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司法院院解字第3416號解釋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院解字第3415號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416號解釋》
院解字第3417號

解釋日期:民國36年4月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94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交通部所轄路警,果依照陸軍編制,亦可視同軍人,其所犯禁煙禁毒治罪條例之罪(禁煙禁毒治罪暫行條例已於三十五年八月二日廢止),普通司法機關無審判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