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司法院院字第1987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司法院院字第198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98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98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9年4月2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698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政府核發之陣亡將士卹金,在受卹人未領受以前,係屬公有之財物,地方政府及保甲人員侵吞此項卹款者,應成立懲治貪污暫行條例第三條第三款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