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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26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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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26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26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26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0年12月2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958 頁

相關法條:民法 第 442844 條 ( 19.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民法第四百四十二條之規定,於永佃權佃租之增減,亦應類推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