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適用於新冠肺炎流行期間快遞和外賣配送人員。
一、涉及快遞和外賣配送服務的企業應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發〔2020〕2號)和《關於落實「四方責任」進一步加強重點人群、場所和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20〕4號)等要求,嚴格落實「四方責任」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企業應建立員工健康監測制度,定期開展員工核酸檢測。員工每日進行體溫監測,並做好信息登記。如有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的,應主動報告單位並及時就醫,不可帶病上崗。
三、企業應按相關規定組織快遞和外賣配送人員遵循「應接盡接」的原則,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種。
四、企業應配備充足的口罩、體溫計、消毒液和免洗手消毒劑等必要防控物資,並對員工開展健康教育,做好口罩、手套的正確佩戴和及時更換,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五、企業和員工應及時了解配送區域的疫情風險等級,快遞和外賣人員到上述區域配送時應嚴格個人防護措施,做到完全無接觸式配送。
六、統一安排住宿的企業應保持居室清潔,勤開窗通風。非統一安排住宿的企業應掌握員工住宿信息,並實施動態管理。
七、企業應實時掌握快遞和外賣配送人員軌跡、接觸人員等活動信息,通過騎手端APP或車輛定位系統與其保持實時同步,一旦出現問題,可第一時間調取信息進行回溯排查。
八、餐箱、車輛、工作服、手機等相關物品應保持清潔衛生,必要時進行預防性消毒。具體措施參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預防性消毒指引》。
九、在收取快遞後和集中分揀環節,由快遞公司對快遞表面可以採用六面擦拭消毒或對外包裝進行噴霧消毒等,保持物品的清潔,尤其是避免物品被人員呼吸道分泌物污染表面。
十、快遞和外賣配送人員可採取將物品放至小區內快遞櫃、單元樓內存放點或居民家門口等方式,實行無接觸配送。
十一、快遞和外賣配送人員在外出提供服務時應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佩戴要求參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公眾佩戴口罩指引》。
十二、快遞和外賣配送人員應注意保持手衛生。減少接觸公共場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掌握正確的洗手方法,勤洗手,洗手時使用洗手液或香皂,使用流動水洗手。沒有洗手條件時,可使用免洗速干手消毒劑。
十三、快遞和外賣配送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打噴嚏或咳嗽時用肘部或紙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觸口、眼、鼻。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時用紙巾包好,棄置於有蓋垃圾箱內。
十四、快遞和外賣配送人員在等候取餐取貨時,要避免人員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離。
十五、當接觸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後,快遞和外賣配送人員應及時主動報告單位並配合做好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和流行病學調查。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