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司法院院字第844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司法院院字第84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84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84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2年1月3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4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查反省院條例第五條第一款所謂受反革命罪刑之執行一語,依刑法內亂條文處斷之案件,如其實質與反革命罪相當者,亦包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