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意吳忠市建設中國智能裝備製造(儀器儀表)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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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意吳忠市建設中國智能裝備製造(儀器儀表)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的批覆
國知發管函字〔2018〕67號
2018年5月4日
發布機關:知識產權局
知識產權局網站

關於同意吳忠市建設中國智能裝備製造

(儀器儀表)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的批覆

國知發管函字〔2018〕67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知識產權局:

關於在吳忠市建設中國智能裝備製造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的請示》(寧知發〔2018〕26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吳忠市建設中國智能裝備製造(儀器儀表)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寧夏考察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推動重點產業提質增效升級。

二、你局和吳忠市要按照本批覆精神,加強對中國智能裝備製造(儀器儀表)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健全管理運行機制,確保運營中心高效建設和持續發展,切實發揮構建生態、支撐產業、引領發展的積極作用。

三、中國智能裝備製造(儀器儀表)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要聚焦智能儀器儀表行業,輻射智能裝備製造產業,積極吸納行業龍頭企業參與共建,有效集聚產業資源、創新資源和服務資源,以知識產權為紐帶搭建產業協同創新平台,實現知識產權運營服務要素集中供給,推動高價值專利培育運營和知識產權強企建設。要與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台建立市場化合作對接機制,加強資源共享和業務協作,構建標準化、一體化的業務體系。運營中心建設實施方案請於批覆後3個月內報送我局備案。

四、你局要加強對中國智能裝備製造(儀器儀表)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的業務指導和日常監管。有關重大事項按程序報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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