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縣人民委員會為完成小麥收割任務的布告
商河縣人民委員會布告 (56)商辦字第一號 1956年6月10日 |
我縣人民群眾在上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農業合作化高潮的鼓舞下,去年秋季勝利地完成了小麥的種植任務。為了保證小麥豐收,我們在開展水利建設的同時,積極地進行了小麥管理工作。正由於我們各級幹部和廣大群眾對小麥管理盡了最大努力,付出相當大的勞動代價,因而全縣小麥普告豐收。這是我們集體勞動的成果。這些成果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的物質基礎,也是我們提高物質、文化生活的寶貴財富。因此,我們必須予以高度注意,加意保護,絕不容許任何人破壞。目前小麥即將成熟,豐收季節已經來臨。為了確保麥收安全,勝利地完成小麥收割任務,以支援國家的社會主義建設,提高與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本會特提出如下幾點,希我全縣各級幹部和廣大群眾一體遵照執行。
一、各級幹部應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教育,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做好麥收保衛工作的重大意義。全縣人民都有保護這些勞動成果的義務,不得加以任何破壞。如有反革命分子或不法分子,膽敢進行破壞活動,定以嚴懲,決不姑寬。各級幹部和廣大群眾,應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監督和檢舉反革命分子和不法分子的破壞活動。如有發現,應即報告當地政府,及時予以懲處。
二、加強民兵工作,作好護麥組織,教育民兵以高度的責任心做好麥收期間的保衛工作。收割前後,不論夜間和白天,都必須有一定數量的民兵進行田間、場間巡邏,不給反革命分子和不法分子以任何可乘之隙。小麥登場後,要加強消防工作,場內要設水缸及其他必要的防火工具;並教育群眾禁止帶火入場和在場內吸煙,以免燃火成災。
三、鄉、社幹部應對那些素有反動行為的地主、富農分子進行守法教育,教育他們老實守法,不得有任何不法行為;並讓他們自己制定計劃,積極參加勞動,遵守政府法令,保證自己不做任何破壞行為。
四、各個農業生產合作社,應將保衛麥收作為挑戰競賽的一個主要項目。開展社與社、隊與隊的競賽運動,作為夏收前後評比工作的重要內容。對在麥收期間積極參加保衛麥收工作並獲得顯著成績者,應及時予以表揚,對疏忽職責造成不應有的損失者,應予以批評教育。同時,要作好保衛麥收的行動計劃,向全體社員公布,以便統一思想,統一行動,堅決執行。
特此布告通知
縣長李晏春
一九五六年六月十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