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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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19日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1號) | 中國民用航空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2號) 2020年3月22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國民用航空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 |
3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關於暫時停止持有效中國簽證、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的公告 民航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繼續調減國際客運航班量的通知 6月5日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3號) |
中國民用航空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關於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的公告(第2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有關規定,決定所有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客運航班均從指定的第一入境點入境。現公告如下:
一、自3月23日零時(北京時間)開始,所有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始發客運航班均須從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上海浦東、濟南、青島、南京、瀋陽、大連、鄭州、西安12個指定的第一入境點入境。各航空公司航班指定的第一入境點可以在民航局、航空公司官網上查詢。
二、乘坐上述國際航班的旅客在第一入境點實施檢疫並辦理入境手續,行李清關。檢疫符合登機條件的旅客可搭乘原航班入京。腹艙所帶貨物在北京清關。
三、目的地為北京的國際航班指定第一入境點的安排及相關措施將根據疫情變化情況適時調整。
特此公告。
中國民用航空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移民管理局
2020年3月2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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