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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36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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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36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36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36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9年11月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302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據來呈所述如果假扣押之物價格有減少之虞,於將來執行恐生影響者,得因聲請將其物拍賣,由假扣押之法庭提存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