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司法院院字第837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司法院院字第83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83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83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1年12月3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34 頁

相關法條:海商法 第 2 條 ( 18.12.30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原呈所指船舶,既係以櫓櫂為主要運轉方法,縱其容量在二百擔以上,依海商法第二條第三款亦不適用該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