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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83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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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83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83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837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1年12月3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3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報社係一種出版業,按現行繼續有效之商人通例第一條第五款,出版業為商業之一,是報社不得謂非商業機關,依十九年十二月四日國民政府令,雖係新聞記者以外之其他職務,公務人員亦不能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