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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故兵部郎中楊君墓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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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故兵部郎中楊君墓碣
作者:柳宗元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88

貞元十九年正月某日,守尚書兵部郎中楊君卒,某年月日,葬於奉先縣某原。既葬,其子侄洎家老,謀立石以表於基。葬令曰:凡五品以上為碑,龜趺螭首。降五品為碣,方趺圓首,其高四尺。案即中品第五,以其秩不克偕,降而從碣之制,其世係則紀於大墓。

君諱凝,字懋功,與李弟淩生同日,不周月而孤。伯兄憑,翦發為重,家居於吳。太夫人母道尊愛,教飾謹備。君之昆弟,孝敬出於其性,禮範奉於其舊,克有成德,輯其休光。東薄海、岱,南極衡、巫,文學者皆知誦其詞,而以為模準;進修者率用歌其行,而有所矜式。君既舉進士,以校書郎為書記,毗讚元侯,於漢之明,式徙荊州,由協律郎三轉御史。元戎出師,用顯厥謀,遂入王庭為起居郎。書事不回,著垂國典。又為尚書司封員外郎,革正封邑,申明嫡媵,事連權右,斥退匆憚。直聲彰聞,仍參選部,以馭群吏。好臣席勢,威福自己。他人求附離而不可得者,公則卻之。私以胥吏求署,一皆罷遣。曰:「吾不以三尺法為己利害。」居喪致哀,內盡其誌,外盡其物,而無有不得於心者。服除,為右司郎中,危言直己,以致其誠。然卒中於詖辭,不得朝請,以檢校交吏部郎中為宣武軍節度判官。亳人缺守,往蒞其政,孤老撫安,強猾戮死。墾鑿墝鹵,芟艾榛荒。作爰田,以贍人食。浚決潢汙,築復堤防,為落渠以定水禍。理不半歲,利垂千祀。會朝復命,次於汴郊,帥喪卒亂,不可以入,遂西走闕下。璽書迎門,勞徠甚備。以疾居家三年,復登於朝,遐邇詠歌。仍遇痼疾,天子致問,逾三月不賜告,幸其愈而用之。遂卒。天下文行之士,為之悲哀。

嗚呼!君有深淳之行,有強毅之誌。內以和於親戚,正於族屬;外以信於朋友,施於政事。故身之進退,人之喜戚係焉。凡其昆弟,申明於朝,制書咸曰孝友。君子謂楊氏其仁義之府。君之文若干什,皆可以傳於世。若某者,以姻舊獲愛,不腆之文,君實知之。惟車馬幣玉,無可以稱其德,用君之所以知者酬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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