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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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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計劃
2020年4月17日
發布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0年/第二號

(2020年4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0次委員長會議通過)

一、擬在2020—2021年制定修改的法律(1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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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稱 提請審議機關 負責提出審議意見的專門委員會
1.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已通過
2.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改) 已通過
3.生物安全法 已提請審議
4.動物防疫法(修改) 已提請審議
5.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 全國人大環資委
6.傳染病防治法(修改) 國務院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
7.突發事件應對法(修改) 國務院 全國人大社會委
8.國境衛生檢疫法(修改) 國務院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
9.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修改) 國務院 全國人大農業農村委
10.畜牧法(修改) 全國人大農業農村委
11.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改) 國務院 全國人大農業農村委
12.執業醫師法(修改)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
13.社會救助法 國務院 全國人大社會委
14.科學技術進步法(修改)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
15.民法典 已提請審議
16.治安管理處罰法(修改) 國務院 全國人大監察司法委
17.刑法修正案(十一) 委員長會議

二、擬綜合統籌、適時制定修改的相關法律(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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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涉及公共衛生相關的法律,還有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醫藥法、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獻血法、職業病防治法、精神衛生法、母嬰保健法等;涉及動植物和動物源性食品安全有關的法律,還有漁業法、食品安全法等;涉及疫情防控有關問題的法律,還有紅十字會法、慈善法、公益事業捐贈法等。對上述立法項目,結合疫情防控和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開展深入評估,經研究論證,有必要又可行的,採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進行修改,適時安排審議。

三、其他需制定修改的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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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領域深化改革、健全制度體系,可能需要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其他有關法律,提出新的立法項目,凡是實踐需要、條件成熟的,適時安排審議。

完善和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體系,涉及領域廣,按照將健康理念融入各項政策的精神,制定修改生態環境、社會管理、行政處罰、國家安全等方面有關法律時,也要總結疫情防控的實踐經驗,作出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將公共衛生法治保障融入各項法律之中。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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