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回龍觀至上地自行車專用路交通管理通告
外觀
為加強回龍觀至上地自行車專用路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現就自行車專用路交通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行車專用路為僅服務於非助力自行車通行的城市道路,禁止行人、電動自行車及其他車輛進入。
二、在自行車專用路上騎行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實行右側通行,不得逆向行駛。
(二)自行車專用路中央設置潮汐車道,應按照潮汐指示標誌行駛。
(三)自行車專用路上禁止停車。因發生車輛故障等原因無法行駛的,騎行人應緊靠路右側,就近出口推離自行車專用路。
(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行駛,騎行最高時速不超過15公里。
(五)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六)轉彎時讓直行車輛優先通行,轉彎前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車輛行駛。
(七)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通行規定。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自行車專用路道路設施。
四、遇自然災害、惡劣天氣條件或重大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採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實行交通管制。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管理,自行車專用路管理單位依本通告進行運行管理。
本通告自2019年5月30日起施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201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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