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324號解釋
外觀
←司法院院字第323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324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325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19年8月20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269 頁 | |
正式法院判決之案件,無論處刑輕重,當事人均有上訴權,不受覆判暫行條例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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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19年8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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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法院判決之案件,無論處刑輕重,當事人均有上訴權,不受覆判暫行條例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