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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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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一號)
合肥市統計局
合肥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6月5日
合肥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二號)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2〕60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皖政〔2013〕10號)和《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合政〔2013〕48號)要求,我市進行了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次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3年年度資料。普查對象是在我市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通過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查清了我市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查實了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文化產業、小微企業和高技術產業(製造業)的發展狀況。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合肥市統計局和合肥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現分三個公報,將合肥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主要綜合數據公布如下。

一、 單位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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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全市共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86246個,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年份,下同)增加48790個,增長130.3%;產業活動單位101204個,增加55496個,增長121.4%;有證照個體經營戶132787個,增加13734個,增長11.5%(詳見表1-1)。

表1-1  單位數與有證照個體經營戶數
單位數(個) 比重(%)
一、法人單位 86246 100 .0
企業法人 76649 88.9
機關、事業法人 3382 3.9
社會團體和其他法人 6215 7.2
二、產業活動單位 101204 100.0
第二產業 19445 19.2
第三產業 80684 79.7
三、有證照個體經營戶 132787 100
第二產業 7683 5.8
第三產業 125104 94.2

註:表中產業活動單位合計數包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和兼營第二、三產業活動的農、林、牧、漁業法人單位1075個;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活動的個體經營戶270個。

2013年末,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批發和零售業27253個,占31.6%;製造業12076個,占14.0%;租賃和商務服務業11533個,占13.4%。在有證照個體經營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批發和零售業86187個,占64.9%;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11881個,占8.9%;住宿和餐飲業11104個,占8.4%(詳見表1-2)。

表1-2  按行業分組的法人單位與有證照個體經營戶
法人單位

(個)

有證照個體經營戶

(個)

合  計 86246 132787
採礦業 85 10
製造業 12076 7087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224 12
建築業 5794 574
批發和零售業 27253 86187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1999 11881
住宿和餐飲業 1779 11104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3787 1030
金融業 662 -
房地產業 3206 122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11533 2094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4393 901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682 3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1661 10135
教育 2361 287
衛生和社會工作 846 460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1951 630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4995 -

註:表中法人單位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和兼營第二、三產業活動的農、林、牧、漁業法人單位959個;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活動的個體經營戶270個。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企業法人單位76649個,比2008年末增加47014個,增長158.6%。其中,內資企業75964個,占99.1%;港、澳、台商投資企業275個,占0.4%;外商投資企業410個,占0.5%。內資企業中,國有企業1020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的1.3%;私營企業61268個,占79.9%(詳見表1-3)。

表1-3  按登記註冊類型分組的企業法人單位
企業法人單位(個)
合  計 76649
內資企業 75964
  國有企業 1020
  集體企業 548
  股份合作企業 205
  聯營企業 186
  有限責任公司 8952
  股份有限公司 910
  私營企業 61268
  其他企業 2875
港、澳、台商投資企業 275
外商投資企業 410

二、 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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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我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287.01萬人,比2008年末增加96.64萬人,增長50.8%。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39.74萬人,比2008年末增加9.91萬人,增長33.4%。

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建築業98.07萬人,占34.2%;製造業71.54萬人,占24.9%;批發和零售業26.61萬人,占9.3%。在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批發和零售業23.09萬人,占58.1%;住宿和餐飲業5.61萬人,占14.1%;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3.45萬人,占8.7%(詳見表1-4)。

表1-4  按行業分組的法人單位與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
法人單位

從業人員(人)

有證照個體經營戶

從業人員(人)

合  計 2870068 397412
採礦業 4585 29
製造業 715353 33848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32289 49
建築業 980724 2337
批發和零售業 266133 230886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73135 19853
住宿和餐飲業 62021 56114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53502 2366
金融業 66354 -
房地產業 75218 383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112927 6524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67962 3029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12628 24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17521 34532
教育 123615 1853
衛生和社會工作 55041 1478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25812 3415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113999 -

註:表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和兼營第二、三產業活動的農、林、牧、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11249人;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活動的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692人。

三、 企業資產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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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我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企業資產總計23500.51億元(資產總計不包含金融業、鐵路運輸業,下同)。其中,第二產業企業資產總計占全部企業資產總計的37.6%,第三產業企業資產總計占62.4%。

四、 文化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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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產業法人單位1.24萬個,從業人員15.72萬人。其中,文化企業法人單位1.18萬個,從業人員14.52萬人,資產總計844.01億元。

五、 小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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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小微企業法人單位73285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95.6%。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批發業14308個,占全部企業法人的18.7%;零售業12294個,占16.0%;工業12037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15.7%。

小微企業從業人員104.93萬人,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41.2%。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工業37.12萬人,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14.6%;建築業21.83萬人,占8.6%;租賃和商務服務業9.06萬人,占3.6%。

小微企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8761.63億元,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37.3%。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租賃和商務服務業2640.31億元,占11.2%;工業2245.41億元,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9.6%;房地產開發經營1300.52億元,占5.5%(詳見表1-5)。

表1-5  按行業分組的小微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和資產總計
企業法人單位

(個)

從業人員

(人)

資產總計

(億元)

合  計 73285 1049250 8761.63
工業 12037 371216 2245.41
建築業 5462 218340 339.78
交通運輸業 1728 30219 282.99
倉儲業 161 2741 109.17
郵政業 52 1637 1.04
信息傳輸業 635 4893 25.23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3085 26042 121.98
批發業 14308 86330 557.77
零售業 12294 66761 288.77
住宿業 485 11407 64.53
餐飲業 1238 26183 47.13
房地產開發經營 626 10219 1300.52
物業管理 1197 28284 63.05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11171 90606 2640.31
其他未列明行業 8597 72463 669.81

