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義」的若干意見
關於進一步壓實網站平台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的意見 制定機關: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 |
「指尖上的形式主義」是形式主義問題在數字化背景下的變異翻新,也是加重基層負擔的主要表現之一。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義」,事關黨的形象,事關人心向背,事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於推進黨風政風社會風氣向上向好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有關要求,規範政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以下稱政務應用程序)、政務公眾賬號和工作群組管理,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編輯]1.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重要論述,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加強對政務應用程序、政務公眾賬號和工作群組的標準化規範化管理,將規劃統籌、集約高效、便民減負、安全可靠的原則貫穿建設、使用和安全管理全生命周期,剎住通過數字化手段變相加重基層負擔的歪風邪氣,減少基層幹部在數字時代的無謂勞動,讓廣大幹部有更多時間和精力抓落實,為勝利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歷史偉業提供堅強作風保障。
2.目標任務。用1到2年時間,建立健全統籌管理、審核備案、評價反饋、清理退出等機制,壓實主體責任,大幅提升數字政務管理服務效能,有效解決「指尖上的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用3到5年時間,健全完善常態化監管措施和長效工作機制,推動實現主體責任、監管責任、監督責任的貫通聯動,防止「指尖上的形式主義」反彈回潮和隱形變異,全面推進數字政務高質量發展,努力做到為基層真減負、減真負。
二、強化建設管理
[編輯]3.加強統一規劃。充分發揮移動互聯網技術在機關履職、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領域的作用,將政務應用程序建設納入信息化、數字化總體規劃,加強頂層設計,推動統建共用,統籌用好地方媒體資源,提高數字政務標準化規範化水平。
4.加強立項審核。新建、改建或者採用購買服務方式的政務應用程序,應納入信息化項目審批範圍,開展立項審核,從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義」方面,審核是否符合信息化數字化規劃、是否與已有政務應用程序存在功能交叉重複、是否能作為功能模塊嵌入到已有政務應用程序、是否能與相關政務應用程序項目進行業務協同、是否滿足數據管理和共享要求等內容。
5.突出便捷集約。政務應用程序設計應堅持以用戶為中心,注重功能聚合,強化數據共享,優化界面設計,依託「一站式」綜合平台設計開發,統一辦事入口、統一身份認證、統一服務事項。政務應用程序建設部署應充分利用政務雲的網絡、計算、存儲和安全防護等軟硬件資源。對於功能相近、重複的政務應用程序,要進行整合遷移,防止同質化。
6.限制強制功能。除安保、應急等特殊規定外,政務應用程序原則上不得設置打卡簽到、積分排名、在線時長等強制使用功能。確需設置或已經設置的,應嚴格審批,且上述功能不得向用戶和個人開放,僅供內部掌握。
7.防止「空殼」「殭屍」。政務應用程序上線前原則上應對功能完整性、性能穩定性、交互便捷性等進行驗收,運行過程中注重收集用戶意見,持續優化完善功能性能,提升服務質量和用戶體驗。對於使用頻率低、實用性不強的政務應用程序,應及時關停註銷並提前發布公告,依法依規處置相關數據,防止數據泄露及流失。註冊運營政務公眾賬號,要嚴格控制數量,加強信息更新。
三、強化使用管理
[編輯]8.防止強制使用。應制定政務應用程序使用規範,明確目標對象、應用場景、使用要求等,不得強制推廣下載,不得限定用戶安裝使用率,不得強制要求定期登錄等。政務公眾賬號的推廣使用應從實際需求出發,不得作強制性要求。在工作群組中,不得脫離工作實際強制要求打卡接龍、即時響應,不得隨意攤派任務、索要材料。
9.防止過度留痕。不得把政務應用程序作為工作考核日常化、督導檢查線上化的載體,不得簡單以工作留痕代替實際工作成效評價,不得隨意要求下級和基層單位通過政務應用程序、工作群組上傳不必要的截圖或視頻。
10.防止濫用排名。不得濫用政務應用程序、政務公眾賬號的關注點讚、轉發評論功能,不得將其作為考核評價、評比評選的依據。設置積分排名、在線時長的政務應用程序,不應將內部掌握的相關數據用於通報排名和考評。
11.防止多頭填報。要求基層使用政務應用程序報送數據應加強統籌,針對同一事項或數據,原則上應通過「一站式」綜合平台、「一張表」形式報送,實現數據互通、信息共享,防止多頭填報、重複索要數據。
四、強化安全管理
[編輯]12.健全安全體系。嚴格落實黨委(黨組)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網絡安全工作責任制,建立政務應用程序、政務公眾賬號和工作群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應急處置機制,配強配齊應急處置力量,制定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不斷優化應急處置流程,有效防範各類突發情況。
13.加強分類防護。落實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等相關法律規定,加強全生命周期數據安全管理,依法依規保護數據和個人信息安全。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完善保密自監管設施,及時發現處置違反保密法律法規行為。組織做好政務應用程序運行監測,建立健全運維管理規範,嚴格值班值守和巡查巡檢,保障可靠穩定運行。
五、強化組織保障
[編輯]14.壓實主體責任。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確定主辦(使用)單位,履行建設、使用和安全管理等各環節的主體責任,主動發現「指尖上的形式主義」問題,及時整改糾錯。主辦單位上線政務應用程序,應按要求履行ICP備案等手續,並在首頁上以醒目方式標示主辦單位及ICP備案編號。鼓勵在已備案的應用程序分發平台上架政務應用程序。主辦單位應在政務應用程序中提供投訴建議功能,設置「指尖上的形式主義」問題投訴專區,實現在線受理、跟蹤反饋和回訪評價等。
15.夯實屬地責任。省級黨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加強本行政區域內政務應用程序、政務公眾賬號和工作群組管理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加強與省級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機制聯絡溝通,健全工作機制,明確管理機構,規範管理流程。依託現有投訴舉報渠道,將「指尖上的形式主義」問題納入群眾監督範圍,督促主辦(使用)單位及時受理、處置、整改、反饋,回應社會關切。省級黨委網信辦應組織開展自查自評,並將有關情況向中央網信辦報告。
16.落實監督責任。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領導下,中央網信辦加強全國政務應用程序、政務公眾賬號和工作群組的統籌協調管理、政策標準制定和業務監督指導。根據政務應用程序、政務公眾賬號的用戶規模、功能應用、使用頻次、影響範圍等情況,開展重點監測。會同有關部門對建設、使用、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抽查評估,開展情況通報,推廣先進做法。對於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問責建議,督促整改糾正。發現違規違紀、嚴重加重基層負擔的突出問題,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置。
本作品來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的中國共產黨文件。根據《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680號[CPC 1],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其各直屬機構[CPC 2])制定的公文,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 ↑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 ↑ 據2024年社群共識,國務院(及其組成部門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迴法庭等機構)黨組(機關黨組、分黨組、黨組小組、黨組性質的黨委)等中央國家機關黨組制定的公文,視同「直屬機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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