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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55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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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54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55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56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8年4月1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48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聲請指定或移轉管轄,法無明文停止訴訟程序,兩說中應採乙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