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開闢亞洲至歐洲直達航路問題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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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開闢亞洲至歐洲直達航路問題的批覆
國函〔1989〕27號
1989年4月1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開闢

亞洲至歐洲直達航路問題的批覆

 
國函〔1989〕27號
 

 

中國民用航空局、空軍:

中國民用航空局一九八九年一月十一日《關於開闢歐亞直達航路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開闢經我國領空的亞洲至歐洲直達航路。該航路在我國境內的往返走向為:香港、廣州、高要、桂林、貴陽、富加場、成都、小金、酒泉、哈密、阜康、烏魯木齊、庫車、中蘇國境點(N42°32′30″、E80°13′10″)至蘇聯阿拉木圖及歐洲各地。

二、為加強對過往外航飛機的監督管理,保證國際航班和國內軍民航的飛行安全,空軍和中國民航局要加強該航路的建設。對外航飛機開放的日期,視航路建設情況由總參謀部確定。

三、該航路航管建設所需經費,請空軍和中國民航局共同研究,提出具體建設項目,另行報批。

 

                        國 務 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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