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698號解釋
外觀
←司法院院字第697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698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69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1年2月2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601 頁 | |
對於捲菸漏稅之罰金案件,如被告無力完納罰金,除得強制執行外,不適用易科拘留或管收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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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1年2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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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捲菸漏稅之罰金案件,如被告無力完納罰金,除得強制執行外,不適用易科拘留或管收諸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