橫向上首先與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實現聯網,再逐步與政府收入征管部門和社保等部門聯網,實現預算收支信息的橫向連通。在縱向上,由省、市和有條件的縣三級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平台構成。2017 年安徽省依託省財政廳一體化軟件,已經實現省人大與省財政廳之間的網絡聯通,對支出預算的指標下達、部門用款計劃的支付、資金撥付等基本信息實現實時傳輸和查詢,並通過 FTP 定期推送信息實現了預算決算等基本信息傳輸。合肥市作為試點市,與省級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建設同步進行,為下一步在全省推開探索經驗。

十、地方政府債券[編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財政部相關規定,地方政府舉債採取政府債券方式,具體分為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沒有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確需政府舉借一般債務的,由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融資,主要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償還;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發展確需政府舉借專項債務的,由地方政府通過發行專項債券融資,以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償還。

十一、授權支付[編輯]

授權支付是預算單位在財政部門核准的用款計劃額度內,自行辦理資金支出的一種資金支付方式。各級預算付方式辦理資金支付,不再經過財政部門審核,擴大了預算單位預算執行的自主權,提高了資金支付的便利性,進一步強化了市直單位的財務預算管理主體責任。

十二、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輯]

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是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主要反映政府整體財務狀況、運行情況和財政中長期可持續性等信息,內容包括財務報表、政府財政經濟分析和政府財政財務管理情況。

十三、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編輯]

財政事權是一級政府應承擔的運用財政資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任務和職責,支出責任是政府履行財政事權的支出義務和保障。推進中央與地方、地方各級之間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內容,是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客觀需要。通過改革形成中央領導、合理授權、依法規範、運轉高效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能夠進一步落實基本公共服務提供責任,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效率,促進各級政府更好履職盡責。

十四、「三變」改革[編輯]

農村「三變」改革,即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資源變資產是指村集體將集體土地、林地、水域等自然資源要素,通過入股等方式加以盤活;資金變股金是指在不改變資金使用性質及用途的前提下,將各級財政投入到農村的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補貼、救濟、應急類資金除外)、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直接兌現給農戶的除外)、扶貧開發資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支持村集體發展資金等,量化為村集體股金投入各類經營主體,村集體和農民(貧困戶優先)參與分紅;農民變股東是指農民將個人的資源、資產、資金、技術、技藝等,入股到經營主體,成為股東、參與分紅。

十五、資產收益扶貧[編輯]

資產收益扶貧是指根據資源稟賦和產業發展潛在優勢,全面開展貧困村清產核資工作,進一步盤活農村土地、山地、林地、水面、礦產、房屋等資源資產,大力發展物業經濟、租賃經濟、光伏經濟等。積極推進貧困地區「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的「三變」改革,努力實現農村集體資源、資產、資金「三資」盤活。將村集體的土地、山地、林地、水面等資源資產、村集體持有的經營性資產,以及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光伏、水電、鄉村旅遊等項目形成的資產,具備條件的可折股量化給貧困村和貧困戶尤其是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選擇要素齊備、誠信程度高、管理水平高、經濟實力強、經營效益好、適合資源資產股份化投入的「三變」承接經營主體,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在尊重扶貧對象意願的基礎上,充分運用財政扶貧資金、扶貧小額信貸資金等,採取「經營主體+村集體」「經營主體+農戶」等經營方式,以及「保底+分紅」的收益分配方式,帶動貧困村和貧困戶發展產業、穩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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