註:表中小微企業法人單位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和兼營第二、三產業活動的農、林、牧、漁業小微企業法人單位209個,從業人員1909人,資產總計4.14億元。

六、 戰略性新興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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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企業法人單位中,有戰略性新興產業活動的企業法人單位2465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3.2%。其中,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985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的1.3%;高端裝備製造產業382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的0.5%;新能源產業381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的0.5%;生物產業315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的0.4%;新能源汽車產業265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的0.3%。

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13.62萬人,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5.4%。其中,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4.35萬人,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1.7%;新能源汽車產業3.05萬人,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1.2%;高端裝備製造產業1.53萬人,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0.6%;新能源產業1.02萬人,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0.4%;生物產業0.73萬人,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0.3%。

七、 主要經濟結構的變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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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在全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中,企業法人單位占88.9%,比2008年末提高了9.8個百分點;機關、事業法人單位占3.9%,下降了5個百分點;社會團體和其他法人占7.2%,下降了4.8個百分點。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占全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88.6%,提高了3.5個百分點;機關、事業法人單位占8.5%,下降了3.5個百分點;社會團體和其他法人占2.9%,於2008年末持平。

在法人單位中,第二產業占21.0%,比2008年末下降了8.9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占79.0%,提高了8.9個百分點。第二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占全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60.4%,比2008年末提高了2.7個百分點;第三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占39.6%,降低了2.7個百分點。

在有證照個體經營戶中,第二產業占5.8%,比2008年末下降了0.7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占94.2%,提高了0.7個百分點。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中,第二產業占9.5%,比2008年末下降了0.6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占90.5%,提高了0.6個百分點。

在法人單位中,四城區占59.5%,比2008年提高了9.0個百分點;四縣一市占24.2%,下降了9.8個百分點;開發區占16.4%,提高0.8個百分點。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中,四城區占50.7%,比2008年降低1.1個百分點;四縣一市占27.4%,比2008年降低2.1個百分點;開發區占21.9%,比2008年提高3.2個百分點(詳見表1-6)。

表1-6 分地區法人單位和從業人員
法人單位 從業人員
數量(個) 比重(%) 數量(人) 比重(%)
合  計 86246 100 2870068 100
瑤海區 10124 11.7 356043 12.4
廬陽區 12346 14.3 384461 13.4
蜀山區 13417 15.6 275427 9.6
包河區 15404 17.9 438363 15.3
長豐縣 3612 4.2 142812 5.0
肥東縣 4243 4.9 196795 6.9
肥西縣 4835 5.6 202852 7.1
廬江縣 4228 4.9 126231 4.4
巢湖市   3916 4.5 117148 4.1
高新區 5199 6.0 190707 6.6
經開區 5061 5.9 248026 8.6
新站區 3272 3.8 173347 6.0
巢湖經開區 589 0.7 17856 0.6

在有證照個體戶中,四城區占38.7%,比2008年增長2.3個百分點;四縣一市占54.9%,下降4.5個百分點;開發區占6.4%,增長2.2個百分點。在有證照個體戶從業人員中,四城區占46.1%,比2008年提高2.5個百分點;四縣一市占47.5%,比2008年降低3.9個百分點;開發區占6.4%,比2008年 降低1.4個百分點(詳見表1-7)。

表1-7 分地區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和從業人員
個體經營戶 從業人員
單位數(個) 比重(%) 數量(人) 比重(%)
合  計 132787 100 985156 100
瑤海區 16825 12.7 117613 11.9
廬陽區 7824 5.9 127036 12.9
蜀山區 14401 10.8 105447 10.7
包河區 12296 9.3 104168 10.6
長豐縣 8330 6.3 66467 6.7
肥東縣 11288 8.5 104433 10.6
肥西縣 12661 9.5 90566 9.2
廬江縣 22300 16.8 92908 9.4
巢湖市 18365 13.8 113882 11.6
高新區 1017 0.8 7765 0.8
經開區 4030 3.0 25669 2.6
新站區 2650 2.0 25889 2.6
巢湖經開區 800 0.6 3313 0.3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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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次產業的劃分

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不含農、林、牧、漁服務業)。

第二產業是指採礦業(不含開採輔助活動),製造業(不含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

第三產業即服務業,是指除第一產業、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第三產業包括: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以及農、林、牧、漁業中的農、林、牧、漁服務業,採礦業中的開採輔助活動,製造業中的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2]單位的劃分

法人單位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獨立擁有(或授權使用)資產或者經費,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

(3)具有包括資產負債表在內的賬戶,或者能夠根據需要編制賬戶。

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其他成員組織法人、其他法人。

產業活動單位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

(4)在一個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

(5)相對獨立組織生產活動或經營活動;

(6)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關資料。

有證照的個體經營戶是指除農戶外,生產資料歸勞動者個人所有,以個體勞動為基礎,勞動成果歸勞動者個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種經營組織。即按照《民法通則》和《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經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

[3]小微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國家統計局制定的《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確定。本辦法按照行業門類、大類、中類和組合類別,依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或替代指標,將我國的企業劃分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種類型。

[4]戰略性新興產業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國發[2010]32號)的要求,國家統計局制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2)(試行)》標準確定。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是按照經濟活動進行劃分,是從事戰略性新興產業活動的集合,是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基礎上,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活動的再分類。

[5]四城區、四縣一市、開發區的劃分

四城區包括: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包河區。

四縣一市包括:長豐縣、肥東縣、肥西縣、廬江縣、巢湖市。

開發區包括:高新區、經開區、新站區、巢湖經開區。

[6]表中的合計數和部分數據因小數取捨而產生的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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