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接管南昌市國民政府的決定
外觀
南昌市人民政府 關於進行接管偽市政府的決定 1949年6月7日 |
為接管偽南昌市政府政權及其所屬機構,確定按偽政府原有組織系統,分別進行接管事宜:
一、鄧飛、王振江同志負責接管偽民政科及其所屬之市立醫院,偽軍事科、戶政室、人事室 等。
二、梁達山同志負責接管偽財政科、田糧科、稽徵處、市銀行、公有款產管委會、主計室等。
三、趙發生、劉痴生同志負責接管偽建設科、地政科、工務局等。
四、呂良、何恆同志負責接管偽教育科及其所屬之十個區中心國民學校,二十二個國民學校與民眾教育館等。
五、簡堅同志負責接管偽秘書室及其所屬各股。
1 9 4 9年 6 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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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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