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6年5月16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2987 頁相關法條:陸海空軍刑法 第 6 條 ( 26.07.02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人民或民眾自衛團隊官兵,除原有軍人身份外,不能視同軍人,其犯罪應由普通法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