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關於實施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進行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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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關於實施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進行動的通知
農加發〔2018〕5號
2018年6月6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關於實施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進行動的通知

農加發〔2018〕5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支持和鼓勵農民就業創業,拓寬增收渠道」的決策部署,按照今年中央1號文件「大力開發農業多種功能,構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體系」和《政府工作報告》「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要求,農業農村部決定實施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進行動(以下簡稱「推進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充分認識推進行動的重要意義

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策,是黨的「三農」理論和政策的創新和發展。十八大以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認真貫徹中央決策部署,把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以下簡稱「農村產業融合發展」)作為農業農村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徑,積極推動政策落實和示範帶動,取得了積極成效。但總體看,一些地方認識還不足,政策落實不到位;有些地方融合發展水平不高,產加銷環節銜接不緊密,產業鏈延伸、價值鏈提升不充分;有些地方的企業和農民利益聯結機制還不完善,農民分享全產業鏈增值收益還不夠。實施推進行動,有利於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經營體系和生產體系,提升農業質量效益和市場競爭力;有利於拓寬農民就業增收渠道,促進農民持續較快增收;有利於培育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壯大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有利於促進城鄉各種資源要素合理流動,以產業融合促進城鄉融合。總之,實施推進行動,對於構建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體系,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 準確把握推進行動的總體要求

實施推進行動,要以習近平總書記「三農」思想為指引,堅持「基在農業、惠在農村、利在農民」原則,以農民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為核心,以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完善利益鏈為關鍵,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加強農業與加工流通、休閒旅遊、文化體育、科技教育、健康養生和電子商務等產業深度融合,增強「產加銷消」的互聯互通性,形成多業態打造、多主體參與、多機制聯結、多要素髮力、多模式推進的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體系,努力助推鄉村產業興旺,切實增強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新動能。

實施推進行動,要堅持利農惠農,強化企業和農民利益聯結,保障農民分享產業融合增值收益。堅持分類施策,發揮各地的特色和資源優勢,探索不同地區、不同產業、不同企業的融合模式。堅持市場導向,尊重各類市場主體意願,引導企業與農民共建產業融合利益共同體,共同提升價值鏈和利益鏈。堅持綠色引領,建立低碳、低耗、循環、高效的綠色發展方式,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

三、進一步明確推進行動的目標任務

到2020年,農村產業融合主體規模不斷壯大,產業鏈不斷延長,價值鏈明顯提升,供應鏈加快重組,企業和農民的利益聯結機制更加完善,融合模式更加多樣,建成一批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先導區和示範園,融合發展體系初步形成,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支撐。

(一)落實政策引導融合。繼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進一步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的決策部署,積極推動財稅、金融、保險、投資、科技、人才和用地用電等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引導各地以問題為導向,有針對性地細化實化工作舉措。組織實施好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促進產業興村強縣和信息進村入戶,扶持一批帶動力強、影響力大、能讓更多農民分享全產業鏈增值收益的融合發展主體。

(二)創業創新促進融合。積極推動農村創業創新,以返鄉下鄉本鄉創業創新人員為重點,加快培育一批融合利益共同體;以科技人員、企業家、經營管理和職業技能人才等為重點,加快實施一批融合發展相關項目;以農村創業創新項目創意大賽、農村創業創新成果展覽展示等為載體,選拔培育一批農村創業創新標杆和代表人物;以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基地)為平台,為創業創新主體提供場所和高效便捷服務。

(三)發展產業支撐融合。通過政策推動、企業帶動和項目引導,加快發展綠色、循環農業,提高優質農產品生產比例,夯實產業融合發展基礎。統籌推動初加工、精深加工、綜合利用加工協調發展,不斷增強農產品加工業引領帶動能力。通過大力發展金融服務、物流配送、電子商務、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等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引導第三產業逐步實現主體多元化、業態多樣化、設施現代化、發展集聚化、服務規範化,拓寬產業融合發展新途徑。同時引導農村一二三產業跨界融合、緊密相連、一體推進,形成農業與其他產業深度融合格局,催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拓寬農民就業增收渠道。

(四)完善機制帶動融合。以保底收購、保底分紅、利潤返還、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為主要形式,引導企業和農戶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關係;鼓勵支持企業將資金、設備、技術與農戶的土地經營權等要素有機結合,推動價值分配向上游農戶傾斜,打造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命運與共的農村產業融合發展主體;支持企業為農戶提供種養技術、產品營銷、商品化處理等服務,帶領農戶發展新產業,增加農戶參與產業融合的機會,提升小農戶自我發展並與現代農業對接的能力;鼓勵企業、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和農戶成立產業聯盟,通過共同研發、成果轉化、共有品牌、統一營銷等方式,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

(五)加強服務推動融合。推進農產品加工流通、休閒旅遊、電子商務、投資貿易、展示展銷等平台建設,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企業提供政策諮詢、融資信息、人才對接等公共服務;加快制修訂一批行業標準,規範行業管理和提升自律能力;完善統計制度和調查方法,開展行業運行監測分析,指導和推動農村產業融合有序發展;進一步加強與金融機構、產業投資基金的合作,加大農村產業融合發展信貸支持力度。

四、切實強化推進行動的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發揮指導和引導作用,認真履行有關職責任務,加強溝通協調,推動形成工作合力。各省(區、市)農業農村部門要制定推進行動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實施推進行動的目標思路、重點任務、進度安排、責任分工和保障措施,整合資源力量,構建上下聯動、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環境。於2018年7月15日前將各省(區、市)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推進行動實施方案報送至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加工局。

(二)強化典型帶動。通過政策集成和要素集聚,打造一批具有引領和示範帶動作用的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先導區和示範園;培育一批產業深度融合的現代農業產業園、科技園、創業園、農產品精深加工示範基地和農產品加工園區,促進產園(產城、產鎮、產村)融合發展;推介一批農產品加工業發展典型和中央廚房、副產物綜合利用模式、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縣、精品線路和景點、美麗休閒鄉村、農村創業創新典型縣、優秀帶頭人和企業家典型,充分發揮其輻射帶動和示範引領作用。

(三)強化指導督促。各省(區、市)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對市縣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推進行動的指導,及時對相關工作進行跟蹤了解、總結評估。加快建立激勵約束機制,開展績效評估,對實施推進行動好的市縣,加大政策、項目等支持力度,切實起到鼓勵先進、鞭策後進作用。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省(區、市)農業農村部門要廣泛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宣傳冊、明白紙等形式,積極宣傳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融合模式等,為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蓄積動力、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輿論氛圍。

農業農村部

2018年6月6日

附件:農業農村部關於開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進行動的通知.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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