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8〕6號 2018年3月4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編輯]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3月4日
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
[編輯]為深入推進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不斷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人居環境,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編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為遵循,按照自下而上、以需定項、理順機制、強化服務、標本兼治、完善治理的原則,健全完善老舊小區各類配套設施,補齊短板,優化功能,提升環境,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實現法治、精治、共治,努力把老舊小區打造成居住舒適、生活便利、整潔有序、環境優美、鄰里和諧、守望相助的美麗家園,不斷增強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範圍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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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範圍
優先實施整治的小區包括:1990年以前建成、尚未完成抗震節能改造的小區,1990年以後建成、住宅樓房性能或節能效果未達到民用建築節能標準50%的小區,以及經鑑定部分住宅樓房已成為危房且沒有責任單位承擔改造工作的小區。
除上述小區外,整治範圍還包括:「十二五」期間已完成抗震節能改造,但基礎設施、基本功能仍存在不足,或物業管理不完善的小區。
(二)整治內容
老舊小區綜合整治主要實施「六治七補三規範」,即:治危房、治違法建設、治開牆打洞、治群租、治地下空間違規使用、治亂搭架空線,補抗震節能、補市政基礎設施、補居民上下樓設施、補停車設施、補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補小區治理體系、補小區信息化應用能力,規範小區自治管理、規範物業管理、規範地下空間利用。具體整治內容採用菜單式,分為基礎類和自選類(改造整治菜單附後)。基礎類是必須改造整治的內容,自選類是在已實施基礎類改造整治的前提下,根據居民意願確定的改造內容。
三、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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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組織實施體系
建立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聯席會議制度,負責解決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項目順利實施。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召集人,分管副秘書長負責日常協調工作,成員單位包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首都綜治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國土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社會辦、市國資委、市園林綠化局、市城管執法局等單位和各區政府。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區政府是本區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
(二)建立健全老舊小區治理體系
各區政府要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主導、居民自治、社會力量協同的小區治理體系。通過業主認可的方式成立業主委員會、小區議事協調委員會等組織,確定綜合整治菜單、小區管理模式、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標準和物業服務費用。充分發揮業主委員會等組織和物業服務企業的作用,鼓勵其全程參與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的組織下協助實施主體做好入戶調查、了解民意、宣傳動員等工作,並提出合理化建議。難以成立業主委員會等組織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組織確定綜合整治菜單、小區管理模式、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標準和物業服務費用。暫時沒有條件實施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應實行准物業管理,在清掃保潔、安保巡查、維修養護、垃圾分類等方面予以規範。對已完成綜合整治的老舊小區,區政府要組織將小區內公共區域供(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專業管線移交相關專業公司管理維護。
(三)編制實施計劃
各區政府要對本區老舊小區開展全面排查,摸清情況,建立台賬,結合小區實際和居民意願,確定整治項目,做好項目儲備,並在此基礎上編制年度計劃,報送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匯總編制全市年度整治計劃,經聯席會議審議後下達各區政府實施,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四)加強規劃統籌
各區政府要在落實人口和建設規模雙控基礎上,強化規劃導向,對照《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和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梳理老舊小區周邊空間資源,確定老舊小區整治範圍和具體實施項目,可將相鄰老舊小區進行統籌整治。整治區域內空間資源要進行統籌規劃,按照提升功能、留白增綠原則,優先配建養老和社區活動中心等便民設施;對無法獨立建設公共服務設施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利用疏解整治騰退空間就近建設區域性公共服務中心,輻射周邊多個老舊小區。充分挖掘老舊小區周邊企事業單位停車資源,建立錯時停車機制。各區政府要組織實施主體在規劃部門指導下編制改造設計方案,並在老舊小區內進行公示;要明確老舊小區新增建築物功能和服務對象,保證其服務於小區居民。各區政府對簡易住宅樓和沒有加固價值的危險房屋,可通過解危排險、拆除重建等方式進行整治。
