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開闢黑河、哈爾濱至俄羅斯和哈爾濱至日本國際航線的批覆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開闢黑河、哈爾濱至俄羅斯和哈爾濱至日本國際航線的批覆 國函〔1992〕113號 1992年9月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同意開闢
黑河、哈爾濱至俄羅斯和哈爾濱至日本
國際航線的批覆
中國民用航空局、總參、空軍:
民航局《關於開闢黑河至俄羅斯聯邦布拉戈維申斯克國際航線的請示》(民航局〔1992〕133號)和總參《關於開闢黑河、哈爾濱至俄羅斯和哈爾濱至日本國際航線的請示》(〔1992〕參作字第138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開闢黑河至俄羅斯布拉戈維申斯克(海蘭泡)、哈爾濱至俄羅斯新西伯利亞、哈爾濱至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參崴)、哈爾濱至日本新瀉的國際航線。
二、航線的往返走向分別為:黑河機場——雙燈照——中俄國境點——布拉戈維申斯克;哈爾濱閻家崗機場——齊齊哈爾——海拉爾——滿州里——中俄國境點——新西伯利亞;哈爾濱閻家崗機場——雞東——中俄國境點——符拉迪沃斯托克;哈爾濱閻家崗機場——雞東——中俄國境點——日本新瀉。
三、上述航線在我國境內的走向如需調整,由民航局報總參審定。航線位置點的地理坐標,經國家測繪局審核後再向外提供。
四、具體飛行事宜,由民航局商空軍確定。民航局要建立可靠的通信聯繫,加強對外航飛機的出入境管理。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九二年九月四日
(本文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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