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劉本紅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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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劉本紅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2002〕38號
2002年5月1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

授予

劉本紅同志武警警銜的命令

國函〔2002〕38號

公安部:

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授予公安部邊防管理局政治部副主任兼秘書處處長劉本紅武警大校警銜。

                    國

務 院 總 理  朱鎔基

                    中 央 軍 委 主 席  江澤民

                     二〇〇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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