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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018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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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017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01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01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3年1月1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882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據來文所述,某公務員犯普通刑法之罪,其發覺係在任官、任役前,依陸海空軍審判法第十六條,自應歸法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