(五)具體組織實施
各區政府確定符合條件的企業作為投資主體,負責資金籌措、前期準備、統籌組織等工作。投資主體可將市區兩級財政投入資金作為老舊小區綜合改造資本金,依託區政府確定的改造區域內相關公共資源,搭建投融資平台,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自選類改造。對具體改造項目,投資主體可自行實施,亦可委託其他企業實施。實施主體要加強工程全過程管理,做到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相統一。
四、實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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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政策措施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有關部門提高房改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標準,大力推進專項維修資金的補繳和續存工作;會同市財政局研究制定老舊小區實施專業化物業服務的資金支持和獎勵措施;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老舊小區數據庫,對綜合整治項目進行動態監督和精細化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社會辦會同市有關部門進一步推動建立健全物業管理長效機制。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要組織各區政府、各專業公司,進一步規範市政改造工程投資核定方式、標準,合理控制成本;推動各專業公司做好老舊小區市政管線接收管理和維護工作,提高最後一公里服務保障水平。
市城市管理委會同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結合環衛體制機制改革,吸引社會力量參與老舊小區垃圾清潔站新建、改造和運營工作,通過有效市場競爭,提高垃圾處理效率;統籌協調老舊小區公共區域架空線入地和燃氣、熱力、上下水管網及設施設備改造工作,推進項目順利實施。
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細化完善增設停車位的相關政策,明確共享模式、收費標準,實施規範化管理。
市國資委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市屬國有企業房改房物業管理體制改革。
(二)加大資金支持
在明晰政府、市場、業主投資邊界基礎上,合理確定市、區兩級政府資金負擔比例。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整治計劃同步確定年度綜合整治市級配套資金;市財政局以轉移支付方式將市級資金全部安排至各區,由其統籌使用。各區負責制定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的具體措施,建立受益者付費機制。
(三)優化手續辦理
市規劃國土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有關部門,簡化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審批手續,明確審批條件,下放審批權限,做好業務指導,提高審批效率;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規劃國土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質監局、市公安局消防局等單位,進一步優化驗收程序,推動項目儘早投入使用。
(四)強化宣傳動員
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要深入總結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的成效,大力宣傳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的重大意義,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動員廣大居民主動配合和積極參與,引導群眾參與決策、參與監督,共同維護整治成果,努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五)加強監督檢查
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聯席會議辦公室要組織市有關部門加強對全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對各區整治項目徵求民意、編制改造整治方案和實施整治情況,聘請第三方機構定期開展察訪核驗,進行效果評價;各區政府要切實加強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管,加強資金審核和審計,保障質量安全、資金安全,切實把老舊小區整治項目打造成為安全工程、放心工程、暖心工程。
附錄
[編輯]範圍 | 類別 | 改造整治類別內容 |
---|---|---|
樓本體 | 基礎類 | 拆除違法建設 |
整治開牆打洞 | ||
清理群租 | ||
地下空間治理 | ||
對經鑑定不滿足抗震設防要求的樓房
同時進行抗震加固和節能改造。 | ||
對性能或節能效果未達到民用建築節能標準50%的樓房
進行節能改造 | ||
根據實際情況,對樓內水、電、氣、熱、通信、防水
等設施設備進行改造 | ||
進行空調規整、樓體外面線纜規整 | ||
對樓體進行清洗粉刷 | ||
拆除樓體各層窗戶外現有護欄,對一層加裝隱形防護欄 | ||
光纖入戶改造 | ||
完善無障礙設施 | ||
自選類 | 多層住宅樓房增設電梯等上下樓設施 | |
樓體抗震加固增加陽台 | ||
多層住宅樓房平改坡 | ||
屋頂美化 | ||
太陽能應用 | ||
小區公共區域 | 基礎類 | 拆除違法建設 |
進行地樁地鎖專項整治和清理廢棄汽車與自行車 | ||
綠化補建 | ||
修補破損道路 | ||
完善公共照明 | ||
更新補建信報箱 | ||
完善安防、消防設施 | ||
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水、電、氣、熱、通信、光纖入戶等線路管網
和設施設備改造,架空線規範梳理及入地 | ||
維修完善垃圾分類投放收集站 | ||
增設再生資源收集站點 | ||
有條件的大型居住小區增建公廁 | ||
無障礙設施和適老性改造 | ||
自選類 | 增建養老服務設施和社區綜合服務設施 | |
補建停車位及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 ||
完善小區信息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 | ||
完善小區治理 | 基礎類 | 完善小區治理體系 |
實施規範化物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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