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馬克思論費爾巴哈
← | 1.關於費爾巴哈 | 馬克思論費爾巴哈 作者:卡爾·馬克思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1845年 譯者: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 |
本文是1888年經恩格斯修改後作為附錄發表於《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單行本中的版本,也是該文的首次發表。馬克思1845年春未發表的筆記原件版本,請見1.關於費爾巴哈。中共中央編譯局有多個譯本,按出版時序分列於下(著作權未到期的暫付之闕如),異本同文的不再重複列出。 |
1960年《馬恩全集》中文第一版第三卷
[編輯]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是:對事物、現實、感性,只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覌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們當作人的感性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不是從主覌方面去理解。所以,結果竟是這樣,和唯物主義相反,能動的方面卻被唯心主義發展了,但只是抽象地發展了,因為唯心主義當然是不知道眞正現實的、感性的活動的。費爾巴哈想要硏究跟思想客體確實不同的感性客體,但是他沒有把人的活動本身理解為客覌的〔gegenständliche〕活動。所以,他在「基督敎的本質」中僅僅把理論的活動看作是眞正人的活動,而對於實踐則只是從它的卑汚的猶太人活動的表現形式去理解和確定。所以,他不了解「革命的」、「實踐批判的」活動的意義。
人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覌的〔gegenständliche〕眞理性,這幷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人應該在實踐中証明自己思維的眞理性,即自己思維的現實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維的此岸性。關於離開實踐的思維是否現實的爭論,是一個純粹經院哲學的問題。
有一種唯物主義學說,認為人是環境和敎育的產物,因而認為改變了的人是另一種環境和改變了的敎育的產物,——這種學說忘記了:環境正是由人來改變的,而敎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敎育的。因此,這種學說必然會把社會分成兩部分,其中一部分高出於社會之上(例如在羅伯特·歐文那裡就是如此)。
環境的改變和人的活動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幷合理地理解為革命的實踐。
費爾巴哈是從宗敎上的「自我異化」,從世界被二重化為宗敎的、想像的世界和現實的世界這一事實出發的。他致力於把宗敎世界歸結於它的世俗基礎。他沒有注意到,在做完這一工作之後,主要的事情還沒有做哩。因為,世俗的基礎使自己和自己本身分離,幷使自己轉入雲霄,成為一個獨立王國,這一事實,只能用這個世俗基礎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來說明。因此,對於世俗基礎本身首先應當從它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後用排除這種矛盾的方法在實踐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從在世俗家庭中發現了神聖家族的秘密之後,世俗家庭本身就應當在理論上受到批判,幷在實踐中受到革命改造。
費爾巴哈不滿意抽象的思維而訴諸感性的直覌;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實踐的、人類感性的活動。
費爾巴哈把宗敎的本質歸結於人的本質。但是,人的本質幷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實際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費爾巴哈不是對這種現實的本質進行批判,所以他不得不:
(1)撇開歷史的進程,孤立地覌察宗敎感情,幷假定出一種抽象的——孤立的——人類個體;
(2)所以,他只能把人的本質理解為「類」,理解為一種內在的、無聲的、把許多個人純粹自然地聯繫起來的共同性。
所以,費爾巴哈沒有看到,「宗敎感情」本身是社會的產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個人,實際上是屬於一定的社會形式的。
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凡是把理論導致神秘主義方面去的神秘東西,都能在人的實踐中以及對這個實踐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決。
直覌的唯物主義,即不是把感性理解為實踐活動的唯物主義,至多也只能做到對「市民社會」的單個人的直覌。
舊唯物主義的立腳點是「市民」社會;新唯物主義的立腳點則是人類社會或社會化了的人類。
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於改變世界。
本譯文與其原文有分別的版權許可。譯文版權狀況僅適用於本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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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
本作品的作者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在兩岸四地以及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但1960年發表時,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也就是2056年1月1日美國進入公有領域。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依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內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答版權所有者的撤下作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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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馬恩選集》中文第一版第一卷
[編輯]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是:對事物、現實、感性,只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們當作人的感性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不是從主觀方面去理解。所以,結果竟是這樣,和唯物主義相反,唯心主義卻發展了能動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發展了,因為唯心主義當然是不知道真正現實的、感性的活動本身的。費爾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體確實不同的感性客體,但是他沒有把人的活動本身理解為客觀的〔gegenständliche〕活動。所以,他在《基督教的本質》一著中僅僅把理論的活動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動,而對於實踐則只是從它的卑污的猶太人活動的表現形式去理解和確定。所以,他不了解「革命的」、「實踐批判的」活動的意義。
人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觀的〔gegenständliche〕真理性,這並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人應該在實踐中證明自己思維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維的現實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維的此岸性。關於離開實踐的思維是否具有現實性的爭論,是一個純粹經院哲學的問題。
有一種唯物主義學說,認為人是環境和教育的產物,因而認為改變了的人是另一種環境和改變了的教育的產物,——這種學說忘記了:環境正是由人來改變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這種學說必然會把社會分成兩部分,其中一部分高出於社會之上(例如在羅伯特·歐文那裡就是如此)。
環境的改變和人的活動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併合理地理解為革命的實踐。
費爾巴哈是從宗教上的自我異化,從世界被二重化為宗教的、想象的世界和現實的世界這一事實出發的。他致力於把宗教世界歸結於它的世俗基礎。他沒有注意到,在做完這一工作之後,主要的事情還沒有做哪。因為,世俗的基礎使自己和自己本身分離,並使自己轉入雲霄,成為一個獨立王國,這一事實,只能用這個世俗基礎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來說明。因此,對於世俗基礎本身首先應當從它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後用排除這種矛盾的方法在實踐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從在世俗家庭中發現了神聖家族的秘密之後,世俗家庭本身就應當在理論上受到批判,並在實踐中受到革命改造。
費爾巴哈不滿意抽象的思維而訴諸感性的直觀;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實踐的、人類感性的活動。
費爾巴哈把宗教的本質歸結於人的本質。但是,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費爾巴哈不是對這種現實的本質進行批判,所以他不得不:
(1)撇開歷史的進程,孤立地觀察宗教感情,並假定出一種抽象的——孤立的——人類個體;
(2)所以,他只能把人的本質理解為「類」,理解為一種內在的、無聲的、把許多個人純粹自然地聯繫起來的共同性。
所以,費爾巴哈沒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會的產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個人,實際上是屬於一定的社會形式的。
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凡是把理論導致神秘主義方面去的神秘東西,都能在人的實踐中以及對這個實踐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決。
直觀的唯物主義,即不是把感性理解為實踐活動的唯物主義,至多也只能做到對「市民社會」的單個人的直觀。
舊唯物主義的立腳點是「市民」社會;新唯物主義的立腳點則是人類社會或社會化了的人類。
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於改變世界。
本譯文與其原文有分別的版權許可。譯文版權狀況僅適用於本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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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的作者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在兩岸四地以及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但1972年發表時,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也就是2068年1月1日美國進入公有領域。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依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內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答版權所有者的撤下作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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