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民國36年7月26日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039 頁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55、56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繼續犯(行為繼續)牽連犯連續犯有一部分行為在民國三十六年一月一日以後,及犯罪行為之結果發生於該日以後者,均無罪犯赦免減刑令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