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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68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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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67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68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68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1年2月2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58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按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四條提起上訴須以書狀,其僅口頭聲明不服,即係違背上訴程式,自應駁回其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