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集、確定青島市市徽的實施方案
關於徵集、確定青島市市徽的實施方案 青辦發[1996]58號 1996年9月2日 |
印發《關於徵集、確定青島市市徽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區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中央、省駐青單位,青島警備區: 《關於徵集、確定青島市市徽的實施方案》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執行。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
市徽是一個城市的標誌,它在擴大城市的知名度、樹立城市的整體形象方面發揮着重要的作用。在國內外交往中,相互贈市徽已經成為重要的禮儀和慣例。世界許多國家和我國的部分城市都有自己的市徽。我市正在向現代化國際城市邁進,也應有代表自己形象的市徽。因此,儘快確定我市市徽具有重要的意義。
現提出徵集、確定青島市市徽的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編輯]在徵集、確定市徽的工作中,要緊緊圍繞把青島市建設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城市的宏偉目標,突出青島城市的特色,體現全市人民的意願。要通過組織開展徵集市徽的活動,在全市人民中形成關心青島、熱愛青島的良好氛圍,激發全市人民建議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城市的信心和力量,在國內外樹立青島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組織領導
[編輯](一)成立青島市市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項工作。
組 長:秦家浩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徐長聚 市委副書記
孔心田 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劉鵬賢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秘書長
周嘉賓 市政府副市長
李寶芳 市政協副主席
成 員:王心泰 市政府副秘書長
管風亭 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
周 毅 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主任
賈 森 市政府外事辦公廳主任
徐永麟 市建設委員會副主任
趙振禎 市旅遊局局長
管允其 市文化局局長
高國耀 市史志辦公室副主任
孟鳴飛 青島日報社副總編輯
姜作傑 市廣播電視局局長
王宏達 市財政局副局長
(二)成立青島市市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委外宣布辦,負責徵集、確定市徽的具體工作。
三、實施程序
[編輯](一)在全市以至全國範圍內廣泛徵集;
(二)對徵集到的市徽設計圖案,請專家進行評審;
(三)將初選市徽設計圖案報市委、市政府審查;
(四)以市政府名義形成議案,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五)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正式對外公布。
四、方案徵集
[編輯](一)本實施方案報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後,開始組織實施。
(二)市徽包含的內容:設計的市徽要全面體現出青島城市的特點,內容簡練,色彩不超過3種顏色。 對設計的各種圖案的含義,要求有具體、明確的文字說明。提供黑白設計稿和彩稿各1份。
(三)徵集方式:在全市及全國性重要新聞媒體上刊登徵集啟事,採取邀請專家設計與群眾廣泛參與相結合的徵集辦法。
(四)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權威評審機構,擬定具體人選標準,將徵集到的市徽圖案分步評審,最後從優確定10幅入選市徽設計圖案。
(五)將從優確定的10幅入選市徽設計圖案在《青島日報》、《青島晚報》上刊登,請廣大市民積極參加評選活動,選出自己心目中的青島市市徽。
(六)對入選的市徽設計圖案分別評出一、二、三等獎,給予適當的獎勵,對最後確定的方案給予較高的榮譽和獎勵。
(七)對徵集到的所有市徽設計圖案及說明進行專項管理,形成一套完整的資料,存入檔案。
五、活動安排
[編輯](一)8月至年底,根據市委、市政府研究確定的意見,在全市以至全國開展徵集活動。由報社、廣播電視局等部門組織開闢專版、專欄,市史志辦提供我市歷史沿革的文章,配合徵集活動進行宣傳,使全市人民加深了解青島。同時對市徽的徵集活動展開宣傳、討論,把市徽的徵集與宣傳我市改革開放和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城市結合起來,對廣大市民進行一次廣泛地了解青島、熱愛青島的教育活動,進一步促進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設。
(二) 1997年初,將初定的市徽方案報市委、市政府審查確定,然後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並對外公布。按規定辦理相關的知識產權申請、註冊手續。市徽的知識產權歸市政府。設計提出製作市徽紀念品的多種方案,圍繞市徽,形成市花、市樹等多種系列旅遊產品,組織有關廠家生產、製作各類市徽及旅遊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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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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