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流行性感冒醫療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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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關於進一步加強流行性感冒防控工作的通知》(國衛疾控函〔2018〕254號)
11月19日《關於印發流行性感冒診療方案(2018年版修訂版)的通知》(醫函〔2018〕1019號)
關於進一步加強流行性感冒醫療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8〕1020號
2018年11月19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19年11月7日《關於做好今冬明春流行性感冒醫療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819號)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關於進一步加強流行性感冒醫療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8〕10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我國即將進入流行性感冒疫情流行季節,為有效應對流感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現就做好今冬明春流行性感冒醫療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流感醫療工作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下同)要高度重視流感醫療工作,提高責任意識,堅持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重視監測工作,密切關注疫情進展,提前預測就診需求;統籌協調資源,妥善作好工作部署,完善醫療救治應急預案,發揮醫聯體牽頭作用;系統開展培訓,加強醫務人員特別是基層醫務人員培訓,充分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流感防控中的作用;組織科普宣傳,及時傳播科學信息。各地要充分做好應對局部流感聚集性暴發、患者數量激增的救治準備,保證診療工作有序開展。

二、加強重症及危重症病例的監測與救治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流感監測工作,充分發揮哨點醫院作用,進一步加強重症及危重症病例監測與報告。要加強與疾控部門的溝通協作,及時了解流感病毒變異情況。各省(區、市)要組建本轄區流感醫療救治專家組,負責轄區內流感醫療救治培訓、技術指導和重症及危重症患者的會診等工作。對重症患者按照「集中患者、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原則,集中收治到具備條件的醫院治療,醫院要統一調配資源,確保流感重症患者救治需求,切實減少重症及危重症的發生,降低病死率。

三、協調資源有序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流行性感冒診療方案(2018年版修訂版)》(以下簡稱《診療方案》),組織動員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專科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醫療資源,統籌協調發熱門診、急診、呼吸科、兒科、重症醫學科等相關科室力量,全力做好流感醫療救治工作。要特別關注老年人、兒童、孕產婦、有基礎性疾病患者等重點人群,嚴格按照《診療方案》要求及時規範治療。醫療機構要保障抗病毒藥物及時足量供應,對於符合《診療方案》的患者要及早使用抗病毒藥物。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為醫療機構採購抗病毒藥物提供便利條件。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要求,加強醫院感染控制,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做好醫患防護,防止院內感染發生。在流感醫療救治中要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辨證論治,儘早應用中醫藥技術方法開展治療,努力提高臨床療效。

四、充分發揮醫聯體作用強化培訓效果

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診療方案》與相關技術方案要求,組織開展醫務人員培訓,提高醫務人員對流感早期識別、診斷與治療能力,增強早期使用抗病毒藥物意識,特別加強對基層醫務人員培訓工作,提高對流感病例的早期識別和早期抗病毒治療意識和能力,減少重症發生。要充分發揮醫聯體牽頭醫院的作用,利用駐點培訓、現場指導、遠程醫療等手段,加大對醫聯體內下級醫療機構的技術指導。

五、充分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作用

基層醫療機構要結合本機構醫療服務能力和患者病情,規範開展諮詢疏導、病例篩查等工作,科學實施分級診療,合理分流患者,輕症患者儘量在社區治療並進行居家隔離。暢通轉診綠色通道,及時將危重患者轉診到上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對流感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向轄區居民宣傳流感防治核心信息。要組織動員家庭醫生團隊,對簽約服務對象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活動,引導居民做好自我防護、患病後合理就醫。

六、營造科學規範的宣傳教育氛圍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組織做好流感防治宣傳引導和健康教育工作,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主要媒體和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等形式,有序宣傳預防、救治、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組織權威專家,廣泛宣傳針對普通人群和重點人群的自我防護措施和防治常識。要協調相關部門,製作流感防治健康知識公益廣告,擴大宣傳範圍,提升宣傳效果。

附件:全國流行性感冒醫療救治專家組名單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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