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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城市區建立街居民委員會,撤銷街公所、坊人民代表會及居民聯組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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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
關於城市區建立街居民委員會,撤銷街公所、坊人民
代表會及居民聯組的通告

(53)市民字第52號
1953年4月1日

為了進一步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加強政府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繫,根據工作的發展,有必 要建立更健全的街道基層組織,以適應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經於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本 府第一二四次行政會議討論,作出「關於開展街道民主運動,貫徹民主改革,建立健全的街道基 層組織的決定」,並報請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現街道民主建政已基本結束,特決定在城市區原 管轄區域內,以六千人口左右為範圍建立街居民委員會,在區人民政府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街居民委員會除領導各居民組外,並設治安保衛、調解、文教、衛生、優救等工作委員會。自通告 日起各街居民委員會即正式成立,開始辦公。原有城市區各街公所、坊人民代表會及居民聯組 等組織亦同時撤銷。

特此通告。

市 長 白棟材

195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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