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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03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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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03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03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037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9年7月24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743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55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甲對已販入之紅色毒丸,因被水浸濕,復借機改造,以便出售,是其製造行為,顯為意圖售賣之方法,係牽連罪之一種,應從較重之製造毒品罪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