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吉林省第二個十年綠化美化吉林大地規劃》的決定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吉林省第二個十年綠化美化吉林大地規劃》的決定 制定機關: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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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
《吉林省第二個十年綠化美化吉林大地規劃》
的決定
(2010年11月26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提請審議的《吉林省第二個十年綠化美化吉林大地規劃(草案)》(以下簡稱《規劃》)。會議認為,這個《規劃》是適應我省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全面完成《十年綠化美化吉林大地規劃》基礎上提出的,是我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成果,指導思想明確,目標符合實際,總體布局合理,建設重點突出,保障措施可行。會議決定批准這個《規劃》,由吉林省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會議指出,綠化美化吉林大地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工程,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偉大事業。實施好《規劃》,對於維護我省生態安全,改善城鄉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協調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會議強調,通過開展十年綠化美化吉林大地活動,我省的生態建設取得了豐碩成果。實施第二個十年綠化美化吉林大地規劃,要以建設生態文明、擴大城鄉綠化總量、提升城鄉綠化美化水平為總目標,以創建全國綠化模範城(市、縣)、創建省級綠化(美化)標準縣(市、區)為重點,突出以城帶鄉,以綠促美,打造精品,為城鄉居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環境,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大的資源支撐和生態保障。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45%,90%以上的村屯綠化覆蓋率達到30%以上。經過十年的努力,全省的生態環境和人文景觀將得到進一步改善,初步實現城區園林化、村屯林圍化、道路林蔭化、農田林網化、庭院花園化的目標。
會議要求,省人民政府要把實施《規劃》列入重要日程,落實領導責任,為實施《規劃》提供組織保證。要採取輿論宣傳、政策支持和獎勵激勵等措施,引導和鼓勵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造林綠化。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行業特點,紮實開展造林綠化活動。要拓寬籌資渠道,構建政府、企業、社會「三位一體」的造林綠化投融資機制。要繼續深化林業體制改革,構建造林綠化的新機制。要依靠科技,強化管理,努力提高造林綠化質量和水平。要依法加強林地綠地的保護和管理,鞏固發展綠化美化成果。
會議號召,全省廣大幹部群眾要積極行動起來,踴躍投身到綠化美化吉林大地活動中來,為實現吉林山川秀美、社會和諧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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