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教師工資可實行民辦公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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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教師工資可實行民辦公助

——萬興大隊試行了工分加補貼的辦法
四平軍分區東豐縣革委會聯合調查組
1969年1月6日

本作品收錄於《人民日報

編者按:這個辦法可供各地參考。是否可行,請各地提出意見。

吉林省東豐縣南屯基公社萬興大隊的貧下中農,遵照毛主席「在農村,則應由工人階級的最可靠的同盟者——貧下中農管理學校」的教導,在解放軍毛澤東思想宣傳隊的幫助下,把萬興小學下放到大隊來辦,教師的工資改為工分制加補貼,即「民辦公助」,受到廣大貧下中農和全體革命教師的普遍歡迎。

萬興小學有十名教師,其中有三名是民辦教師,七名是公辦教師。從去年十一月份起,這七名公辦教師改為記工分。貧下中農說:「這些老師教育咱們子孫後代永遠忠於毛主席,這個任務很重啊!現在學校由咱貧下中農掌管大權,革命教師和咱貧下中農都是一家人,在生活上咱不能虧待他們。」經過貧下中農充分討論決定,教師的報酬實行記工分加補貼的辦法。

教師和社員一樣,按日記工。工分標準大體分為三等:一等的和上等勞動力相同;二等的高於中等勞動力;三等的不低於中等勞動力。半年初評、年終總評。按他們所得工分標準,和社員一樣參加各種分配(如口糧、燒柴、吃菜等等)。

同時又考慮到,有的教師在校食宿,家住外大隊,有時外出以及買些學習資料等具體情況,予以適當的補貼,有特殊情況的,經貧下中農評議,再適當增加。評工、補貼的條件是,看高舉不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突出不突出無產階級政治,有沒有革命幹勁,以及家庭生活狀況、原工資高低等。

實踐證明,這種辦法很好。從全面來看,教員的生活水平不但沒有降低,還略有提高。這個小學原有的七名公辦教員,有六名教員每月工資三十元左右,只有一位教員每月工資四十四元五角。這個大隊的社員每日平均收入是一元左右。這樣,教員和社員的收入基本一致。

我們認為,對教師實行補貼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為了不增加貧下中農的負擔,補貼部分由國家負擔較好。國家可根據學校的具體情況,撥一部分款項,教員的補貼、旅差費都從這裡解決。但補貼標準可因地制宜,由貧下中農掌握。

對教師的口糧留量標準,這個大隊也採取了區別對待的辦法。家住本大隊的,社員吃多少就給他們多少,家住那個生產隊就由那個生產隊安排;家住外大隊的,口糧標準按全大隊最高標準的生產隊計算,由那個生產隊給留,大隊統一安排。貧下中農說:「他們在學校起伙,『硬卡硬』,菜少,又都是成年人,不象社員家有大小人合夥吃飯,多給他們點糧食是應當的。」凡吃商品糧的教師,去年十月到十二月的口糧不再扣回。貧下中農說:「眼下他們沒有自留地,菜少,這幾個月的糧食就作為給他們的補貼。」

關於一九六九年的糧款來源問題。公辦教師原先都是按月安排生活,這一變革,一年的口糧要一次領回,一時拿不出那麼多錢,怎麼辦?貧下中農說:「我們把糧領回家,不能讓教師的口糧留在隊裡,我們吃啥,也應該讓他們吃啥。」貧下中農管理學校後,能夠自己解決的問題就不向國家伸手,但這筆款項如果叫貧下中農來負擔,勢必減少社員收入。為了不給貧下中農增加負擔,我們認為,教師一九六九年的糧款和燒柴款,都應由國家協助解決。根據具體情況,或者一次報銷,或者按原工資標準補發三至四個月的工資。這樣,教師不欠債,社員不減少收入,兩全其美。

實行這種辦法,教師們都很滿意。他們說:「實行工分加補貼的制度,既保持了我們的原有生活水平,又使我們密切了和貧下中農的思想感情,拆除了大叛徒劉少奇給我們和貧下中農之間設的那道牆,便於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貧下中農說:「這種制度好。這就是『民辦公助』的辦法,負擔合理,有利於管好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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