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全國哀悼日期間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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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全國哀悼日期間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 川教廳辦〔2008〕11號 2008年5月18日 發布機關:四川省教育廳辦公室 |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接教育部辦公廳通知,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國務院決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為全國哀悼日,停止公共娛樂活動。在此期間,全國下半旗誌哀。5月19日14時28分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屆時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市(州)教育局立即將有關要求落實到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各級各類學校(包括學前教育機構)。
二、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國旗法的規定進行下半旗誌哀。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1/3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再降下。
四川省教育廳辦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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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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